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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大操大辦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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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和關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揚勤儉節約、新事新辦的良好風尚,堅決糾正講排場、比闊氣、索高價彩禮等不文明行為,抵制盲從攀比、鋪張浪費的奢靡之風,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禁止大操大辦承諾書

一、操辦婚喪嫁娶事宜時,嚴格按照規定程式主動申報,絕不違反規定分批次、擴大範圍和超規模進行宴請。

二、不參與他人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的活動。

三、喜事新辦,喪事減辦,不講排場,不比闊氣,做到勤儉節約,做移風易俗。

四、帶頭移風易俗,摒棄塵風陋俗,崇尚勤儉節約。 五、保證做到不借升學、滿月、生日、過壽、喬遷、參軍、調動工作等事宜為名在親屬以外人員中設宴請客,收受禮金、禮品。

六、堅決禁止動用公-款、公物(公車),佔用機關工作人員上班時間操辦,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承諾人:

2015年9月

制止大操大辦藉機斂財承諾書.

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要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堅決制止大操大辦藉機斂財歪風,根據制止大操大辦有關規定,我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執行大操大辦有關規定,不違反規定操辦宴請;

二、帶頭制止大操大辦或變相方式大操大辦,反對鋪張浪費,不參與通知人員參加宴請;

三、操辦婚喪事宜時,嚴格按照規定程式進行申報、審批,絕不違反規定分批、分次和擴大範圍進行超規模宴請;不使用公車、公物、不影響單位正常工作秩序;

四、不在操辦婚喪事宜時宴請和接受管理、服務物件、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對不在宴請範圍內主動參與的人員,予以堅決勸止;

五、不借訂婚、過生日、過滿月、搬家、過壽、喬遷、參軍等事宜為名,設宴直系親屬以外人員從中藉機斂財;

六、喜事新辦、喪事簡辦,不講排場,不比闊氣,做到勤儉節約;

七、不參與他人大操大辦藉機斂財活動。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接受黨紀政紀處分。

承諾人:

嚴禁濫辦大辦酒席承諾書

為嚴格執行縣委辦、政府辦《關於整治城鄉濫辦大辦酒席藉機斂財不正之風的通知》(黔縣黨發(2015年)21號)要求,積極參與整治城鄉濫辦大辦酒席藉機斂財不正之風活動,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本人作如下承諾:

1、辦理婚喪事宜堅持從簡節約,根據有關規定控制規模,絕不大操大辦藉機斂財,並按程式報批、備案;

2、辦理婚喪事宜時不向職權範圍內的管理和服務物件發出邀請;

3、不操辦除婚喪事宜之外的其他各種酒席; 4、不參與除婚喪事宜外的.酒席的吃請、送禮; 5、不為他人辦理違規酒席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援和幫助; 6、本人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接受處理。 單 位(公章):

2015年 月 日 承諾人:

不大操大辦婚喪等事宜承諾書

禁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大操大辦婚喪等事宜藉機斂財的有關規定精神,在辦理婚喪事宜時,倡導移風易俗,節儉辦事,不大操大辦藉機斂財,不邀請管理和服務物件以及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人員參加,不接受其禮金、禮品;宴請不超過十桌,不一事多次、多地請客。在操辦生日紀念、喬遷新居、子女升學入伍、老人過壽、子孫過滿月等事宜時,不邀請親戚以外人員參加,不接受其禮金、禮品;不借本人及家屬子女住院、學習培訓、出國(境)、留學、探親等事宜收送錢物。

承諾人:

年月日

禁止婚喪事宜大操大辦承諾書

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縣委“十條實施意見”,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形成“謝絕各種宴請、反對大操大辦”的濃厚氛圍,根據縣委通知精神,我單位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單位人員操辦婚喪事宜時,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自覺抵制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不良風氣,堅決制止分批、分次和擴大範圍、超規模宴請。

二、堅決制止單位人員借操辦婚喪事宜為名,宴請直系親屬以外人員從中藉機斂財。

三、操辦婚喪事宜,嚴禁動用公-款、公車,嚴禁收受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嚴禁用公-款以個人的名義贈送禮品、禮金。

四、喜事新辦、喪事簡辦,按照殯葬改革的有關規定,從簡辦理喪事,嚴禁一切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動。

五、認真貫徹執行《廉政準則》,充分發揮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廉潔自律,做“反對大操大辦、倡導節儉辦事”的模範。

六、局領導班子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各分管單位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抓好作風建設,保證本單位人員不發生大操大辦問題和不參與大操大辦藉機斂財活動。

以上承諾,單位人員如有違反規定事件發生,單位及領導班子成員願接受黨紀政紀處分。

鉅野縣交通運輸局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禁止大操大辦承諾書

**縣地方稅務局

幹部職工不大操大辦、不參與賭博承諾書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端正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嚴格執行縣紀委《關於制止黨員、領導幹部請客送禮大操大辦的通知》的要求,我鄭重向社會公開承諾:

1、積極倡導移風易俗,自覺做到喜事新辦、喪事簡辦、不講排場、比闊氣,反對鋪張浪費。

2、操辦婚喪事宜時,自覺主動向紀檢組、監察室報告具體操辦情況,不將宴請範圍擴大,絕不違反《通知》,若違反,願接受組織處分和處罰。

3、保證做到不借升學、滿月、參軍、喬遷、開業、祝壽、送彩、下祭等事宜為名在親屬以外人員中設宴請客,若違反《通知》,自願接受處罰。

4、不參加任何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活動;不為賭博提供活動場所和其它任何便利條件,如實舉報黨員幹部參與賭博的行為。

5、發揮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堅決履行承諾,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承諾人: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