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賠償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賠償協議書 篇1甲方: ,性別,漢族, 年 月出生,住 ,身份證號碼為 ,聯絡電話: 。
乙方: ,性別,漢族, 年 月出生,現住 ,聯絡電話 。
年 月 日晚上,甲、乙雙方在 地方因口角發生爭鬥,甲方左眼受傷(後經法醫鑑定為輕傷)。現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xxx一次性支付醫療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給甲方xx。
二、甲方xx今後左眼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xxx無關。
三、甲方xx今後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xxx的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賠償協議書 篇2甲方:×××醫院
乙方:××××(患者或其家屬)
鑑於患者**曾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通過協商解決;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補償專案及計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補償下述款項:
醫療費:
交通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殘疾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
後續治療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
精神損害賠償金:
其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一條定的款項;
第三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賠償協議書 篇3甲方(賠償義務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賠償權利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於 年月日過街時被甲方騎自行車撞倒,甲方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報警後,成都交警三分局調節為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自乙方受 傷之日起截止乙方康復之日由此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甲乙雙方各負50%的責任。如造成乙方殘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傷殘費,需進一步協商解決。
2、經醫院檢查,治療方案為:保守療法,目前經華西附一院急診科診斷需治療三個月,需要一個人全天護理,期間護理費:70元/天*90天=6300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
3、因甲方造成乙方骨折,嘗失勞動能力,退休返聘為蓬安縣城東路國小任課教師為:每月工資:1500元/月*3月=4500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
4、營養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每天費用為:
5、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需複查,由此產生的費用(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負責費用的50%。
6、經醫院診斷一個月後需複查,如果乙方沒有康復跡象,需要進一步治療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由此產生的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負責全部費用的50%。
7、乙方康復事故糾紛就此結束,此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經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公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交警三分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見證單位: 見證單位:
附:身份證影印件
賠償協議書 篇4協議雙方:
甲方:xxxx 年xx 月xx 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
乙方:xxxx 年xx 月xx 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
20xx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
乙方系×××的妻兒。×××(系甲方僱工)於 年 月 日在為甲方(系×××生前僱主)勞動時,因電擊死亡。為解決因×××死亡的善後賠償事宜,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因×××家屬來滬料理×××後事的車旅費、住宿費以及在處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費,由甲方承擔。
二、發生在上海期間的×××的喪葬費由甲方承擔。
三、以上第一、二條款項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憑證,按實結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賠償金,計人民幣×××萬元。
五、以上第四條款的賠償金,由甲方最遲於 年 月 日存於 在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內。在甲方向 名下存款帳戶存人該賠償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六、雙方約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項賠付義務後,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賠償和補償要求。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 公證處備查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自行不能協商解決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