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生活經驗>

棚戶區安置房指標轉讓協議

生活經驗 閱讀(1.47W)

轉讓人(甲方): 身份證號:

棚戶區安置房指標轉讓協議

受讓人(乙方): 身份證號:

現甲方擁有《棚戶區安置房指標》一個,願將該《棚戶區安置房指標》轉讓,在中間人的介紹下,乙方願意接受。現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願將自己擁有的《棚戶區安置房指標》以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接受,其相應的安置房使用權、所有權都屬於乙方,雙方不得反悔。

2、棚戶區安置房今年需辦理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無條件地配合乙方辦理《棚戶區安置房》的.交款、拈勾、房產過戶(甲方夫妻必須來,甲方的子女必須無條件地配合乙方辦理)。但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3、拈勾由乙方親自拈勾,甲方出具《委託書》。

4、甲方為配合乙方辦理“交款、拈勾、房產過戶”時產生的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等)應由甲方本人負責。

5、如今後再有對宜章《棚戶區安置說心裡話》的優惠政策,由乙方完全享受,與甲方無關。

6、如乙方得不到甲方名下的《棚戶區安置房》,甲方和中間人應退還乙方的《棚戶區安置房指標》購買款。

7、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協議,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則反悔方要賠償對方雙倍的該房產的總價款。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間人簽字:

年 月 日

棚戶區安置房指標轉讓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前提下,甲方(尹能才)及房屋共有人:羅鳳英,尹輔兵 同意將本人2011年楚雄市林業局新村林場棚戶區改造建房指標有償轉讓給乙方(顧廷榮)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付款方式:乙方支付給甲方購房指標轉讓費伍萬元整(50000元),簽訂協議前經雙方協議,商議後於2011年11月 4日由乙方預付給甲方60%。叄萬元(30000元),餘款40%貳萬元(20000)待房屋鑰匙交房後一次性付清。

二、共同責任

1、在房屋未交鑰匙前,甲方自始至終協助乙方做好購房的相關資料填報,協助乙方交付房款及房號抽籤手續等事項,需甲方提供的資料、證件必須無條件提給乙方。

2、房屋的產權證照辦理後,在過戶前房產證和土地證甲方必須給乙方保管,所涉及產生的一切稅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

3、房屋產權證簽發滿五週年後過戶,辦理過戶手續(由甲方過戶給乙方),應交納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必須提供辦理過戶手續所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證件,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

4、如政策變動等原因、上級如取消棚戶區改造建房,甲方必須全額退還乙方所支付的出讓費。

三、應履行的義務

1、涉及相關建房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包括建房費及過戶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及辦理。

2、一旦接到相關建房交稅費通知,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儘快辦理相關繳費手續,延期造成一切後果及損失自負。

3、房屋的抽籤由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自己抽取。

4、房屋面積及戶型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違約責任

該協議一旦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違約,如一方違約、必須付給另一方購房價總額的貳點伍倍的違約金,除政策變動,可另行商議(若甲方違約,還需另外退還給乙方轉讓費伍萬元及貸款利息)。

本協議共兩頁四個條款,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該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證明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見證人: 見證人:

電話: 電話: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