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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消防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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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

租戶消防安全承諾書

乙方: (租戶)

甲方將本建築安裝工程專案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定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

一、施工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見工程基本要求之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專案期限

進場後50天達到甲方籌建部門基本進場條件,及全部工作應於甲方通知進場後84日曆天內完工。

三、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2、 工程專案由乙方按甲方審批的總進度計劃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實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3、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法律法規。

4、 施工前,如工程涉及到改變建築原有結構、消防設施,或使用易燃建築材料的,乙方必須辦理好本工程施工各項申報手續及許可,並做好消防、安全監督等政府部門的報批工作,如因乙方的責任導致工程無法報批通過,延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 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和認真執行。根據工程專案內容和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人員)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 人員)負責聯絡、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互相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收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及督促義務,對查處的隱患,乙方必須於三日內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3000-6000元的罰金,並且乙方應對可能產生的後果負責。

8、 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

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 乙方應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以及操作裝置、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如發現隱患應立

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工地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裝置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導致的施工後果自負。

10、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

乙方共同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具等均應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互相借用或租

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必須確認借出的裝置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使用一經接收,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使用或管理不當,或其他歸因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工地原有及甲方

借於乙方的裝置損壞或運轉不正常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因此造成的工程進度延遲,乙方因負延遲責任。

13、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

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和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4、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

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乙方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經國家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作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其中吊裝作業人員不許不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無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乙方應確保其電器裝置安全操作,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負。

15、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

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乙方施工過程中電焊、氣割作業應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乙方在使用明火之前,應取得雙方指派的防火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派專人值班。否則,因乙方管理不善、操作不當引起火災、中毒等事件,乙方應付全責。

16、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裝置時,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

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直至合格後方準使用;但如乙方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路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

17、 乙方應確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並保證質量合格,對於易燃、易爆品,

乙方應派專人妥善管理,對於甲方營業中的場所進行施工,乙方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品,並應確保賣場中顧客及財物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責。

18、 貫徹先定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在

合同期間,該工程施工隊不得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事項,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9、 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底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

應對乙方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並

採取保護措施。

20、 乙方在簽定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地區(縣)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科(股)

等有關部門辦理開工保管手續。

21、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

重大施工(包括甲乙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保管規定在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因乙方施工不當或管理不善等責任,造成人員、財物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22、 乙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固廢分類收集工作,並協同甲方進行相關的固體廢物的回收,

並避免廢棄物汙染環境。

23、 其他未盡事宜

▁▁▁▁▁▁▁▁▁▁▁▁▁▁▁▁▁▁▁▁▁▁▁▁▁▁▁▁▁▁▁▁▁▁▁▁▁▁▁▁▁▁▁▁▁▁▁▁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甲乙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4、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

份,其它送關部門備案。

25、 本協議同 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

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承 諾 人:

房屋地址:

承諾人承租了 (以下簡稱該物業)。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諾書,並確定承諾人為防火責任人,其承諾如下:

一、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對該物業的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教育本處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對該物業內的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該物業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後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該物業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和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效能維護,並配合甲方對本單元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各種用電裝置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裝置超負荷執行及帶病作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未經消防、電力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佔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九、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承諾人負全部刑事、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賃合同期滿或承租人完全搬離該物業時為止(以發生時間後到者為準)。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人執一份,房屋出租人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諾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大廈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 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租戶單位):為了切實抓好本大廈消防安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業戶雙方簽定如下防火責任書。 1、甲方對乙方的消防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消防法和存在消防隱患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

甲方:北京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租戶單位):

為了切實抓好本大廈消防安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業戶雙方簽定如下防火責任書。

1、甲方對乙方的消防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消防法和存在消防隱患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乙方應接通知及時整改。

2、乙方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併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直接負責。

3、乙方應完善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租用財智大廈物業期間,不能擅自改變設施及裝置,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能亂接電源線,不準使用電爐,不準在大廈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害氣體。

4、甲方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消防培訓和消防演習,乙方應積極配合。

5、乙方如需對所使用(租用)的辦公地點進行裝修動火,必須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報表,按程式申報,待批准後才能動火作業。

6、乙方應定期、不定期地主動向甲方反映報告防火工作,甲方定期、不定期的組織消防檢查工作,共同把防火搞好,如發生火警時,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乙方應密切配合。

7、如乙方因違反法律規定及責任書約定的義務,失職造成火災,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業主/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下稱《消防法》)和《***廣場消防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的規定,為確保***廣場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廣場業主/租戶(下稱業戶)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戶負責人為***廣場層號商鋪/寫字樓的防火負責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單元商鋪/寫字樓以防火責任人為主導,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工作員工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及條款。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的工作員工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閘門)要關閉。

三、配備必需的消防裝置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並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後及時更換或填充材料。

四、經常對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員工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其都能正確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定期對本商鋪/寫字樓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同時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單元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商鋪使用人員或公司員工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責任或按《消防管理規定》予以處理;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業主或租約終止時為止,業戶中間更換責任人則須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物業單位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業主/租戶一份,管理公司一份。

責任單位:***商業有限公司

區層號商鋪附火警電話:119

物業服務中心報警電話:

管理單位:

責任人:責任人:

電話:電話:

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承 諾 人: 身份證號: 房屋地址: 。

承諾人承租了 (以下簡稱該房屋)。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諾書,並確定承諾人為防火責任人,其承諾如下:

一、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火災發生,對該房屋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教育本處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對該房屋內的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該房屋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後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該房屋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效能維護,並配合甲方對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各種用電裝置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裝置超負荷執行及帶病作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未經消防、電力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八、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國家標準及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等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熱得快、電暖氣、電褥子、煤爐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九、出租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

十、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實施和管理。

十一、乙方的各種設施裝置的使用不能影響甲方的房屋設施,乙方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在承租區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及房屋損壞,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二、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任何事故,由承諾人負全部刑事、民事責任及賠償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十三、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承租人完全搬離該房屋時為止。

承諾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