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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協議書(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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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安全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協議書(集合15篇)

學校安全協議書1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

為了豐富學生暑假生活,確保學生在暑假音樂輔導班學習期間的安全,強化家校合作,明確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輔導班實際,經甲乙雙方就委託輔導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協議,共同遵守,認真履行。

一、為滿足學生及家長要求,甲方在暑假期間免費義務開辦音樂輔導班。本輔導班授課地址在浚縣 學校院內。因條件有限,甲方不負責本輔導班學員的食宿和接送工作。

二、乙方屬於自願要求參加本輔導班。乙方對於學生參加本輔導班期間的安全,應積極負責、主動負責,切實履行好監護人職責。

三、甲方承擔本輔導班授課時間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常識提醒和安全管理責任。

四、本輔導班授課期間,乙方履行學生上、下學接送及課時安排以外的安全監護責任,保證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並承擔在學生上、下學接送及課時安排以外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責任。如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的,須以書面委託書形式委託他人,由被委託人代為行使乙方的安全職責。學校及本輔導班工作人員不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五、本輔導班授課期間,學員實行請銷假制度。對於學員確需請假的`,應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到校,提前向本輔導班負責老師遞交書面請假條,並及時銷假。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和其他責任。

六、在本輔導班安排規定的授課時間內,未經本輔導班負責老師書面簽字批准,學生在校期間不準擅自採取任何方式到校院外進行活動;放學後要立即回家;未經本輔導班負責老師批准,不得無故滯留學校。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本輔導班負責老師:----- 電話:135****6625)

七、學員在本輔導班學習期間,如故意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或不自覺遵守各類安全規定,或隨意違反安全常識的,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安全責任,均由當事人自負,乙方則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八、本輔導班每星期一、二、三、四、五為授課時間;每星期六、日為休息時間;學員上學、放學及接送時間為:上午7:00到校,11:30離校;下午15:00到校,18:30離校。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協議期滿後,自動失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校(蓋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

學生簽名:

20xx年 月 日

乙方聯絡方式:

學校安全協議書2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為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後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後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後學生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於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絡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後果,離校後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裡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閒遊閒逛甚至在外借宿,脫離家長監護。

4 、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託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牆、爬窗戶,不準攀登高層建築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菸、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咖、遊戲室、檯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鬥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班級:121班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電話xxxxxx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3

甲方:萬屯鎮貢新國小

乙方:貢新國小公租房承建方

由於我校教師校內現無宿舍,放學後、週末和寒暑假不在學校,為了加強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我校師生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確保我校師生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

一、學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1、凡學校不是正常上課時,學校施工人員自己開門,開門進出後必須鎖上,如未鎖上,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校園後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2、如乙方進出時鎖好鐵門,學生及社會人員與其他方式進入校園的.,出現安全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權不讓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防護欄內,更不能讓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在建工程建築物內,如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注意施工、用電、高空墜物等安全,不能讓非施工人員入內,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二、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亦,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1、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工後,經上級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

3、學校校門開或關由學校保衛人員肖本金負責。

甲方:萬屯鎮貢新國小

乙方: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4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和逐級安全責任制。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普及師生員工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學校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一、校長職責:

學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一級安全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由本人任組長的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衛、後勤等管理幹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至少二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安排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根據季節和節假,安排好防汛、防颱、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食品衛生、值班保衛等各類事故防範工作;

8、及時、如實地向局安全辦報告安全事故、重大險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9、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況;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與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嚴重失職的給與處罰。

二、總務主任是學校二級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將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開展安全責任簽約活動,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穩妥地解決影響安全的重大問題;

3、制訂學校應急疏散與滅火預案等安全預案,積極組織演練,配合教導處提高師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時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級安全責任人應及時向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和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完成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

  總務主任

  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5

甲方:……學校

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小賣部管理,使學校食堂、小賣部達到衛生、安全、高質、微利的原則,保障師生生活正常進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條例及國務院《學生衛生工作條例》等,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協定如下管理條例。

學校食堂、小賣部承包人應嚴格執行落實,如有違反此協議內容,應自覺接受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應負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建立定點採購食品制,對米、面、油、調味品實行定點採購,並索取相關證據。違者罰款500至1000元。

2、承包人堅持自產自銷原則,嚴禁銷售校外無證食品,違者罰款100元。

3、不採購、不加工、不製作、不銷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三無”產品,違者每次罰款500至1000元。

4、違反《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經相關衛生部門裁定),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以1萬至2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5、肉類清理後應做到無血、無毛、無汙,魚類處理後應做到無鰓、無鱗、無內臟,活禽宰殺後應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內臟,清洗乾淨,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6、蔬菜類按“一檢二洗三泡四切”的順序操作,做到無泥沙,無雜草,無枯葉,無老莖,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7、麵食無焦糊、酸鹹等現象,米飯軟硬適中,不夾生,無砂粒,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熱,肉類要煮熟煮透,防止裡生外熟,剩飯剩菜不得出售,否則每次處以50元罰款。

9、在食品製作中,要認真仔細,食品中不準帶入不該帶入的物品,比如頭髮絲、草、蟲子等,否則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不準銷售經營範圍以外和規定不讓出售的食品,違者處以500至1000元罰款。

11、不準在規定時間、地點以外經營,違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二、衛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夾,不準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則每人次罰款10元。

2、炊事員上班時穿整潔的工作服,戴乾淨的工作帽、口罩,並把工作服釦子扣好,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頭髮裹進帽中,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

3、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不準隨地吐痰,不在工作間吸菸。男不留長髮鬍鬚,女不染指甲,不帶手外飾,不穿拖鞋上班,便後要洗手,違者每人次罰款5元。

