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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安全承諾書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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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承諾書,不同的承諾書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安全承諾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學生安全承諾書合集六篇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1

各位家長朋友:

孩子的安全重於泰山。學校始終把學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行動1是,20xx年6月16日面對特大洪水,凌晨2點安全轉移129名住校生,並把每一個孩子安全送回家,得到各級領導、媒體(中央電視臺)和百姓好評;行動2是,於本學期初取消放心車營運工作(取消理由一是:放心車上學期每天都嚴重超載,國小實行放心車,幼兒園不乘坐放心車,大洋車隊營運公司將(我校26人,幼兒園14人,共40人)、賀宅線(我校22人,幼兒園24人,共46人)用1車分2條線路營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學校多次採用書面和口頭形式向相關部門和營運公司反映情況,卻未整改;理由二:個別駕駛員素質差,存在拒載、臨時搭載客人、把學生半路放下等問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鑑於11月16日的“甘肅幼兒園校車事故”(該校校車核載9人,實載64人,目前已造成20人死亡,多人受傷)。學校再次針對學生安全上下學,希望和要求家長承諾做到:

一、每天1分鐘對孩子上下學安全教育,要求孩子放學即回家,有事要電話告知;

二、拒絕乘坐“黑三輪車”,不乘坐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和超載車輛;

三、一、二、三年級孩子家長接送,接送地點為:校門口。

四、禁止孩子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學。

五、孩子生病、有事一定要跟班主任老師請假。不得無故曠課。

六、接送孩子有困難的家庭,希望克服困難,如確實有困難可以住校。

七、孩子有特殊身體體質,如不宜上體育課的,憑醫院證明及時告知班主任老師。

同時根據《杭州市中國小生人身傷害事故糾紛與處理條例》,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一)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疾病,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未告知學校的;

承諾人(家長簽名):XXX

三河國小

20xx-XX-XX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和完善學生的日常管理,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根據學院《學生手冊》管理規定,結合我機電系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承諾:

1、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按時上、下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除生病等特殊事情與班主任請假外,否則自願接受學院相關處分,絕無怨言。(附:曠課10學時以內,給予通報批評;曠課11~20學時,給予警告處分;曠課21~30學時,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曠課31~40學時,給予記過處分;曠課41~50學時,給予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曠課51學時以上,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上課期間,做到專心聽講,認真做好筆記,積極配合任課老師各項教學內容。將手機調至關機或靜音,嚴禁在課堂上接聽、撥打電話(包括到教室外接聽電話)。

3、凡教學計劃安排的學生上課、上機、實驗、自習,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自覺辦理請假手續,並在假期滿後及時銷假。未經過請假擅自缺席者,按曠課論處(早自習按0.5節算,晚自習按

1.5節算)。請假半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請假1~3天由系主任批准,請假一週以上由教務處備案,主管院長審批。

4、積極參加班級組織活動(如:班會等),若不能及時參加應事先向班主任請假打招呼,否則如有重大事件,關係到學生本人切身利益的通知,未能及時得知,以致出現一系列嚴重後果,由學生本人自己承擔,與班主任、系、學院無關。

5、嚴格執行學院“四無一有”主題教育活動,無論校內還是校外,凡參與打架鬥毆、偷盜等一系列違法違紀行為,除按相關國家法律規定處罰外,本人自願接受開除學籍的處理。

6、要求每位學生認真學習專業知識,自覺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班主任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學業,積極參加就業、準備就業,做一名合格的大學生!

本承諾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

班級: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縣關於學校安全工作方面的檔案及會議精神,確保校園安全穩定,依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總負責人特向局黨委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學校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健全一把手負總責的安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教育局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二、深入開展對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集中講座,開設安全教育課,課外宣傳,放假前和開學後集中教育等形式,對師生員工廣泛開展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飲食衛生教育、預防傳染病教育和社會治安教管理知識,開展多種形式的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網路傷害等安全教育。使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自我保護和安全防範能力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三、加大資金投入,按規定配齊消防設施、裝置(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照明標誌等)等。。所有設施裝置好用管用,疏散通道安全暢通。

四、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按規定安排學校作息時間,保證學生從入校到離校全天候有人管理,進校門有人接,出校門有人送,只要有學生在校,就有教師值班進行跟蹤管理。保證教育學生不乘坐三無車輛,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強學校治安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健全學校安全保衛制度,堅決執行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努力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六、加強對住宿學生的管理,學生入室寢前要按規定清點人數辦理交接手續,入後寢要觀察學生動態並按時熄燈就寢,值班教師要不定期巡視,檢查學生是否安全,嚴禁值班教師和學生在寢室吸菸和使用電器裝置。

七、保證門衛和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嚴防死守,看護好校門和校園,不在值班室看電視。要經常巡視,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做到不瞞報不漏報。

八、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師生開展消防、應急疏散、緊急救護等演練活動,對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及設施進行有效監測,建立經常性的學校安全排查制度。

九、加強安全工作的檢查督辦工作。成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督辦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劉副校長擔任)加強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督辦檢查,並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體教師對安全工作認識上位,工作到位,不出差錯。

十、努力確保學校不出現重大惡性安全事故,如果發生責任事故,自願接受相應的處分育等,組織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類工作人員學習安全。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

日期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4

1、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村規民約,遵守公共秩序,爭做文明小公民。

2、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逗留,不與車輛搶行,不尾追機動車輛。沒有大人帶領不隨意外出。不乘三輪車,不騎自行車。

3、自覺遵守乘車秩序,不佔座搶座,不搶上搶下,不將頭手伸出車外,車沒停穩不上下車,禮讓三先,做到文明乘車。

4、不到遊戲廳、網咖等不安全場所。

5、不到池塘、水庫、海上游泳,不到危險地方玩耍。

6、不玩弄不明真相及危險的物品,不做危險遊戲。

7、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騙、防水、防雷等工作。

8、注意飲食衛生,不隨意吃零食,不食用過期黴變、不合格食品及飲料,預防食物中毒。

9、不結夥打仗、鬥毆。

10、不參加封建迷信及有礙社會穩定的一切非法活動。

承諾人:xxx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5

交通安全事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家庭幸福。近年來,中國小生交通事故頻發,“12.24”曙光鄉交通事故慘痛的教訓再次敲響我們警鐘。為此,我們號召廣大學生及家長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乘坐安全的車輛,並養成良好的乘車習慣。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請學生及家長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嚴格遵守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①不滿12週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②不騎“病車”;不打傘騎車;③不脫手騎車;④不違章騎車,不騎車帶人;⑤不騎快車;⑥不平行騎車;⑦不與機動車搶道。⑧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3、嚴格遵守行人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不向過往車輛拋擲石塊等。

4、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後上”規則,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在車內戲鬧或大聲喧譁,下車時不急於過馬路等。

5、嚴格遵守“四不”原則,即:不搭乘“三證”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車輛;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酒後、疲勞等)的車輛。

6、家長要教育子女不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長接送孩子的車輛要經常檢修,不違規超載,不違章駕駛。

8、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9、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你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國家合格的人才。

10、本安全出行承諾書一式二份,學校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廣南縣珠街鎮中心學校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6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菸、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資訊採集、期末考試、就業資訊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 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