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大家瞭解同濟大學軟體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的相關資訊,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同濟大學軟體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安排(第2批),全文如下:
一、 複試所需材料:
1、複試通知書【考生登入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自行下載,並加蓋學校研招處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3、准考證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若考生是應屆畢業生,應帶有效的學生證)。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學校成績專用公章)、科研成果獲獎、發表學術論文等以及可證明自己各項能力的其它相關資料影印件,並裝訂成冊;
二、 複試時間、地點和流程:
1、複試時間:2017年4月5日;複試集中報到時間:2017年4月5日上午9:30至濟事樓 434 室報到集中,收取稽核考生材料;說明有關複試原則要求;具體分組安排詳見學院公告欄。
2、地點:上海市曹安公路4800號同濟大學嘉定校區濟事樓;
3、複試面試工作流程:
1)考生按照公佈的名單順序進場進行面試;
2)學院導師名單查閱學院網站(教師風采下),複試時選報導師志願。
請進入複試的考生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地點參加複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 注意事項:
1.資格複查:
進入複試的考生必須在複試前到學校研招處進行資格複查。具體時間地點參見學校研招網上公佈的《同濟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工作安排》。
憑經學校研招處蓋章的複試通知書方可參加複試。
2.體檢: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須到我校醫院參加體檢。四平路校區體檢地點:赤峰路50號同濟大學校醫院二樓體檢中心(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週末除外),嘉定校區體檢地點:曹安公路4800號同濟大學嘉定校區校醫院門診部(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3:30~15:30,週末除外)。體檢諮詢電話:65983225。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進行。
3.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政審不合格者;
2)複試總成績不合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
四:諮詢
為增強複試錄取工作透明度,我院(系)特為考生設立諮詢電話:021-69585627,諮詢郵箱:yd_。
同濟大學軟體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安排告知書
一、 複試主要內容、評分標準和擬錄取辦法:
1. 複試主要內容及評分標準
專業 | 複試科目 | 複試形式 | 複試主要內容 | 時間 | 地點 |
軟體工程(083500) | 專業課(含專業外語)(150分) | 筆試 | 綜合能力測試(類似GRE的綜合測試) | 2017年4月5日10:00-11:30 | 嘉定濟事樓434室 |
外語(50分) | 聽力口試 | 日常生活、專業學習、學術交流等活動的聽、說用語 | 2017年4月5日12:30開始 | 嘉定濟事樓434室 | |
專業綜合(150分) | 口試 | 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 | 2017年4月5日12:30開始 | 嘉定濟事樓417室 | |
軟體工程(085212) | 專業課(100分) | 筆試 | 專業課(軟體技術基礎) | 2017年4月5日10:00-11:30 | 嘉定濟事樓434室 |
專業外語(50分) | 筆試 | 專業外語 | |||
外語(50分) | 聽力口試 | 日常生活、專業學習、學術交流等活動的聽、說用語 | 2017年4月5日12:30開始 | 嘉定濟事樓434室 | |
專業綜合(150分) | 口試 | 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 | 2017年4月5日12:30開始 | 嘉定濟事樓417室 |
2、擬錄取辦法
由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入學考試總成績作為擬錄取依據。
二、 複試結果公佈:
有關複試結果將於4月5日之後2天內學院網站(資訊中心下)公佈不予錄取考生名單,並報研招處備案。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全校複試工作結束後,在同濟大學研招網進行統一公示,請關注網站資訊和“同濟研招”官方微信推送。
三、 諮詢
為增強複試錄取工作透明度,我院(系)特為考生設立諮詢電話:021-69585627,諮詢郵箱:yd_。
四、 申訴和投訴辦法
如對我院(系)複試錄取結果或過程有異議,可先通過上述諮詢電話或郵箱進行申訴。如對申訴結果不認可,可向我院(系)紀委投訴,投訴郵箱:。
經上述流程後,如對學院的處理依然不滿意,可向學校監察處投訴並附上學院對申述與投訴的有關答覆材料,投訴郵箱為:。
五、 注意事項:
1.體檢: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進行。
2.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政審不合格者;
2)複試總成績不合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
複試名單:
准考證號 | 姓名 | 報考型別 | 備註 |
709063 | 李碩 | 學術型 | |
000178 | 張宇坤 | 學術型 | |
810478 | 李倩 | 學術型 | |
408997 | 姚定丹 | 學術型 | |
105803 | 王天寧 | 學術型 | |
508734 | 汪振星 | 學術型 | |
504255 | 張楠 | 學術型 | |
810480 | 張詩樂 | 學術型 | |
102842 | 李澤州 | 學術型 | |
107445 | 孫喬宣 | 學術型 | |
312885 | 施博 | 學術型 | |
712168 | 戴偉東 | 學術型 | |
000357 | 夏旭澤 | 學術型 | |
206200 | 朱西寧 | 學術型 | |
406357 | 孟洋 | 學術型 | |
204440 | 盧文銀 | 學術型 | |
406355 | 唐漪如 | 專業學位 |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