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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股份公司的協議書錦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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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股份公司的協議書錦集6篇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1

投資人一:姓名: 性別: 年齡: 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人二:姓名: 性別: 年齡: 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 專案,專案註冊形式為: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投資專案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專案註冊形式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案註冊形式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專案註冊形式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專案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事務除下列事項需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務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專案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註冊形式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約定註冊形式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約定註冊形式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專案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專案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營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專案無法繼續經營的,應對其他合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2

在投資人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 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 ,男,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身份證號碼:

二、 聯營組織

三、投資

1、 投資總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

2、 投資情況:

(1) 持有公司 %股份

(2) 持有公司 %股份

(3) 持有公司 %股份

四、 採用執行的經營形式

執行由協議約定者決定, 為公司總負責人,其餘股東與法人代表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協議約定者共同簽字方能做帳,基本做到每月結帳,三月一次小清帳,一年一個大清帳。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責任。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視經營情況,未盡事宜經所有股東協商可做更改。

五、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 、 三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並選擇自己滿意的管理者。

3、被選舉權。股東依法有被選舉為董事和監理的權利。

4、股東會議的召集和主持權。出資最多的股東有權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的決議會。

5、知情權。公司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體股東成員如實報告公司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股東有權在審議報告的基礎上提出質詢或建議。一旦有股東對公司某項經營內容執行情況提出異議,公司就應該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6、查閱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專案,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出資轉讓權。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11、出資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出資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一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立即抽回出資,這是由經營部人兩合的性質和公司資本的法定原則所決定的。如公司成立後屬發起人的股東出資後要退股的,必須要等到以積金累積一定程度,且得到其他股東同意,或有願意接受其轉讓方可轉股;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通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可以轉讓);但可以向其他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年,自至年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現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 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 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

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 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

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 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 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4

根據國家關於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政策規定的基本原則,現決定成立甘肅博峰肥牛開發責任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等四人20xx年月為明確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起人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等人自願入股,在會寧縣柴門鄉雞兒村西王社租王志成的牛場及土地,建立股份合作制企業,堅持入股自願、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共和投資、共同經營。

二、各出資人為企業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允許發起人用實物出資),對企業承擔風險責任。企業經營期間,出資人不得抽回出資(如出資人需增減資本待一年後在現發起人中互相調節)。

三、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省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四、公司的經營範圍:

主營:肉牛養殖、銷售。

兼營:種牛繁殖。

五、發起人及出資人出資份額如下:公司資本總額為萬元人民幣,其中:

南中元出資 萬元,佔企業資本總額的 %;

王志明出資 萬元,佔企業資本總額的. %;

王彥偉出資;

高萬紅出資 萬元,佔企業資本總額的 %;

六、股東的出資額按下列原則解交到位: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20xx年 月 日,必須按協議辦理入股資產移交和認繳出資的手續(月日務必到賬50%),所有資金全部存入會寧縣柴門信用社公司基本賬戶內。移交、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企業法人所有,逾期按實際到賬額計算股本。

七、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並代表出資人一致同意甘肅博峰肥牛開發責任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章程(草案)。

八、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等發起人負責籌建甘肅博峰肥牛會寧分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股東會的權利和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公司董事會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由創立會選出董事會成員,公司正式註冊登記之日董事會方可正式行使職權。

董事會由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等四名董事組成,董事任期 年,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一名,由南中元擔任,設副董事長2名,董事會可根據需要出聘請資深人士擔任名譽董事長、董事會顧問。董事會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一、公司設立監事會,對董事會及其成員和經理(廠長)、高階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行使監督職能。監理會成員由王志明、王彥偉、南中元、高萬紅等4人組成,任期 年,可連選連任。監理會的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二、公司的經理(廠長)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執行董事會決議,對董事會全面負責。

十三、公司下屬企業設經理(廠長)一名,經理(廠長)由董事會聘任;副經理(副廠長)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協助經理(廠長)工作,以經理(廠長)負責。

十四、經理(廠長)任期為年,可連聘連任。

十五、董事長、經理(廠長)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不得從事與本企業有競爭或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六、企業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由經理(廠長)負責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提出設立相應的經營管理機構的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後,由經理(廠長)負責組織和領導。

十七、本協議一式九份,發起人一份,企業留存一份,申請變更(註冊)一份。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出資人簽名蓋章: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合股(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雙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雙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10年,自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0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合作期間甲、乙都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單獨進行任何貸款活動,如果發生貸款活動,貸款個人對所帶資金負全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貸款所產生的費用和造成公司的損失由貸款人一律承擔。3、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80%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5、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6、糾紛的解決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四、在成立股東後,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處理公司的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簽證備案後方可執行: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2、新產品的引進;3、重大的促銷活動;

一切貸款;5、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50%。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3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雙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甲方(簽名):年月日乙方(簽名):年月日公司蓋章確認: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6

甲方: 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_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