4、每餐營業結束,調料要加蓋,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掃乾淨,並處理好剩菜,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5、炊具裝置要保持整齊、清潔,工具、用具做到不鏽不黴,加工檯面清潔,抹布乾淨,一處不合要求處以10元罰款。

6、餐具衛生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檢查不合要求的,每次罰款100元。

7、倉庫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糧食要隔牆離地放在糧架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種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處不合格以10元罰款。

8、加工下來的廢棄物要及時打掃,並於開飯前清運。加工切配結束後,要把地面、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乾淨,一處不合要求的罰款10元。

9、殘渣剩飯嚴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則每次罰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爐灰要堆放到指定地點,違者罰款10元。

11、食堂對所轄的'地面、牆壁、門窗、售飯臺、水池、玻璃、桌凳、碗櫥、門前等衛生區衛生負責,檢查一處不合格的每次罰50元。若上級參觀、檢查有不合格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三、其它方面

1、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現意外傷害,責任自負,與學校無關。

2、不準酗酒鬧事,違者罰款200元。

3、食堂要愛護使用公物,人為損害的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至1000元;汙染公共設施的,故意破壞公物,罰當事人500元至1000元。

4、未經校方同意,不準轉包、分包。擅自轉包的,校方有權解除合同,責令停業,且承包費不退;擅自分包的,視為違紀行為,處以承包費20%的罰款。

5、由於人為因素停餐,每停一餐,罰款200元,直到開業為止。

6、在衛生防疫、質量監督部門抽檢活動中,凡是不合衛生或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200元。

7、在學校的重大活動中(如期末考試等),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否則處以500元的罰款。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二0**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甲方中標的青龍國小校安工程圍牆建設必須要在一年內完工,甲方在學校工作日也要照常施工,這也就給全體師生帶來了安全隱患。但本著安全為上,施工先行的宗旨。考慮到雙方的切身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施工場地,甲方必須用柵欄隔離,做到施工工地與學生活動區域完全隔開。甲方安檢員要及時做好巡視工作,防止學生誤入施工場地造成意外傷害。

2、甲方施工用電器裝置必須要做到工作正常,不留安全隱患。施工用電的電線必須要做到挑起高架,防止漏電情況的出現而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在甲方停工時必須要做到水、電斷路不留安全隱患。

3、甲方運輸材料的車輛在進出校園時,如遇學生活動時間。甲方要及時於我校的保安和當天的值日教師聯絡。排除一切的安全隱患才能進入校園。堅決做到有隱患不進校園。

4、甲方必須做好施工工人的安全保護工作,排除一切影響施工安全的隱患。做到工人高興上班、平安回家。

5、乙方為保障甲方的.施工安全,要做到在教師會上和班主任工作會上進行安全責任的工作安排。要求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同時

要求當班的值日教師切實做好安全巡視工作,嚴防意外傷害。

6、甲方的施工安全責任由甲方單獨承擔。

7、如遇到乙方師生的安全傷害責任,如能協商,由三方協商(甲方、乙方、被傷害方)解決;如協商不一致訴諸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單位印鑑)

(單位印鑑)

學校安全協議書7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事件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原則上只能在規定時間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造成的事故者,責任自負。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

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自己造成意外傷害的,由學生承擔責任;他人造成傷害的應由他人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嚴禁學生熄燈後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因此發生的損害事件,由學生自己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1、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有關要求和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2 、學校應加強校舍等裝置設施的檢查管理,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並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又不屬學生故意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故意造成的傷害,由本人或監護人負責;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負責。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塘、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後應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受傷害的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___年__月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8

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飲料,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鬥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違章、違規騎車。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即從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與家長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家長聯)

學校安全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學區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 監護人: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8、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知道教職員工患有不適宜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或在上學期間不遵守學校規定發生的如,翻院牆、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心理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處理無效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7、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有某種原因造成的;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課、體育競賽活動中在教師無過錯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13、偽造個人聯絡資訊,導致學生有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聯絡到監護人的;

14、按照我國法律法規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0

為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國小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級:

班級: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1

為了貫徹落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範於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範學生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學校與X年X級(學生姓名)的家長(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各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並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騎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後,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班主任,並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麼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註: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否()

學生簽字:XXX

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XXX

聯絡電話:XXXXXXXX

班主任簽字: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X

學校XX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菸、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菸、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菸、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四年級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20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3

為了發揚青年志願者“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使我青年志願者能充分參加到活動中,更快地融入物機院團委學生會,瞭解團委學生會,我們部門策劃了本次青年志願者敬老院獻愛心的活動。為了保證每一位參與者在活動中的安全,我內部機構成員已經分散責任制,保證參與者在安全融洽的氛圍下展開此次活動。以此為前提,我部門特向學院團委提出此次活動的申請。在活動開展期間,活動參與者的一切安全由我青年志願者協會負責。保證活動安全順利完成。具體的.事項如下:參與出遊的學生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願參與集體外出活動;

(2)必須遵守國家法律、院紀院規、交通規則,尊重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

(3)嚴禁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遊玩;

(4)注重禮貌待人,體現交大學子良好的精神風貌;

(5)按照負責人的統一安排開展活動,不得單獨行動;

(6)積極協助負責人做好隊員的安全事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7)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導遊、帶隊老師聯絡,請不要擅自作決定;

(8)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9)點返回,離開集體時,指導教師和班幹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數;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生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團委組織部

  20xx.05.10

學校安全協議書14

年級:

選學科目:

學生姓名: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共同解決。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5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後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採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車王鎮國小(公章)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20xx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