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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情況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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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大家瞭解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關於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情況的相關資訊,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關於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情況的說明,全文如下: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情況的說明

一、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檔案第二條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第五條規定,“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 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第十三條規定,“高校應按月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到符合條件的學生手中”。

第十六條規定,“各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第十七條規定,“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應根據本辦法精神,制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的具體辦法,並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

二、依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檔案精神,我校制定了《西安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管理辦法》(西交研〔2013〕2號)和《西安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金管理辦法》(西交研〔2014〕30號)兩個檔案,具體規定如下: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

碩士生每人每月500元;2014年秋季及以後入學的博士生,中期考核通過前(一般為第一、二學年),每人每月1600元(其中國家助學金1000元,學校自籌助學金600元),中期考核通過後(一般為第三、四學年),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國家助學金1000元,學校自籌助學金1000元)。資助年限,碩士生不超過3年,博士生不超過4年(國家撥款3年)。在資助期限內,研究生自結束學籍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獎助金。

我校制定的研究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已報送財政部、教育部備案。除國家下撥的國家助學金全部發放給研究生外,學校還籌集大量資金用於研究生助學金的'發放。

三、2017年3月2日,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號)強調指出:

1)“每月發放標準,按年發放標準除以發放月數確定。”我校執行的年發放月數為12,每月發放標準為500元。

2)“實行一年多次論文答辯並申請畢業的,自學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次月起,停止其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每月要通過與學籍資訊進行比對,確保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發放與學生學籍狀態相匹配,嚴格做到按標準發放,不多發,不漏發。”

我校實行的是一年4次論文答辯並申請畢業的學籍管理政策,今年6月份,在學信網上註冊的畢業日期為2017年6月13日,故已於6月份畢業的研究生,7月和8月必須停止發放國家助學金。

未在6月份畢業的2014級全日制研究生,學校將繼續發放2017年7、8兩個月的國家助學金。

3)“激勵受助學生自強自立、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報效國家”。

四、咱們學校是以建設“一流大學”為目標的,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堅守政策底線,凡事都要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繩,不可能違規多發,也不可能違規漏發,更不可能盲目地向某個兄弟學校的錯誤做法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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