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實習>

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

實習 閱讀(3.28W)

在生活中,報告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

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1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二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

,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九九級法律系陽光

二0XX年八月十七日

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2

我最愛的《傲骨賢妻》裡的男主角Will Gardener在我實習的第二週被槍殺,他以令人出乎意料的方式結束了陪伴了我們五季的生命。他曾經意氣風發的告訴他被指控故意殺人的當事人“只要你沒殺人,其他的就交給我吧”,但他最後竟然在為其辯護的法庭上被這個精神錯亂的當事人所殺。這個劇情令所有人譁然,不過畢竟戲劇總是追求跌宕起伏的情節,但是法律在此卻顯得極其蒼白。

在**市檢察院的我也已經實習了近一個月,整理過成山的卷宗、做過犯罪的季度工作報告、討論思考過幾個案例、也翻閱過好幾個已結的案子細節,甚至還參加了公訴人比賽的辯論,這些事情常常使我熱血沸騰,但真正讓我感觸良多的,是其中旁聽兩次庭審的經歷。

近一個月裡,我和公訴處的幾個小夥伴三次與檢察官下到**市仁壽縣參加一審,由於市檢察院起訴的案子都是至少判決無期徒刑以上的,因此每次一審知道案情時總是給人一種說不出的難受。

第二次庭審是一個搶劫後故意殺人的案子。被害人的妻子與女兒坐在公訴人的旁邊,還不時地抹著眼淚,儘管庭審距案發已過了好幾個月,但這樣公開的審判還是讓被害人的親屬無法不想起親人被數刀捅死的慘狀。被告人是個20出頭的小夥子,他背對著觀眾席,站在法庭的中央,聽著公訴人對他進行有力的指控。坐在他身後的我們,無法看到被告人臉上的表情。面對被害人親屬的淚水,此時的他究竟是懊悔、自責、還是平靜得等待法律的宣判?我們不得而知。至少在當時的我看來,被告人在將被害人即黑車司機捅了一刀並且搶劫成功後,竟然因為害怕被害人去報警因而追了被害人幾十米再將其捅死的行為著實令我憎恨。庭審結束後,被害人的妻子帶著高二的大女兒手裡還抱著一個剛剛幾個月的小女兒來感謝檢察官的場面仍讓我記憶猶新。

一直到第三次到仁壽參加庭審前,我對被告人的情緒始終處在一種原始的除之而後快當中。

第三次庭審的案子是一個丈夫與前妻因爭吵將前妻掐死的案子。這個案子進行得很順利,被告人認罪態度也良好,坐在觀眾席的我一開始總是覺得,僅因為一點矛盾與糾紛,就將一個生命奪走,殺人似乎太容易。一個丈夫在離婚後還與前妻糾結不清,最後還做出殺人滅口的事,簡直是道德敗壞、良心缺失。是的,我一開始一直都這麼認為。直到坐在車上聽到這個案子的公訴人姐姐無意中提到其實這個被告人也很可憐,妻子有跡象表明一直在外面有外遇,並且很愛花錢,把被告人給自己女兒的生活費總是拿來給自己買衣服、賭博,只是這些都沒有證據證明,這樣說來,並不是所有的被告人總是惡貫滿盈,而是有些事就是事出有因,所謂可恨之人也有其可憐之處吧。

這些話不由得對我那些原始的痛恨產生了微妙的影響,這個丈夫也許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對妻子的行為忍無可忍,最後兩人分道揚鑣,但是妻子竟然在離婚之後還把自己給女兒的生活費拿來揮霍,這種舉動可能會讓身為前夫的被告人更加無法忍受。這種積攢已久的恨意,往往會令人作出極端的事。這絕不是一種為有罪人的辯解,反而有一點人之常情。

我們是不是該由此思考,法律的判決可能有時候只是一個案子、一件事情的結論,無所謂絕對的對與絕對的錯,在一個案子、一件事所牽扯到的人們中,面臨著更多道德上、情感上、利益上的博弈與取捨,對於這裡頭不同的選擇,可能就是造成法律對他們的審判結論的因。作為旁觀者的我們,也不該眼裡只有極惡與極善,不應該讓一個結果牽引著我們對人的判斷,避免變得偏激與極端。

相信這三個月來的經歷,讓我學到的,更多是讓自己變得更理性,更客觀。

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3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校所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

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校總以為自己的,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科,法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

所以,我們的法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

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習很多知識、道理。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

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4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二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律系xxx

二0xx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