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書信函>

股權激勵及股權代持協議書

書信函 閱讀(2.08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權激勵及股權代持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股權激勵及股權代持協議書

甲方(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激勵股權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絡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物件、激勵股權委託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地址:;

股權激勵方: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甲方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乙方為公司的骨幹員工,為了充分調動公司骨幹員工的創業積極性,對公司的歸屬感、榮譽感,增強公司對優秀敬業人才的吸引力,根據公司有關決議,決定對骨幹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贈與其一定份額的公司股權。現雙方就股權激勵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激勵股權概況

1、公司股權:公司於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為萬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擔任公司崗位,現任一職。

3、甲方贈與乙方的公司的激勵股權(註冊資本金)為萬元(該等出資佔_____%註冊資本)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激勵股權的登記、行使及代持約定

1、為方便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同意將其依照本協議獲得的股權交由甲方代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將激勵股權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記,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乙方作為激勵股權的實際持有人,僅享有分紅權。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應在每年度的月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公司決定不分紅的須經佔公司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股東的同意,不分紅當年的紅利順延至下一分紅週期支付,順延最多不超過兩次。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如發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淨資產值予以回購;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淨資產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購。

(1)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

(2)本協議與國家新公佈的政策、法規相違背,甲方需要回購股權的;

(3)公司解散、登出或者乙方喪失繼續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5)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無需支付對價。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檔案、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6)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關於規定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8)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洩露本協議內容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淨收益,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獲得的收益,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5、當甲方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時,股權份額按比例自動稀釋。

6、股權激勵期間,乙方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同時乙方所持有的股權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定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7、應甲方要求,積極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出讓或者受讓公司股權。

六、協議終止:

1、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七、協議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1、履行勞動合同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勞動關係終止時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隨同終止。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5%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3、乙方違反約定,不積極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時,應該向甲方承擔5—10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還應該承擔甲方為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書面約定。

2、乙方在本協議之前與甲方或公司簽訂的有關期(股)權激勵等協議或經營骨幹激勵分紅的一切相關約定隨即自動作廢、終止執行。

3、本協議與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定地點:簽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