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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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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殖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4篇)

  養殖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築圖紙施工,專案建成後,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援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汙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專案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於養豬廠的國家扶持專案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並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群關係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係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汙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汙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檔案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築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2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丙方:(以下稱丙方)

丁方:(以下稱丁方)

戊方:(以下稱戊方)

甲、乙、丙、丁、戊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合作養雞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期限為年,從20xx年3月1日至20年3月1日止。

2、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裝置、生產工具、產品商標為資本入股,不計價值,其他各方以等額投資的方式入股,生產利潤為五家共有,分別佔五分之一。

3、乙、丙、丁、戊方必須在20xx年3月1日前將投資股金100000.00元(拾萬元)到賬,否則視為退出,在合同期內如有退出者,本金不退,利潤不分,合同期滿後退還本金。(分別於月日和月日到位)

4、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其他各方生產經營用房,如有延誤包賠損失,其他各方合理安排場房用途,分批次育雛,不得空餘房間,20xx年10月前雞、雛總數必須達到6萬隻以上。

5、乙方負責全部生產經營的管理,其子井寶龍回來後可自願加入。

6、生產經營只與以上五方有關,其他人員及親屬可參加義務勞動,不準參與經營管理。

7、在合作期間內,乙方負責生產安全,防止火災,不得損壞房屋和其他裝置。如有損壞,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使用期滿,將場房和裝置完好無損地交給甲方。

8、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場房損壞與其他各方無關。

9、在使用水電時,應按照安全使用規定進行,不得隨意更改用電線路和竊電,出現任何問題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後果由其他各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0、在生產經營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周圍生態環境,不準獵殺野生動物,否則,後果自負。

11、戊方現有生產經營與將要開始的合作無關,在20xx年10月現有生產經營結束後加入合作。

12、甲方在場地內從事的其他經營與其他各方無關,其管理人員不得干預養殖場的各項管理。

13、未盡事宜:此協議一式五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已方:

年月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推動林下土雞迴圈養殖產業的發展,特在欒川縣及周邊地區培育有志於推廣和發展土雞林下迴圈養殖的專業合作社,以示範並帶動當地農戶通過林下養殖脫貧致富。經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備發展專業合作社的條件,甲方將予以重點扶持。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公司+合作社+農戶。即由公司統一供應雞苗、統一發放價格、統一養殖流程、統一疫病防治、統一供應藥品、統一供應飼料、統一回收成雞、統一品牌銷售;合作社負責發展農戶,並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養殖流程即時跟蹤指導、跟蹤服務;農戶嚴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導進行養殖。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發放土雞林下迴圈養殖的合作委託書,並協助乙方進行工商註冊。

2.甲方按與乙方簽訂的《養殖合同》規定的價格供給乙方優良雛雞或青年雞、疫苗獸藥、飼料等,並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乙方對養殖戶的雞舍建設進行現場指導。

3.甲方免費對乙方以及農戶進行土雞養殖管理、飼養、產蛋、防疫等技術培訓。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乙方以及農戶進行養殖專業技術的專家講座和現場指導。

4.甲方為鼓勵乙方積極發展養殖戶,給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乙方向自己發展的養殖戶發放雞苗,甲方將給予相應返利,即一日齡雛雞每隻返利0.70元,脫溫後35日齡雞每日返利0.50元。並在當月底按返利款的80%進行兌付。

②經乙方發展的養殖戶養殖的商品成雞和雞蛋,符合甲方回收標準的,甲方在合同價格內按照公雞每斤0.15元、母雞每斤0.25元、雞蛋每枚0.02元向乙方進行返利,並在當月底按返利款的80%進行兌付。

③乙方在甲方購買獸藥的,甲方給乙方購買總額的17%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購買飼料的,甲方給乙方購買總額的4.2%的返利,並於當月底按返利款的80%進行兌付。

5.甲方將根據當地的養殖環境和技術要求,制定嚴格的養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投料流程、放養流程,從而確保養殖的質量。甲方將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流程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個養殖戶認真按流程規定用藥、用料和防疫。

