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考風考紀,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 )
全體同學在此承諾:
1.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2.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件、假照片等;
3.在考試過程中,不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等;
4.不在考試訊號發起前或結束後答題;
5.不做小抄,不拿通訊工具等;
6.進入考場不大聲喧譁,不四處走動;
7.按指定座位入座,聽監考人員安排;
8.答完題後將答題正面朝下,不與他人交換試卷;
9.不找人替考;
10.考試結束後不將試卷帶出考場,並安靜有序退出考場;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將自願接受學校校規校紀處分,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
千里馬校園網
尊敬的輔導員老師:
您好,遞交這份檢討,以表達我對自己考試違紀行為的`愧疚與悔恨。
按照學校相關考試規定:考試期間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有攜帶手機必須關機。回顧我在此次資料庫基礎的結業考試當中,我恰是嚴重地違反了這樣的規定,自己的手機在考試期間多次響動,甚至還拿出來看手機,被輔導員老師發現而沒收。
如今,我經過深刻反省,充分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此次考試違紀,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對學校相關考試規則的漠視。在這段時間內,我主觀上對自已的要求過於放鬆散漫,鬆懈了作為一名大二學生應該具有的基本考試紀律與行為守則。
另一方面,此次考試違紀也充分反映出我在校期間對自己學習上、行為上的鍛鍊不足,沒有培養足夠的紀律意識。作為一名大二學生,在校期間學習就應該是自己的首要任務,而我卻在學期內沒有認真努力,致使存有僥倖心理。如今我們都是大人,倘若說對於考試胸有成竹的考生,絕不會讓手機在考場裡響動多次。我自知這個道理,所謂平時不努力學習,考試期間慌張以至於觸發僥倖心理,才是鑄成我此次考試違紀最根本的原因。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