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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牌生產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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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貼牌生產合作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貼牌生產合作協議書

貼牌生產合作協議書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了能充分發揮雙方企業資源優勢,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貼牌生產專案達成如下條款:

一、雙方交換企業資信材料,且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1.1 (副本)影印件;

1.2 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

1.3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

1.4 證;

1.5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影印件;

1.6 乙方應提供產品圖和結構明細、零配件明細表、主機板原理圖、控制面板原理圖、關鍵元器件規格書等以及其他相關的檢測證書與檢驗檢測報告。

二、協議範圍

2.1 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採用甲方的廠名、廠址、品牌標識;

乙方應確保這些產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和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2.2 甲方利用自身的營銷網路開發市場、銷售貼牌產品;

乙方利用其技術、裝置、人力等資源生產製造符合甲方要求並經甲方認可的貼牌產品。

2.3 貼牌產品完全由甲方銷售,乙方不負責銷售,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生產的貼牌產品轉賣給任何第三方。

2.4 雙方合作期滿後或終止合作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產或銷售有甲方品牌標識的產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銷售所得的10倍進行賠償。

2.5 甲方有權派員監督貼牌產品的原料、配件、生產的整個過程、產品質量等,乙方應予以全力配合與協助。

三、產品名稱、型號、價格(rmb)

產品名稱(乙方)

產品型號(乙方)

價格

備註

後續產品價格以乙方報價經甲方確認的價格為準

產品價格應包含內外包裝、說明書、標貼、合格證、保修卡等相關包裝費用(不含發票),詳見產品價格表。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

4.1 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單價含運費;

4.2 乙方嚴格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

乙方在裝車或交付託運後須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地點,以便甲方及時提貨。

五、產品包裝與防護要求

5.1 外箱包裝、彩盒、說明書、標貼、銘牌、合格證、保修卡等相關包材由甲方提供設計稿,乙方負責採購,彩盒生產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樣品由甲方確認封樣;

5.2 產品的包裝所需要的製版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5.3 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達到甲方認可的包裝要求,有足夠的強度,以便適應運輸及氣候變化的要求,達到防潮、防震、防壓等作用;

5.4 乙方應保證不出現說明書、標貼、合格證、保修卡等產品資料錯放、漏放、多放的情況。

六、提出交貨、質量異常及期限

交貨數量和時間以《訂購計劃單》為準;

乙方接到訂購計劃單後若有異議,應在接到《訂購計劃單》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訂單;

對於不能及時供貨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價格與結算方式

7.1 產品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為準,若價格有變動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確定新的價格及執行日期,乙方應不斷提升產品質量並通過提高加工效率等來降低產品成本和價格;

7.2 雙方確定貨款結算方式為:月結30天,例如: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貨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結清。

八、質量要求

8.1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並應適時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最新要求;

8.2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甲方的《產品規格書》與《檢驗規範》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應達到雙方所籤的《質量保證協議》的要求;

8.3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8.4 有必要時,經雙方確認,可採取封樣的.方式來確定上述條款未能確定的產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9.1 甲方提供的商標(包括包裝設計、圖形、漢字、英文及其組合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許可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私自轉讓或擴大其使用範圍;

9.2 雙方合作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產任何帶有甲方標識的產品。

十、售後服務

10.1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相關義務,對於因乙方質量問題所引起的退貨、換貨,乙方應予以全力解決,與此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產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損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10.2 乙方對所貼牌生產的產品按國家規定的有關工業產品售後服務法規進行售後服務保證,免費保修十四個月(日期以乙方銷售出庫日開始計算),終身成本維修;

甲方對乙方所貼牌生產的產品進行售後服務,甲方無法維修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將產品維修好;

10.3 乙方應供給甲方足夠的零配件以保證甲方進行售後服務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10.3.1 原則上,配件發放按以舊換新來操作;

10.3.2 在保修期內,乙方按貨款2%的比率免費提供易損件供甲方維修使用(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貨款的2%作為替代);

如甲方所需的易損件超出乙方的配備數,則甲方所需配件應以舊換新,否則,乙方有權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費;