6.為了保證農戶的養殖安全和質量,甲方將根據乙方所屬養殖戶購買雛雞或青年雞的數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進行疾病防疫和飼料投放的配比統計,並進行合理分析,如出現用藥用料資料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養殖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甲方為保障乙方和養殖戶的利益,甲方將逐年與乙方簽訂《養殖合同》,並確定成雞和雞蛋的當年回收價格(此價格將根據市場價格的波動而隨時調整),同時也制定出市場最低保護價。

8.回收指標:以乙方所購雞苗為基數,回收比例為公雞不低於60%、母雞不低於80%、雞蛋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地部分銷售。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建立的養殖基地,將做為其所在片區的示範龍頭,從而帶動該區域內農戶發展養殖。

2.乙方要做好所屬農戶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在農戶養殖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養殖流程及時跟蹤服務。乙方解決不了的技術難題,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並由甲方派專業技術人員上門協助處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生產養殖,充分發揮專業合作社的示範帶頭作用,積極發展養殖戶,完成甲方下達的發展養殖戶任務和養殖指標,其中:

①合同簽訂第一年,發展養殖戶不得低於10戶,養殖數量不得低於10萬隻(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務,本合同自動轉入下一年);

②合同簽訂第二年,發展養殖戶不得低於30戶,養殖數量不得低於30萬隻;

甲方將對乙方發展的養殖指標進行階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夠完成上述任務指標,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餘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養殖指標,前述應付返利款將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當年指標的,甲方有權中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

4.乙方向所屬養殖戶發放雞苗時,應按甲方合同約定的統一價格進行發放,不得私自漲價。否則,乙方除向養殖戶退還多收的價款外,甲方還將扣除剩餘的返利款,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價格部分的雙倍罰款。

5.乙方要確保按照甲方規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務。當年乙方完成成雞和雞蛋回收任務的,甲方將在年底兌付剩餘10%的返利款。

6.乙方應認真督促農戶按養殖流程進行餵養,否則,出現任何養殖事故,均由乙方和養殖戶自行承擔。

7.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甲方確認的養殖專業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區有直接找甲方聯絡養殖事宜的,甲方本著自願的原則,可根據養殖戶的意願介紹給乙方做為乙方的發展物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公司養殖合同》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及時間

1.合作內容:甲方向乙方提供渤海黑牛50頭,雙方合作養殖,通過肉牛出欄銷售和會員領養獲得共同收益。

2.養殖時間:自甲方將牛運達乙方牧場,並實際進入餵養操作之日起,至兩年後雙方協商確定終止養殖或延續合作。

第二條合作方式及地點

1.合作方式:甲方選擇不同體重和育齡的健康渤海黑牛,無償放置到乙方的牧場,由乙方無償提供養殖設施和餵養進行餵養,並作為農莊觀光和會員領養專案。

2.甲方派遣技術人員到農莊指導肉牛養殖,並全權承擔養殖場防疫及安全平穩執行的責任;乙方負責全力支援該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並利用其經濟能力及銷售資訊輔助養殖場的發展。

3.養殖地點:濱城區樑才辦事處東劉村“一綠農莊”。

第三條收益分配

1.在該協議有效期內,肉牛合作養殖的肉牛出欄完成銷售之後,按以下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即肉牛銷售利潤總額減去甲方前期投資和乙方餵養投資後(以實際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投資具體數目為準。),對肉牛養殖合作淨利潤按照五五分配比例進行分成。

2.如合同終止或不能出欄屠宰,甲方收回所剩活牛,並補償乙方當年的餵養成本。

3.合同期間如有旅遊觀光和會員領養收入,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責任約定

1.肉牛合作養殖場產權、建設使用權在乙方;肉牛的產權歸甲方。

2.養殖場升級建設或確立商業產權或進行擴容擴大情況下,乙方具備優先權、決策權。

3.雙方堅持以優勢互補、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合作養殖。

4.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銷售無法進行,本合同可協商終止,互不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爭議及公證

1.甲乙雙方本合作協議基於友好協商原則,在見證人監督之下,對所有爭議進行友好協商,協調解決。其他非協商爭議參照有關法律法規通過仲裁與法律機構進行裁決。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見證方存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見證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