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完成情況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用科學創新的工作思維,積極主動的工作熱情,克難攻堅,狠抓落實,全力推進重點專案建設,完成重點建設專案投資5.41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00.2%。
1.舊城改造“二區五路”安置房工程。完成投資3.72億元;一期(g-a13地塊)樁基完成、17#樓完成三層,二期(g-a12地塊)開始打樁。
2.舊城改造b地塊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工程。完成投資1.69億元;工程樁完成25%,圍護樁完成85% 。
二、2015年年度計劃
1. 舊城改造“二區五路”安置房工程。計劃投資4.25億元;形象進度:一期( g-a13地塊)2棟樓完成主體結構封頂,4棟樓完成主體結構15層以上,6棟樓完成地下室結構;二期(g-a12地塊)樁基工程全部完成,土方開挖完成20%;完成。
2.舊城改造 b地塊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工程。計劃投資0.65億元;形象進度:完成樁基工程;靜荷載動測;基坑支護及開挖;地下室工程;
三、表態承諾
安置房專案建設是徵收安置的關鍵,關係到拆遷戶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為推進安置提速,實現徵收安置從“人等房”逐步到“房等人”, 我們將加大力度、加快進度,明確任務和責任,大力推進舊城改造“二區五路”安置房、b地塊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工程建設,完成年度投資4.9億元
1.確保工程安全和質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打造安全工程。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設計要求和工程建設標準與程式進行施工,爭創優質工程。
2.加快工程進度。保障房專案施工條件差、施工難度大,在確保工程安全和質量的情況下,加大資金和機械裝置投入,加快工程進度,早日建成安置房,讓拆遷戶早日喜遷新居。
3.實施陽光工程。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投標相關規定運作,嚴格規範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全力打造廉潔工程、陽光工程。
2015年3月25日
建設專案規劃建設承諾書(設計單位)
廈門市規劃委員會:
我單位受 委託,承擔 鐘樓 專案工程設計。現該專案正式申請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我單位知曉《福建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四十七條、六十三條條款內容,為保證切實履行誠信義務,我單位承諾所報核准的.方案設計系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日照分析,計算用地面積、建築面積、建築高度、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停車泊位等規劃技術經濟指標,並對分析結果及指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如違反上述承諾,我單位將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設計單位:(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名)
年 月 日
致 :
作為參與 工程專案的投標方,根據國家、自治區及柳州市相關檔案規定,我方在此向招標人承諾:
1、一旦中標,我方保證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將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轉入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專用賬戶。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該專案中出現拖欠農民工和工人工資情況,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從我方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中先予劃支。我方在中標後如不按時、足額存入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將被取消中標資格。
2、一旦中標,我方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桂建質安
[2015]22號文《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及使用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確保建設工程各項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如我方在該專案的承包中出現未按桂建質安
[2015]22號文附件一規定執行的情形,我方願意按照相關規定接受建設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的處罰。
3、一旦中標,我方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建設工程按規定使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該專案的承包中出現未按規定執行的情形,我方願意按照相關規定接受建設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的處罰。
投標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