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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快遞合作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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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快遞合作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快遞合作協議書3篇

快遞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深圳市華航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產品經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運輸報關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貨物到香港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公司提貨或及時派送入倉。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貨物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陸送貨時間、品名、重量、體積、包裝情況、香港派送或入倉地點和時間等資訊,以便甲方能準確安排裝貨、報關、派送及入倉。甲方應按照公佈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的貨物,我司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於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檔案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檔案的貨物。乙方須如實提供貨物品名、數量及嘜頭標記,嚴禁謊報、夾帶或衝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或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電腦系統壞、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

五、乙方交運的貨物,必須保證包裝牢固、安全,特別是易碎品。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並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型別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六、收費及發車時間之規定:

a、收費標準: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50%時,計 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2計算。貴司所出貨物我司按rmb /kg收費。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則另收派送費。

b、 發車時間及貴司送貨時間規定:早班車特指每週一到週六凌晨四點鐘始發的中港貨車,由於週日香港放假, 週日凌晨四點不發車。如遇法定假期發車時間甲方另行通知。貴司送貨到我司深圳倉庫的時間應越早越好。最遲不能超過凌晨2:30,這樣才能更加保證貴司貨物準時送達指定地點。

七、結算採取月結 天方式。即乙方務必在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給甲方上個月發生的所有費用(如5月份發生的費用,乙方務必在6月 日前付清給甲方)。超過一天按千分之五計收滯納金,如對賠償事宜有異議,應先付款後協商。

八、所有發生費用均不含稅費,乙方如需要甲方開具稅務發票,則發生稅款須由乙方支付給甲方,手寫發票稅為發票所開金額的5%,電腦打製發票稅則是發票所開金額的6.6%計收。

九、本協議自二零 年 月 日 至 二零 年 月 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有改動,應在不少於七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該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後,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

甲方:(蓋章及簽名) 乙方:(蓋章及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遞合作協議書 篇2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根據國家郵政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遞服務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遞服務。

2.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最新修訂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及《速爾快遞服務背書協議》,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遞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投遞服務、免費的跟蹤查詢服務、網路查詢服務等。《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最新修訂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及《速爾快遞服務背書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遞服務區域,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委託第三方(如EMS等)輔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計費標準執行。若發生國際快件寄遞業務,甲、乙雙方可臨時友好協商具體合作事宜及價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遞服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查詢物品的快遞情況及收件使用者是否簽收。

2.認真完整的填寫快遞單上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電話、郵編等。

3.物品內不得夾違禁品(如:現金貨幣、支票、發票除外)金銀製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蝕性液體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時間及發件人須知的規定等相關要求。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門到門的投遞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遞件的查詢服務及全程網路跟蹤。

3.有權對國家及海關規定的違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絕投遞。

4.甲方投遞物品的包裝如果不合格,乙方應提出並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裝或由甲方授權更改包裝,否則乙方有權不予以投遞。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詳、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運費(收件人付費快件)造成的投遞延誤及退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索賠:

⑴ 快件遺失:甲方交寄的國內快件在正常情況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誤,此快件免費。若發生快件丟失,乙方按每票快件運費三倍賠償,但每票最高賠償額不超過500元,賠償金在當月的快遞費中扣除或者協商解決。

⑵ 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快件的丟失及損毀(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丟失及損毀)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丟失所產生的連帶商業價值及商業損失或造成商業影響,對此乙方不予以承擔其連帶責任及賠償。

⑶ 貴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裝且必須符合行業標準和運輸要求,外包裝完好,內件破損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賠償。

3.甲方不按時支付快遞費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為甲方提供快件寄遞服務。

4.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地震、空難、自然災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丟失、破損及投遞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快遞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此協議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協議終止。

3.本協議終止或期滿時,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協議期滿或終止的影響。

4.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將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對於在合作中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否則,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 方(簽章):乙 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1.每件貨物為標準件,約5公斤,按件收郵費人民幣伍元,如有大貨,雙方協商,運費另行約定。

2.代收貨款為三天一結,即第四天結清前三天的貨款,通過銀行轉帳方式進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續費伍元,代收款超過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運費及代收款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在每月30號結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庫房約20平方面積作為貨物存放場地,租金每月人民幣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責任確保甲方存放在甲方倉庫內貨物的安全及數量準確。

5.甲方每月底派員對庫存貨物進行盤點,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將要出貨的貨單交於乙方,甲方確保在收到出貨單後24小時內將貨物送達。

快遞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國際快遞業務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辦理_________到世界各地的各類商務檔案、 小件物品的快遞業務,保證安全、快速、服務周到。

2.服務採取門到門,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內, 每天定時上門或電話聯絡收件;特殊情況,電話預約。

3.收件時,應與乙方負責人員共同核定檔案、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稱、檔案種類以及所應提交的必備檔案的準確性、齊備性。並在乙方交接記錄上籤署姓名與收件時間。

4.免費為乙方提供檔案、物品的一般包裝,並代乙方用電腦填制分運單,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所寫內容填寫,由此所產生的錯誤由甲方負責。分運單發件人聯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時起,甲方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所交檔案、物品發出,並採取傳真方式通知國外代理,保證檔案、物品按時到達。

6.定期向乙方返饋國外收件人簽收資訊,內容包括:收件人簽名和蓋章、 收到的日期和時間、整個快件的提交時間。

7.及時辦理乙方快件的查詢業務。所有查詢業務應根據國別與地區的不同, 在1-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回覆。

8.所有快件費用採取月終結算方式。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統計資料、 原始單據與發票辦理財務結算。甲方按照報價費率表計算金額的_________%收取費用。

9.甲方除應負責上述條款的責任與義務外, 還應承擔分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中所有與甲方有關條款的責任。

10.快件價格的變動應提前30天內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共同商定, 商定價格從次月執行。現行快件價格見附件。

11.由於甲方工作失誤而造成檔案、樣品遺失,甲方按每件賠償80美元(樣品辦理保險索賠另計),並提供同樣快件再次免費寄送服務。

12.甲方代乙方辦理通過郵局遞交的郵件業務,在郵局收費的基礎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設有專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該專人處辦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與乙方其他部門發生來往,乙方將不承擔付款責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應準確提供收件人名稱、地址、國別、城市、 電話與傳真號碼和物品種類,以保證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3.對所提交的物品,應符合國家的政策規定,符合進口國的管制條例,杜絕危險物品、易碎品和有毒物品的提交,所有物品快件,應向甲方提交形式發票3份,準確記錄物品的種類、數量、價值。價值最好掌握在400美元以內。

4.指定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絡快遞業務,並在雙方協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交快件, 遇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聯絡。

5.每月按照甲方遞交的結算資料仔細核對,如有差錯,應與甲方聯絡, 以便糾正。乙方應在收到帳單後15日內付清款項。

6.對協定價格如有異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商議, 商議後的價格從次月開始執行。

7.乙方除遵守上述條款外,還應負責分運單背面所載與乙方有關的所有條款。

三、甲、乙雙方共同條款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共同遵守。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壹年有效。

3.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4.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確定補充,並以新的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