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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訂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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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從教行為,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切實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和學生的課業負擔,自覺維護教育大好局面和我校教師的良好形象,現特向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

徵訂承諾書

一、本人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宣漢縣教育科技智慧財產權局治理“違規有償補課、亂訂教輔材料”等有關規定。

二、本人不在外租(借)用場地或在家、在校為學生進行違規補課和輔導;不強制、暗示、介紹學生參加違規補課;不利用國家法定節日、寒暑假、雙休日在校內給學生違規補課。

三、本人不組織、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接受違規補課或參加非法補習班;不故意留下授課內容放到課外進行違規補課;

四、本人不參與各種型別的違規補課活動,不在社會力量等辦學機構兼課;

五、本人不接受學生或家長違規補課的請求;不以家屬名義從事有償補習活動;

六、不組織、動員、誘導和介紹學生給退休教師、社會其他人員和校外辦學機構為補習生源從中獲利。

七、不以“家長委員會”決定的名義組織補課並收費。

八、不強行統一組織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統一代辦徵訂教輔材料;

九、不推薦學生和家長訂購推薦目錄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

十、不將推薦目錄外教輔材料作為授課內容或作業佈置給學生,變相強迫學生和家長購買教輔材料;

十一、不通過非法渠道訂購、印製教輔材料,杜絕盜版的教輔材料流入校園; 十二、不與書商勾結,以“高定價、低折扣、拿回扣”徵訂非法出版、侵權盜版教輔材料;

以上承諾,本人願意接受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承諾人:

承諾時間:2015年9月1日

56教師禁止有償補課和違規徵訂使用教輔材料的承諾書

根據莆田市教育工委、莆田市教育局《關於深入開展治理有償補課和違規徵訂使用教輔材料等行為的通知》莆教[2012]綜19號檔案精神,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從教行為,切實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和學生的課業負擔,維護我我校教師的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福建省《關於違反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法規行為紀律處分的暫行規定》(閩政辦[2015]34號)、《福建省中國小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規定》(閩教人[1997] 110號)、《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評辦法(試行)》(閩教人

[2015]143號)等檔案精神。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

1、教師利用晚自習時間以及其它在校休息時間給學生補習功課或輔導作業,不得向學生收取補課費或作業批改費;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

3、不得故意留下課堂新課內容放到課外有償教授;

4、不得個人或多人組成教學班子辦班補課收費或變相收費;

5、不得在校內宿舍、自己家中或在外租房進行有償託教服務;

6、不得將學校宿舍提供給他人進行有償託教;

7、不得舉辦或以將房產出租、出借給他人等方式參與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

8、不得私自在民辦教育機構或社會團體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兼課並領取報酬;

9、不得相互介紹補課生源或為社會其他人員介紹生源並從中獲利。

10、不得強行統一組織學生或推薦學生和家長購買暑假作業等教輔材料。

11、不得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12、不得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13、不得以“家長委員會”決定的名義組織補課並收費。

14、不得強行統一組織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統一代辦徵訂教輔材料;

15、不得推薦學生和家長訂購審讀推薦目錄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

16、不得將審讀推薦目錄外教輔材料作為授課內容或作業佈置給學生,變相強迫學生和家長購買教輔材料;

17、不得通過非法渠道訂購、印製教輔材料,杜絕盜版的教輔材料流入校園;

18、不得與書商勾結,以“高定價、低折扣、拿回扣”徵訂非法出版、侵權盜版教輔材料;

19、幼兒教師不得要求家長統一購買各種幼兒教材、讀物和教輔材料。 我要恪守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按照莆教[2012]綜19號等檔案精神的相關處理規定。

承諾人:

承諾時間:2012年6月4日

福建師大附中《規範徵訂教學用書》承諾書

為認真實施省教育廳、新聞出版局、物價局和省政府糾風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教基〔2012〕29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進校教輔材料徵訂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51號)精神,我校對教學用書的徵訂作如下規定:

1、教學用書包括教科書、教師用書及掛圖、電子音像、教輔材料、寒暑假作業、報紙雜誌及閱讀刊物等。教科書為必選部分,每學科只能選訂一種版本,教師用書、掛圖、磁帶、cd-rom及投影片等只供教師教學中選用,學生僅可自願選擇購買磁帶或cd-rom光碟,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根據課程計劃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科書,嚴禁選用教學目錄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中美班按相關規定執行)。

2.教輔材料選用嚴格執行“一科一輔”,即按一個學科的一個模組從省頒的《推薦目錄》中的`每個版本中擇優選出1套教輔材料供學生自願購買。

3.教輔材料徵訂環節遵循徵訂資訊公開、學生自願購買、教師無償代購、徵訂須報學校稽核的原則。

4、教師不向學生推薦或變相推薦《推薦目錄》外的教輔材料,不徵訂其他任何形式搭售的目錄外教輔材料。

5、各學科必修模組和選修模組教材徵訂,應根據本學期課程教學的安排進行徵訂,不得提前徵訂本學期未開設的各學科必修模組和選修模組的教輔材料。

6、所有教學用書的徵訂須經校圖書館向新華集團徵訂。

本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承擔相應後果。承諾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廈門市中國小規範徵訂和使用教輔材料承諾書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委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管理的要求,現就規範教輔徵訂和使用教輔材料等有關事項鄭重作如下承諾:

一、加強教輔材料推薦管理,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進校教輔管理小組,管理小組下設各學科評議組,組織學科骨幹教師嚴格從省教育廳公佈的教輔目錄中,按一個學科每個版本1套教輔材料審議推薦供學生自願購買使用。禁止評議推薦省教育廳公佈的推薦目錄之外的教輔材料。

二、建立推薦的教輔材料公示和報備制度。學校推薦的進校教輔材料經校長審批後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在校內張榜公佈,或者在校園網上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三、禁止學校教師向學生推薦或指定購買省教育廳公佈的教輔目錄之外的教輔材料。

四、堅持學生自願、不牟利的原則,建立代購清單校長稽核簽字制度,學校組織代購時,由教務處彙總形成學生申請代購教輔材料的清單,送分管副校長稽核、簽字後,報校長稽核簽字。

五、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進校教輔購買渠道的規定,代購的教輔材料從具備我省中國小教材發行資質的福建新華髮行集團公司購買,禁止從其他渠道為學生代購教輔材料,禁止教師要求或變相要求學生從其他渠道購買教輔材料。

六、嚴禁組織編寫學生有償使用的各學科配套的考試輔導類的教輔材料。

七、教職工不得利用負責教輔材料審讀、推薦、代購等工作之便,收受任何禮金、禮物、禮券、購物卡等饋贈,不得接受相關宴請、旅遊、考察等活動。

若有違反以上承諾事項,願按有關規定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處理。

學校:松柏中學(蓋章)

校長(簽章):陳鷺波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