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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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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7月12-25日

2017年河南省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資訊,列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2015年河南省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關於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502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 5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區設定

2015年10月13日

上午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 2:00—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2015年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2:00—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設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專業知識(一)、專業知識(二)和綜合知識與技能按二個科目進行管理。

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鄭州市區。

二、報名及免試條件

(一) 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 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考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執業藥師考試分為滾動和非滾動兩種管理模式。實行滾動管理模式的,兩年為一個週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實行非滾動管理模式的,即獲准免試只參加兩科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報名時間、辦法及准考證列印

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7月12日9:00至2015年7月25日17:00。

點選報名入口>>

《資格考試報名表》列印時間:2015年7月13日9:00至2015年7月27日17:00。考生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後,將不能修改任何資訊,請核對準確後再進行打櫻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7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政府人社(職改)部門確定,省直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5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狀態在網上設定為“資格稽核通過”,並於2015年8月3日前將《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用電子郵件發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

2015年8月3日前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將省直及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報考程式碼的,下稱“省直單位”)通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和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試費用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8月13日9:00至8月19日17:00(網上繳費只限報考級別為考4科的考生;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實行現場繳費)。

(一)新考生報名辦法

參加免試科目考試的考生按新考生報考。

1、填寫資訊,上傳照片。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點選“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選“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資訊,上傳照片。考生請注意上傳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體製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畫素,高度為160畫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後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畫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製作准考證及日後使用。考生上傳資訊後要牢記網上報名序號,以備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時使用。省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在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照片稽核工作,報考人員應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檢視是否通過稽核,未通過稽核的須重新上傳照片,照片修改截止到2015年7月26日17:00。通過稽核後用A4紙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資格審查時使用。考生填寫個人報名資訊時,省直單位考生需選擇相應主管單位(可在網上查詢),各省轄市考生選擇“無”。在選擇考區、報名點時,省轄市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名稱,省直單位考生考區選擇省直,報名點選擇相應主管單位。
2、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加專業工作經歷證明(以上均為原件)。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還須現場繳納考試費用。

各省轄市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稽核並分類、分專業彙總統一列印填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見附件) 一式兩份,然後經所在省轄市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後,將已審批的《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資格考試報名表》(各1份)和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試費用送交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

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主管單位稽核並分類、分專業彙總統一列印填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一式兩份,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進行資格初審。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將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彙總後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金水路與農業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號,省政府新綜合辦公樓D區5樓D503A、D525B房間)進行資格終審,然後將已審批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各1份)和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試費用在規定時間內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3、繳費辦法。通過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方能進行繳費。繳費實行網上繳費和現場繳費兩種辦法:報考級別為考4科的考生實行網上繳費。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實行現場繳費,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後將考務費送交所屬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省直單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收齊後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不能在網上進行繳費。

網上繳費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報名網站“網上報名”欄目,按照提示步驟進行網上繳費,繳費須使用工商銀行卡或交通銀行卡(開通網上交易功能)。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國際商務等專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覆》(豫價費字[1997]第129號、豫財預外字[1997]第20號)的規定,考4科的每人每科交納考務費30元;獲准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現場繳費的考生,每人交納考務費80元。

(二)老考生報名辦法

1、填寫資訊,上傳照片。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不含免試部分科目考生),不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資訊、上傳照片並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自己留存)。

2、網上繳費。報考級別為考4科的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後,即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繳費(方法同新考生)。

(三)列印准考證。2015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4:30,已繳費的考生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進入“網上報名”自行列印准考證(A4紙,黑白、彩色均可)。

(四)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不含駐鄭副廳級以上各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社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

五、考試教材
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和指導用書的徵訂和發行及考前培訓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詳細通知將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釋出。聯絡電話:0371-63293836。

六、注意事項
(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加強領導,分工協作,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按照國家要求,切實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
(二)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往年參加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一定要記好自己的檔案號,以備報考時使用。

(三)各報考單位彙總填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系統自動生成的網上報名序號,並將免試部分科目與考試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別彙總。考生在網上報名填報科目時要認真填報,因單位或個人填報錯誤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准考證方可入場;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五)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應考人員在答題卡上作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六)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並追究報考者和准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七)其他考務有關工作,執行《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規定。
(八)全省考生可通過網站()或()查詢考試成績。
(九)報考人員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附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