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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施工現場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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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行業是通常所說的”三大高危行業”即建築、礦山、化學危險品之一,因而進入施工現場一定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下面是進入施工現場的注意事項,歡迎閱讀!

進入施工現場注意事項

一、建築施工特點和易發事故類別

建築施工的特點是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大量的操作人員、施工機具、建築材料等進行的作業。建築物在建造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隨著從基礎-主體-屋面等分項工程的施工,要從地面到地下,再回到地面,再上到高空,經常處在露天、高處和交叉作業的環境中。建築施工的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觸電五個類別的事故多年以來一直居高不下,被稱為“五大傷害”

1.高處墜落:人員從臨邊、洞口(包括屋面邊、樓板邊、陽臺邊、基坑邊、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等處墜落;從腳手架上墜落;龍門架和塔吊在安裝、拆除過程墜落;安裝、拆除模板時墜落;結構和裝置吊裝時墜落;

2.坍塌:現澆混凝土樑、板的模板支撐失穩倒塌;基坑邊坡失穩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在建工程圍牆及屋面板質量低劣坍落。

3.物體打擊:人員受到同一垂直作業面的交叉作業和通道口等處墜落物體的打擊。

4.觸電:經過或靠近缺少防護的電氣線路造成觸電;搭設鋼管架、綁紮鋼筋或起重吊裝中碰觸電氣線路造成觸電;使用各類電器裝置觸電;電線破皮老化,又無開關箱防護。

5.機械傷害:各類起重機械、混凝土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挖掘機械等。

6.其他傷害:各種運輸車輛容易造成車輛傷害;氧氣、乙炔氣瓶容易造成火災爆炸;地面各種鐵釘等容易造成扎傷等。

二、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繫好下頜帶,安全帽完好),不穿寬大服裝、拖鞋等不安全裝束;

3.不進入吊裝區域、垂直作業下方等危險區域,防止物體打擊;

4.注意過往車輛,防止車輛傷害;

5.遠離各種機械裝置、電氣線路,防止機械、電氣傷害;

6.進入基坑、屋面等臨邊處、各種洞口處,要精力集中,防止高處墜落;

7.注意鐵釘、鋼筋等地面環境狀況,防止扎、碰、掛及摔倒等其他傷害。

8.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線鉛絲或連線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9.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杆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不準在現場追逐打鬧。

三、新工人安全須知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二米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裝置。

6.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誌,要採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9.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10.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線鉛絲或連線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12.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並有明顯標誌。

13.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 工具用好後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5.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16.進入容器裝置必須佩帶規定防護用具,切由專人監護。

四、旁站注意事項

1.基礎結構砼澆築與地腳螺栓的預埋。

(1)旁站部位:全部基礎結構砼澆築與地腳螺栓變形監控。

(2)旁站人員應檢查並記錄如下工作:

①基礎砼在澆築前,旁站人員必須按照設計圖紙要求和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內容進行嚴格核查。對所有基礎圖紙上所標註鋼筋規格、尺寸、數量、長度及模板拼裝成型尺進行檢查記錄。每一個基礎內需預埋的地腳螺數量、規格、預埋長度等進行逐項檢查並作好記錄。

②對所有進場原材料的.質量按國家規範標準進行逐項核查,確保原材料所用鋼筋和地腳螺栓質量合格。

③按照設計檔案規定的定位軸線、基礎與支承面的軸線標高、地腳螺栓的位置進行檢查複核,確保現場實際工程質量與圖紙檔案一致,由總監理確認後,方可進行砼澆築。

④砼在澆築過程中隨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複查模板與地腳螺栓尺寸、標高、軸線是否有偏移現象,及時糾正誤差確保砼的成型尺寸與地腳螺栓的定位準確無誤;

⑤砼澆築完畢初凝前,由現場施工人員檢查合格後報現場監理人員進行復核

2.鋼結構工程安裝

旁站部位及工序: 每道工序從開始組裝到主體結構全部結束,旁站人員應做好如下工作。

(1)鋼結構安裝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執行。安裝程式、操作方法必須保證結構的整體性、穩定性和永久性。

(2)安裝前應按構件明細表核對構件的材質、規格及外觀質量,查驗零部件的技術檔案(合格證、試驗、測試報告,以及設計檔案,包括設計要求,結構試驗結果的檔案),並應根據預拼裝記錄進行安裝。

(3)安裝用機具與裝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拼裝平臺。拼裝平臺應具有適當的承重剛度和水平度,水平度誤差不應超過2mm。

吊裝裝置。吊裝裝置應根據需要吊裝的結構構件重量、安裝標高、吊裝的最高高度、作業區域、起重機的工作半徑進行選擇。

小型機具。現場加工所需的小型機具,應滿足作業要求。

(4)鋼結構零部件及構件檢查應符合以下要求;

安裝前,應對製作的鋼結構零部件,按施工圖的要求,對照構件明細表按數量和質量進行全面檢查。

對設計要求構件的數量、尺寸、水平度、垂直度及安裝接頭處的尺寸等進行逐一檢查。

對於製作中遺留的缺陷及運輸中產生的變形,均應矯正後才能安裝。

所有構件,必須經過質量和數量檢查,全部符合設計要求,並經現場總監理工程師確認簽字後,方可進行安裝。

(5)鋼結構構件在吊裝前應將表面的油汙、泥沙、和灰塵等清除乾淨。

(6)鋼結構組拼應符合以下要求;

組拼應在平臺上進行,平臺應經測量調平。焊接連線結構的組拼架離平臺面不應小於500mm。鉚接結構的組拼架應離平臺800mm以上。

對加工製作的零部件應認真檢查其編號、外形幾何尺寸和質量。

組拼順序應按結構吊裝工序進行,並應按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施工方案中規定的施工程式、方法及技術要求進行組拼。

(7)如果在拼裝與吊裝過程中出現有異常情況立即馬上向現場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並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