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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協議書彙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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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修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修協議書彙總五篇

保修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以及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一樓展示大廳裝修工程。

2、工程內容:裝修一樓大廳背景牆、電視牆、展示臺等。

3、本工程範圍: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材料總造價:叄萬壹仟捌佰肆拾貳元(¥31842.00元)整,施工費按照施工實際圖案的平米數計算。每平米24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進入工地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材料費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剩餘工程款全部金額。

三、甲方職責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場地並協調好各部門,以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2、提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供水及供電。

3、負責隱蔽工程的隱蔽前驗收。

4、及時做好工程竣工後的組織驗收工作。

四、乙方職責

1、切實按照工程設計相關規範嚴格操作精細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

2、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環境衛生及安全保衛工作,並遵守公司有關管理制度。

3、負責整個工程預算確定專案所需材料的質量,嚴格按工程設計方案所列質量標準,選購材料。

4、負責及時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後驗收工程。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 期: 日 期:

保修協議書 篇2

祁縣勝威小區住宅樓工程房屋建築工程保修協議書 甲方(建設單位):祁縣天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單位):祁縣建築工程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協議。

一、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生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專案,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裝置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洩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砂;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裝置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起止時間為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3、裝飾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安裝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採暖系統保修起止時間:從xx年11月26日後的兩的採暖期。

5、住宅小區內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6、其他保修的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立即派人保修。並在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預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等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7、在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裝置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檔案,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於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的 50% 返還乙方; 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 甲方應預留

保修協議書 篇3

建築工程合同中一般發包人和承包人會約定質保期(一般是一年), 質保金一般是在質保期滿後支付。但是,同時法律又對建築工程作出 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就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 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首先要明確的是,工程的保修期與質保金沒有必然的聯絡。保修期可以約定,但是約定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國務院頒佈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 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而工程質保金的提取及返還則是合同雙方的約定事項。合同中並沒有約定質保金的,建設單位無權提取質保金。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專案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專案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工驗收的專案 工程出現的`缺陷(即專案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由此可見,工程質保金既形成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的有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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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開發商應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有力保障,因此,對於開發商來講,工程質保金至關重要。

工程質保金不能想當然地與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聯絡起來,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須由合同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中作出明確約定,下列要素在約定時不缺少:

第一,工程質保金的總額。一般來說,專案工程質保金按專案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來由建設單位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質保金的返還時間。施工企業應在專案工程竣工驗收 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二年)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

第三,工程質保金如何直接扣減維修費用。一般來說,建設單位 應在出現質量問題的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企業前來維修處理,施工企業逾期不處理的,建設單位可另行委託第三方處理,相關費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為開發商來講,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環節,否則,所支出的費用很難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質保金返還時是否計息應約定清楚。一般來說,工程質保金不計利息。

在建設工程的管理中,建設工程質保期與質保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對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後者是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其中:一、建設工程質保期。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5、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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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專案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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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80 號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已於20xx年6月26日經第24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釋出,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長 俞正聲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築 工 程 質量 保 修 辦 法

第一條 為保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建築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裝修工程)的質量保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

本辦法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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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八條 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第十條 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十一條 保修完成後,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建設單位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單位保修,由原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保修期限內,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保修協議書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竣工後回訪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過有關部門竣工驗收後,在質量保修期內,應主動向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專案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工程使用過程回訪,知曉自己所承擔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質量缺陷,便於雙方總結經驗,在以後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決提高。

2、回訪時間為質量保修期開始後每月回訪一次,直至質量保修期屆滿。

3、回訪物件為: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專案物業管理公司。

二、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甲方責任。

三、質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為 壹 年,實際的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四、質量保脩金:本工程質量保脩金按本工程結算總價的 %計取。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質保期滿 壹 且乙方在質保期內正常履行義務後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

六、質量保修責任

1、保修期內凡屬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免費維修、更換;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裝置損壞,乙方負責有償維修(只收取材料

費,不收取人工費)。

2、保修期內更換的配件必須是原廠商生產的新配件,換下的配件屬於乙方的財產,更換上去的配件則成為甲方的財產。

3、在保修期內,一般情況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後的48小時內派人進行維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違約賠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內補足,並補足原有的質量保脩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

(2)乙方對同一部位經兩次維修仍未修復的

5、質保期內如出現裝置、材料更換情況,則所更換裝置、材料的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6、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質量問題引發的任何安全事故問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拖延,推諉而導致業主一切損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負責管理該專案的物業管理公司)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時,而相關質保金總額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負責管理該專案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的驗收簽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訪記錄,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責任,最終以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認可為準,若無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甲方將拒付應付的保脩金。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保修協議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限:新安裝保修一年或 __________

籤保或續約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保修期內責任

1.承保單位(甲方)責任:

2.甲方在合同期內免費維修,保養上述機器不收取費用。 ( 更換零部件除外 )

3.甲方在合同期內每月按時上門對上述機器至少做一次常規保養,保證其影印效果。(新安裝除外)

4.本合同所列的機器如出現故障,委託單位(乙方)隨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八個工作小時內(節假日順延)及時上門服務,以確保乙方的機器正常工作。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裝置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維護保養培訓。

6.合同期內,乙方所列機器需要更換零件,甲方應以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原裝耗材及零配件。如因甲方提供的耗材質量問題引起機器故障,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即更換耗材、零配件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全責。

二、委託單位(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說明書正確操作機器。

2.乙方不得私自拆卸機器,不得請甲方以外人員維修機器,更不得私自更換零配件。否則,引起機器故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此產生的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應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消耗材料,如乙方從其它渠道購買的耗材引起機器發生故障,由乙方負全責。情況嚴重的,視同乙方放棄本合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機器屬正常老化或損壞,乙方應承擔更換原裝耗材及零配件費用。

5.乙方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對甲方維修人員的服務態度、質量及索賠額外不合理費用,向甲方主管領導投訴(電話: __________ )。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