10.3.3 超出保修期所用維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價向乙方購買;

10.3.4 甲方下達派件發放通知單後,乙方應保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配件準備完成,並按甲方退回的舊配件數量及時發出,運費由乙方支付;

10.3.5 乙方有義務在雙方協定的地點為甲方人員與甲方客戶的售後人員免費提供售後培訓。

10.4 貼牌產品本身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費用,如:、、責任賠付費及其他法律責任等。

十一、產品認證、檢驗報告與

11.1 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的產品,乙方已有產品認證證書與第三方檢測報告應免費提供給甲方;

11.2 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沒有的產品認證證書與相關第三方檢測報告,乙方應全力予以支援與協助,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3 甲方要求辦理的專利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全力協助甲方辦理或通過。

十二、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2.1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條款,並無合理解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結算的貨款甲方推遲為三個月後給付;

12.2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應商前繼續供貨,保持甲方的經營銷售正常執行,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

12.3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保證消耗完乙方根據甲方訂單生產的產品,並按合同規定的方式結清餘款;

12.4 無論或解除,乙方仍有義務按成本價向甲方提供足夠的零配件以供甲方進行售後服務。

十三、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通過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其他約定

14.1 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圖紙、資料、檢驗標準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轉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採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於眾,也不能在廣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戶的名稱;

14.3 甲方確保“__________”貼牌商標的獨佔性與無爭議性,如貼牌商標產生爭議的,該爭議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14.4 本合同為總合同,每批訂單執行以雙方確定的《訂購計劃單》為準,《訂購計劃單》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4.5 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以合同簽訂日起計算);後,雙方均無意見則自動續約一年。

(此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

____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

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貼牌生產合作協議書2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為了充分發揮雙方企業市場資源優勢和技術優勢,擴大產品應用範圍,甲乙雙方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塗裝塗料貼牌生產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 品牌系列塗裝塗料產品,採用甲方的廠名、廠址、品牌標識;乙方應確保所提供的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和合法權益。

2、甲方利用自身的營銷網路開發市場、銷售貼牌產品;乙方利用其技術、裝置、人力等資源生產製造符合甲方要求的貼牌產品。

3、貼牌產品完全由甲方銷售,乙方不負責銷售,且乙方不能直接銷售本協議約定的貼牌生產產品。

4、雙方合作期滿後或終止合作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產或銷售有甲方品牌標識的產品。

二、產品名稱、型號、價格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價格(元/噸)

備註

產品價格包含外包裝、說明書、標貼、合格證等相關包裝費用。

乙方因為原材料價格變化導致生產成本變化 %以上時,經與甲方協商可進行產品的價格調整。

三、交貨地點及結算方式

1、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單價不含運費。

2、乙方應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乙方在裝車或交付託運後須在 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地點,以便甲方及時提貨。

3、雙方確定貨款結算方式為付款交貨,現貨現結。

四、產品包裝

本協議所涉及的貼牌產品,其包裝形式同乙方現有產品包裝。包裝、說明書、標貼、合格證等相關包材由甲方提供設計稿,乙方負責採購。首批產品的包裝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五、質量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乙方現行產品標準並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六、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許可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私自轉讓或擴大其使用範圍。雙方合作期滿後,乙方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帶有甲方標識的產品。

七、售後服務和技術支援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相關義務,對於因乙方質量問題所引起的退貨、換貨承擔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人員免費提供售後培訓,乙方應為甲方的重大專案提供技術支援。

乙方負責提供產品標準、工藝檔案和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檔案草稿,經甲方稽核後由甲方自行釋出。

八、產品認證、檢驗報告

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的產品,如需要產品認證證書或第三方檢測報告應委託乙方協助申辦,由甲方承擔所需費用;

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條款,並無合理解釋,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應商前繼續供貨,保持甲方的經營銷售正常執行,原則上不超過 個月;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保證消耗完乙方根據甲方訂單生產的產品,並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結清餘款。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為 年;合同到期後,雙方均無意見或實際履行則自動續約一年。

十二、其他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轉讓、洩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採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於眾。

2、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