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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狗狗協議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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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送養人):__________

領養狗狗協議保證書

乙方(領養人):__________

領養動物情況:

名字: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 毛色:___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___

免疫 □ 絕育 □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領養動物之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

1. 甲方將委託領養動物交由乙方領養。

2. 甲方的義務:

1) 如實告知被領養動物的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資料。

2) 為乙方領養及日後餵養動物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3) 安排合適的人員定期對領養家庭回訪,以便溝通訊息,解決問題。

3.乙方的義務:

1) 領養人必須年滿18週歲,有正當職業者或經濟能力(需帶身份證),未滿18週歲者需由家長陪同,取得家長同意簽字。

2) 在領養動物前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甲方當前已知的所領養動物的真實狀況,並進行初步觀察與接觸。

3) 為領養動物提供適合的`食物,提供潔淨的飲用水,做到科學餵養。

4) 在室內提供適當的活動空間, 進行家庭餵養,並保證領養動物的安全,不得將所領養動物異用和商業用途。

5)必要時為領養動物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6) 適齡貓應在適當的時候完成疫苗及絕育手術。

7).領養狗必須為其辦理北京市犬類準養證,依法養狗。

8) 接受領養後,協助甲方對餵養情況進行了解和回訪。

9) 事先與家人做好溝通及商議,簽署領養協議後,不得因為家人反對,婚姻,生育,工作變動,動物不聽話,動物生病等原因拋棄領養動物。

10)在無法繼續餵養領養動物的情況下,必須將動物交回甲方,或與甲方共同為領養的動物找領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轉交他人.

11)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虐-待領養動物,不得給領養動物施行不人道且不必要的手術,如:去爪,拔除犬齒,及截耳斷尾等。

12)帶領養動物出門必須做好安全措施,如栓好牽引繩,不得遺失,逃走。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日內,將本協議協議約定的領養動物交給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6.乙方如違反上述第3條7)-12)款,視為嚴重違約,一旦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納違約金 元,並退還所領養動物。

7.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直至訴訟。

8.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9.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別由甲.乙雙方保管。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所住地址: 所住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寵物狗領養協議

為了確保領養出去的狗寶寶能夠保證狗狗的健康幸福,防止狗狗被遺棄或者流浪,特擬定本協議。

甲方(狗狗原監護人):

甲方家庭住址:

甲方聯絡方式:行動電話 :

家庭電話 :

乙方 (領養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聯絡方式:行動電話 :

家庭電話 :

領養狗狗情況:

名字:

品種:

年齡:

出生日期:

健康狀況: 是否免疫:

體態描述: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狗狗之餵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 為原監護人,乙方 為領養人。

二》、甲方的權力義務:

1)在乙方接受領養狗狗前,保證狗狗健康。

2)向乙方如是告知其領養狗狗之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

3) 協助乙方熟悉領養狗狗到達乙方家庭後的生活。

4)為乙方餵養狗狗提供其他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5)在乙方接受領養狗狗後的適當時間內對乙方餵養情況進行了解及回訪。 三》、乙方的權力義務:

1)在接收前,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關於領養狗狗包括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在內之真實情況,並進行初步觀察及接觸。

2)與家人做必要的溝通及商議,不得因家人反對、婚姻、生育、工作變動等原因拋棄領養之狗狗。如遇家庭變動以及電話更改必須通知甲方。

3)為領養之狗狗提供狗糧或自制新鮮的食品;提供潔淨的飲用水。

4)在室內提供適當的空間,進行家庭餵養(不得放養),並保證領養之狗狗的安全。

5)領養時需為領養之狗狗注射疫苗,成年後每年一次。(適當年齡時可為領養之狗狗完成絕育手術)

6)在必要時,為領養之狗狗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決不可在狗狗生病時放棄對狗狗的治療,更加不可將其拋棄)

7)如乙方屬於象山縣限養區需為領養之狗狗辦理狗證。

8)在接受領養狗狗後的適當時間內,協助甲方對領養情況進行了解和回訪。

9)在任何無法繼續餵養領養之狗狗的情況下,不得未經甲方許可而自行轉交他人或將其拋棄。

注:

1、本協議自乙方接受領養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2、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問題。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3、本協議之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別由甲、乙雙方保管。

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右手大拇指指紋: 乙方右手大拇指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