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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轉讓協議書模板彙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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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必備】轉讓協議書模板彙編6篇

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由於經營的需要,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賓館轉讓乙方經營,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 賓館整體轉讓乙方經營。

二、甲乙雙方約定,該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整,經營權即由乙方所有。

三、 ,乙方如需變更,甲方負責提供協助。甲方負責協助乙方續簽該酒店房屋使用協議。

四、甲方把賓館現有的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全部轉讓乙方,包括櫃檯桌椅、空調冰箱、裝修、飾品等物品。

五、甲乙雙方協議生效後,賓館轉讓前的債僅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接管賓館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以後,如因甲方債務問題引發糾紛,對賓館經營產生影響的,甲方負責賠償。如因乙方經營產生虧空的,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購買位於富陽市富春街道金平路120弄3號西單元地下室一間,排列號為 6 號,附圖。現約定如下:

一、轉讓價為19000元/間,大寫:壹萬玖仟元整。

上述款項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立即付清。由於乙方延遲付款而在此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情形,甲方概不負責。上述款項付清後甲方將地下室交付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在使用地下室過程中,不得佔用公共通道堆放雜物及其它物件。

三、該地下室是二手房,甲方不對房屋質量負責。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 身份證:

手機號: 手機號:

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3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約地點)簽訂: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一、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當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報價轉讓業務: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委託,通過報價系統為其轉讓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報價、成交確認和股份過戶的服務業務;

(二)報價券商:取得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三)主辦報價券商:推薦園區公司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報價券商;

(四)報價系統:x辦股份轉讓系統中專門為報價券商提供報價和成交確認服務的技術系統;

(五)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六)《試點辦法》:《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

(七)《推薦掛牌規則》:《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

(八)《資訊披露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

(九)園區公司: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階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及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 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後);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園區公司的相關規定,並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採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公司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並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諮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資訊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檔案,並保證所提交檔案均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於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並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2、核對並向乙方提交股東持股明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持股數量;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託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資訊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資訊披露真實、及時,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資訊,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資訊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祕書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祕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

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行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訊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祕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資訊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資訊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裝置,保證計算機可以連線國際網際網路,對外諮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資訊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件(包括傳真)和電子文件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年度報告。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

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資訊披露規則》規定的資訊披露程式進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應瞭解並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八)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

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並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

(十九)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並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

1、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併、分立、解散及破產;

4、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髮生變動;

10、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1、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2、涉及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報價轉讓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

第六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並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掛牌前股東所持股份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的申請進行稽核,並報協會備案。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真實、及時地進行資訊披露。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資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資訊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並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範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

2、暫停解除其股東股份的限售登記;

3、向協會報告。

第七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並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階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瞭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辦理新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凍結手續,辦理離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記公司股份的解凍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資訊披露人員不得洩露尚未披露的資訊,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資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並將主辦報價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

第九條 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承接其主辦報價券商業務的權利,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式承接乙方主辦報價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後,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作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並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 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託備案費( )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元;

(三)乙方代收的資訊披露服務費()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第十一條 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佈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佈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牴觸,本協議與之相牴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佈後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丁紹芬、徐龍寬、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徐龍全、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原丁紹芬、徐龍寬、徐龍全的承包田地轉讓給乙方,這塊田地的四至界線為東至何成德家地界,南至公路,西至徐運賢家地界,北至張家地界,田地名稱為沙壩。

二、田地轉讓期為國家第二倫承包期轉讓費三、自田地轉讓之日起這塊田地所屬權屬乙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若為()元。( ) 方所有,甲方不得有干涉乙方的一切行為。 有一方違約,另一方以協議為證,一切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負責。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長住地址: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長住地址: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長住地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xx年xx月xx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__%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轉讓店面時有隱情,(比如事先知道這地方要拆遷或是有其它會給甲方經營造成影響的問題,但在轉讓時未能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轉讓費。

甲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轉讓協議書 篇6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年月日在 簽訂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鑑於:

1 、 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

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該合同約定:甲方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的總價款購買位於 (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相關資訊見《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上述合同已由 登記備案。

2 、 乙方瞭解該房屋為期房的事實,並同意向甲方購買上述期房。

因甲方尚未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甲乙雙方無法進行產權變更登記。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協商,就該房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該房,以茲共同信守:

一、 總購房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具體的付款進度及方式如下:

1 、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2 、 開發商交房時,乙方以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剩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3 、 雙方同意,因房屋轉移產生的稅金及其他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承擔。

二、 甲方的義務為:

1 、 甲方負責取得開發商同意,進行房屋的權益轉讓;

2 、 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協助乙方在國家房地產管理部門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3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後,於____日內結清該房屋所有銀行抵押貸款,並將結清證明交與乙方備存。甲方每延誤一天,按照_____元/天對乙方進行賠償,若超出_____日仍未完成,則視為甲方違約,違約責任詳見合同解除違約條款。如因銀行原因造成時間拖延,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在收到房屋全款當日,將房屋所有資料移交給乙方,並配合辦妥房產轉移手續。

三、 乙方的義務:

1 、 承擔該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進戶的安裝費用及材料費用;

2 、 承擔該房屋的維修費用;

3 、 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國家房地產管理部門辦妥該房產及土地的產權變更手續。

四、 承諾和保證

1 、 甲乙雙方承諾:作為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簽署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 、 甲方保證其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屬實,不存在任何偽造、誇大及其他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3 、甲方保證該房屋情況屬實,無任何隱瞞,並承諾此房屋不存在法律上權屬、經濟糾紛,且同戶籍及相關親屬同意出售;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身份證明材料屬實,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 、 甲方承諾,本合同簽訂日至房屋完全過戶到乙方名下之前,不會因為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導致該房產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響房產過戶的事實。

五、 違約責任

1 、 不論任何原因,若甲方未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配合乙方辦理房產轉讓手續,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甲方應返還乙方支付的所有購房款;

2 、 不論任何原因,若乙方反悔不購買上述房地產,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 如果甲方隱瞞任何房產存在的瑕疵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抵押、回購等相關資訊,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 、 若乙方未按本協議時間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未付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支付甲方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六、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簽字): 甲方(簽字):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