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諾還林內容
還林時間:
還林地點:
還林樹種、數量(面積):
還林責任單位或者個人:
還林的其他相關要求:造林作業符合《上海市生態公益林建設技術規程》的規定。
上述承諾是真實意思的表示,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承諾的.法律責任
對於承諾還林內容,如果行政審批機關在事後監督檢查中,發現實際還林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承諾人將承擔限期整改和依法處罰的責任。
三、承諾的誠信管理
承諾人作出承諾後,未履行承諾或者履行承諾不符合承諾書要求的,將在行政審批機關的誠信檔案系統留下記錄,該記錄將作為承諾人以後申請行政審批時參考依據。
承諾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