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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和旅行社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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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旅行社合作協議書

景區和旅行社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景區

為了共同拓展旅遊市場,挖掘潛在市場客源,促進景區與各旅行社之間的良好合作。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積極組織客源到景區參觀遊覽,並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推介乙方,將乙方納入甲方給遊客推介的旅遊線路內進行推介。

2、甲方與遊客簽訂旅遊-行業標準組團合同,須為每位遊客辦理旅行社責任險;在乙方危險路段及景點,甲方導遊應提醒遊客注意安全,保護景區的環境衛生,並遵守景區遊覽秩序。

3、甲方組織客源到景區,導遊須出具接團計劃單,並加蓋公章,以便乙方確認是否為甲方所組團隊,否則,乙方不予打折優惠。同時導遊須填寫“景區登記單”,以作為年終核對旅行社送團人數的'依據,否則所組團隊人數不計入年度輸送遊客數量。

4、甲方所組團隊須由導遊或領隊帶隊,導遊和領隊須持有效證件方可免票。車輛進入景區,經乙方同意司機方可免票。

5、甲方使用返券時,每張券限一人次。

二、乙方對甲方的獎勵措施

1、乙方現行門票價格元/人次,

2、乙方給予甲方的優惠措施為:門票折優惠;。

3、實際購買門票人數6人(含6人)以上成團,6人以下按全額購票。1.4米以下兒童免票, 1.4米以上兒童購全票。索道、滑道6人(含6人)以上成團。

4、憑景區門票可免費參觀

5、乙方根據甲方協議期內輸送遊客量給予獎勵﹗

(1)輸送遊客量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每人獎勵3元;

(2)輸送遊客量在3000人(含3000人)以上,每人獎勵8元;

(3)輸送遊客量在5000人(含5000人)以上,每人獎勵10元;

(4)輸送遊客量在6000人(含6000人)以上,每人獎勵12元;

(5)年終根據“景區登記單”統計人數摺合成門票進行獎勵。

(6)年終返票時按照景區門票元/張計算。

注:①持“年度返票”的組團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②已享受半價和其它優惠的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三、結算方式﹗按折後價現金結算,一團一清。

四、兌票單核對時間:年月日——年月日。甲方應在兌票單核對期間將其統計人數上報乙方,雙方在年元月日之前核對完畢。沒有上報統計人數的旅行社,乙方將以自己統計的人數為準,並作為甲方年送團人數。

五、返票辦法:以“登記單”為兌票依據,經甲乙雙方核實後,根據獎勵辦法,由乙方支付獎勵門票。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期限﹗本協議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有效。

七、協議下載郵箱: 郵箱密碼:

八、雙方須嚴格履行以上條款,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協議。

甲 方: 乙 方: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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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傳 真:

景區和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甲、乙雙方合作、共同開發 市場,實現雙贏成果,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簽定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合作內容:

1、甲方將乙方列為 市場戰略合作商,在市場推廣上與乙方進行聯合捆-綁銷售並對乙方進行廣告推廣支援。

2、甲方將在景區服務、多景點價格等方面給予乙方特殊支援並鼓勵乙方推廣多個景點。

3、甲方按市場價格給予乙方 專線市場支援,甲方價格如有變動,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4、甲方給予乙方 運費補貼,每季度支付 ,乙方須提前10天開具等額發票給甲方。

5、乙方將甲方列為市場戰略合作商,將甲方產品列為市場重要推廣產品和線路,乙方不得主動銷售和推廣與甲方同質的其他旅遊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返還運費補貼。

6、乙方及乙方門市、各分社印刷宣傳品、線路、各媒體廣告、網站等須重點突出甲方產品。

7、乙方享受甲方的優惠價格政策,但有義務協助甲方穩定市場價格秩序,如乙方擾亂甲方市場價格和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8、乙方承諾在以下媒體進行宣傳和推廣:

(附具體投放方案),上述廣告須在6個月內投放完畢並將對外推廣甲方的相關資料留樣交於甲方留底儲存。

9、乙方承諾每天發車,並提供兩部30座以上大巴接送遊客(遇特殊情況如颱風、道路等不能正常發班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二、雙方操作流程

1、甲方和乙方採用月結方式結算門票,乙方工作人員憑甲方印製的月結簽單購票,甲方開具等額發票給乙方。

三、協議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 起至 止。

四、備註:

1、本合作協議一式五份,由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 起生效。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合同進行保密,如因為一方洩密導致另外一方遭受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3、如本協議有不詳之處,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進行解決。

4、未盡事宜可以補充協議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一方未按合約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相關損失。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景區和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3]

合作協議

甲方:登封市嵩韻滑雪滑草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旅行社(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通力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乙方組織旅遊團隊到甲方滑草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給予乙方門市價7折優惠。乙方預購貴賓券以100張為基準,完成任務3萬元以上返還5%,5萬元以上返還10%,7萬元以上返還15%,10萬元以上返還20%。

二、乙方一次性預購貴賓券500張以上,甲方給與乙方門市價6.5折優惠,1000張以上6折優惠,1500張以上5.5折優惠,2000張以上5折優惠。

三、甲方保證對散客執行後附門市價。

四、乙方預購貴賓券後,對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所作的廣告宣傳,甲方以貴賓券形式提供50%的廣告費用支援,每月結算一次。

五、甲方可免收乙方旅遊團隊司機入場券一張、導遊貴賓券一張,並提供免費工作餐。

六、甲方須為乙方所組織遊客(10人以上/次)提供15分鐘的免費集體滑草教學。

七、乙方預購的貴賓券對外宣傳價不得低於80元/張,在貴賓券上加蓋售出單位印章後方能向所組織遊客出售。

八、乙方不得在甲方景區及附近(6km範圍內)設售票點、招攬散客或團隊,不得將所購貴賓券售予其他旅行社。

九、乙方應將甲方場內各項裝置及器具賠償須知提前告知所組織遊客,在抵達甲方現場開始滑草前,應組織遊客閱讀各項須知和流程,同時告知遊客聽從甲方人員的安排、指揮。因遊客原因造成的裝置及物品器具的損壞,由遊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幫助進行追付。

十、乙方應當提前告知所組織遊客滑草運動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無法預測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保證所組織全部遊客自行購買意外傷害險(3元/人),否則,不得進行滑草消費。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08年春季甲方滑草營業開始之日起至滑草營業結束之日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且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及追償所受全部損失。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