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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養生館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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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養生館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養生館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

甲方(技術入股人):

乙方(區域合作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現實行技術入股聯合經營和產值提成的方式緊密合作,就開辦 養生館,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經營平臺能力,實現養生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贏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擬成立養生館的基本情況:

1、養生館名稱:_________

2、組織形式:合作經營______

3、註冊資金:_______

4、註冊地:_________

三、職能和合作經營範圍

1、養生保健經營服務:“xx通”“x調理”;

2、養生專題知識講座;

3、針對“五通”“一調理”的特色經營,延伸的相關產品(藥品、影牒、書籍等經營性產品);

4、加盟開發與會員制經營管理;

5、養生保健網店運營。

四、合作期限及條件與方式

1、雙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乙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體,硬體的開發專案。

3、甲方利用自身技術開發力量,開發乙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5、甲方提供技術專案合作期限為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間甲方免收乙方技術轉讓費,以技術入股,並提供合作保證金 萬元。

五、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合作經營的養生館,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3、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應以誠信為本,相互加強溝通與交流,共同經營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獨家經營養生館專案,並允許乙方擴大生產或建立養生館分部(公司)。其推廣營銷權:可在全國範圍內進行。

2、甲方具體負責新產品的開發、技術研發與指導、專題知識講座、員工的培訓、協助營銷、養生資料(書籍)編撰。

3、甲方對養生館使用的外購產品與材料以及研發的產品所需數量應如數報送乙方,實行財務公開,甲方不得做出對甲方利益有損之事。

4、在合作期間允許乙方使用發明人的專利權,其使用的方式必須得到甲方許可。

5、合作期內,因甲方技術問題在一年內無法產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導致長期虧損,解散時,甲方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投資的損失。

6、甲方有權監督並隨時檢視經營及財務狀況。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負責經營場館及工商、稅務經營手續和必要的啟動資金,並提供場所、經營裝置、人員、水電配套、啟動資金以及擴大生產資金,啟動資金(含裝置、人員招聘和前期材料費)不低於 萬元。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均由合作養生館獨力承擔,不足部份由乙方墊資補足。

2、乙方應在協議生效日後60日內完成經營場所的租賃及裝置與水電配套,人員招聘,啟動資金到位。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有權要求甲方對該產品不斷創新和改進,對改進的技術(新產品)應首先進行市場評詁和通過相關論證。

4、乙方全權負責養生館的經營、管理,全力支援甲方對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

六、股權及收益分配

養生館屬於雙方共同開發和經營,經營管理與營銷價格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1、參照國家技術合作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按經營稅後利潤的4比6確定股權,並按此比例進行分成,其中:甲方佔40%,乙方佔60%。

2、正式開業後的初期經營收入不產生利潤或虧損,收入不能支付繼續經營費用時,不再由乙方獨立承擔,則由雙方按股權比例共同承擔。

3、合作期間,合作養生館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作財產,為合作經營使用。合作財產在合作期未滿不得清算與分割。

4、合作期滿如甲乙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則雙方應根據當時的市場條件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5、本合作養生館經營期間稅後利潤提取5%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轉為合作人增加投資、再次裝修更新、彌補虧損等支出。再提取5%公益金,用於合作人和職工的福利支出。正規使用後或合作期滿,剩餘的公積金與公益金,經雙方協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取。公積金或公益金不屬法定提取專案。

6、養生館籌備期間與經營期間所涉及費用支出歸養生館經營成本。

7、執行經營管理的甲方應當向不參加執行經營管理的乙方報告經營管理執行情況以及合作養生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雙方為了瞭解合作養生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任何一方有權查閱合作養生館的財務賬簿,經營管理必須做到收支透明。

8、不參加合作養生館執行經營管理的乙方有權監督執行經營管理的'對方,檢查其執行合作經營管理的情況。

9、養生館虧損,按合作人投資比例共同承擔責任。

七、下列事項,應當經雙方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作養生館名稱;

2、處分合作養生館的不動產;

3、轉讓或者處分養生館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作養生館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任何一方將合作權向繼承人或另外第三方轉讓時,必須經對方稽核同意後,對方有優先權。否則,只能選擇無條件自行退出。

八、退出合作或解除合約

1、退出合作,任何一方沒有非常特殊原因(如發生人身意外,沒有行為能力)不能擅自退出,退出時由繼承人承擔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

2、如因經營不善提出退出,除原乙方投入份額歸乙方所有,合作期間積累的財產不得分割歸養生館所有(原乙方投入份額歸乙方所有),還必須承擔經營不善的債權債務後再行退出。

3、合作期滿或必須解除合約(如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時,合作養生館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分割財產。

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養生館內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全部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養生館內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以及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在簽約後應全力配合養生館的籌備和經營,不得將專利技術它用,未經乙方許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甲方的保證金後若不能按時完成專案籌備,並開始營業,乙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退還甲方保證金。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私自設立養生館分部,否則,在合作期滿後,不退還保證金。

4、合作期內,因甲方技術問題,長期無法支撐養生館的經營,導致虧損,解散時,甲方保證金作為減輕或彌補乙方投資的損失。

十一、其它

1、合作期滿,甲方不再提成、參股和銷售,乙方應退還甲方的 萬元保證金。如繼續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議。

2、合作期滿,乙方如繼續使用甲方《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使用費,標準另議。

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專利技術相關認證、批文影印件。

甲方: 乙方:

專利證編號: 公司名稱:

身份證號: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