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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旅遊簽證面簽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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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的拒籤和補救

法國旅遊簽證面簽註意事項

簽證結果無非兩種:獲籤或拒籤。

拒籤後一般會在護照最後一頁蓋上使館的印章,俗稱拒簽章,以表明此本護照使館受理後沒有發給簽證。使館拒籤的原因多種多樣。但大致不外乎下列幾種:

材料不齊備。

使館為了儘量減少人為因素對簽證的影響,明文規定了對申請材料的要求。如果申請材料不齊,一定會要求補材料甚或拒籤的。

材料不真實。

使館在審查時,要確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與否。如果認為材料不真實,百分之百會被拒籤。出國目的不明確,出國後可能會從事與所申請簽證內容不一致的活動,比如持短期商務 簽證去探親,到境外後滯留等。

簽證官作出這樣的判斷,總結可能是根據以下原因:

申請人在國內的職位和收入太低,會被國外的工作機會所吸引;

申請人太年輕,無牽無掛,滯留境外的可能性較大;

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境外的生活條件會對他有強大的吸引力等等。

現在最現實的問題是:拒簽了以後怎麼補救?

需要說明的是:一般見到的拒簽章,確切地應該稱受理章。意即已經受理過一次申請,但沒有發給簽證。護照上一旦蓋了受理章,對今後的簽證多少會有影響,因為簽證官拿到蓋有受理章的護照時。

第一個念頭肯定是:上次為什麼沒有發給簽證?

但蓋受理章可能的原因有許許多多,所以只要找出原因,還可以補齊材料再送籤。 找出拒籤原因,可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有時只能去猜,去推理,憑經驗和常識判斷了。使館一般不會給申請人耐心解答拒籤理由。

美澳等國拒籤非移民簽證的申請後,給的'答覆千篇一律:

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會返回你的國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有移民傾向。這是一個令申請人摸不著頭腦的答覆。多少人抗議:我在國內這樣那樣的,怎麼可能不回來?

有的申請人被拒籤後,心裡堵的慌,就三番五次地問使館,結果得到了最終的答覆:

我拒籤你是因為我認為這樣做會對我自己的國家有利。這是鬼才能接受的理由。 被拒簽過的申請人,特別是被拒簽過兩次以上的人,很有點久病亂投醫的心理,特別容易聽信江湖醫生開具的祕方。這是很危險的,離上當受騙僅一步之遙。所以越是這種時候,越要陳著冷靜。

西方國家的簽證官由於紀律嚴明,一般是公事公辦的,遞人情,走後門的餘地非常小。

拒籤後再申請,增加了簽證難度,所以申請人要爭取從兩方面做工作:

一是根據可能拒籤的原因,準備更詳盡的材料,同時附上一封反駁信,說明簽證官上次的拒籤決定是錯誤的。

二是讓境外邀請方或擔保人去做使館的工作。使館代表本國政府,所以來自本國的影響它是必須認真對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