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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格式範本怎樣寫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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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是一種債權憑證,竊取借條行為的法律性質如何界定是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的問題,借條格式範本有哪些的呢?本文是小編整理借條格式範本的資料,僅供參考。

借條格式範本怎樣寫才有效

  借條格式範本篇1

正規借條範本

?借條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 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後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 1萬元”。這裡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 “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附規範的借條格式:

借條格式

今借到 胡×× 人民幣 ××× 元整,××日內還清。

立字此據!

借款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借條格式範本篇2

借 條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於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條格式範本篇3

現因借款人_______因經營__________(寫借款用途)需向貸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借款種類為現金,借款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按時一次性償還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為: 0.5%(年利率),特立此據為憑。

借款人:______ (親筆簽名並按手印)

貸款人:______ (親筆簽名並按手印)

見證人:______ (親筆簽名並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