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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未入學研究生新生參與導師科研活動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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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科研秩序以及師生員工的安全,加強對已錄取但尚未正式入學的研究生新生(以下簡稱“學生”)參與導師科研活動的管理,根據相關檔案,特做以下規定。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浙江大學未入學研究生新生參與導師科研活動有關規定,全文如下:

浙江大學未入學研究生新生參與導師科研活動有關規定

一、學生不得以浙江大學在學研究生的名義參加導師的各項科研和教學活動。

二、導師根據培養需要或學生請求,同意學生參與一些科研活動的,有責任做好以下工作:

1. 對學生進行各種管理規定和安全知識教育,督促學生參加實驗室安全知識網路考試(考試系統見“浙江大學研究生新生服務網”)。在學生通過考試並符合相關規定和保證安全前提下安排其進入實驗室。

2. 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為學生辦理或幫助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涉及勞務性服務工作的應按勞付酬。

3. 敦促學生簽訂並遵守有關書面承諾書,並將有關資訊報所在學院(系)研究生科。

三、學生提前參與導師科研活動的,必須做到以下事項:

1. 填報未入學研究生新生參與導師科研活動申請表(附件1)。

2. 學習學校及院系的有關教學管理、實驗室管理、安全管理等規定,參加並通過實驗室安全知識網路考試。考試成績須經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確認。

3. 對遵守國家法規,遵守學校及學院(系)的'各項規定做出書面承諾,簽訂承諾書(附件2),並經見證人(導師)簽字確認,承諾書會同申請表一併交所在學院(系)研究生科備案。

4. 原則上應自行解決住宿。

四、各學院(系)要及時掌握學生來校參與導師科研的有關資訊,加強管理,並就是否接受該類學生來校工作簽署明確同意意見後方可接納學生進入研究所(室)。對於辦理了規定的各種手續後的學生,在校期間日常管理按照在校學生要求進行。

五、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未盡事項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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