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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產租賃合同模板

合同協議 閱讀(2.95W)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地址: 聯絡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經紀方: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新華保險大廈3樓

中原地產租賃合同模板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地址: 聯絡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合同三方茲同意租賃條款如下:

一、租賃標的

1.1、甲方同意將位於深圳市 區 路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的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及其裝置(見附件)在現有狀態下(以甲、乙雙方共同驗收並書面確認為準)租給乙方使用。

1.2、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租賃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支付管理費(含空調費、水電費等免租期內因該租賃房地產產生之一切費用)。

2.2甲方應結清完所有費用後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予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如在此之前有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時支付而由乙方墊付的,乙方有權在租金中扣除。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須經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為幣 元整(小寫: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幣 元整(小寫:)。

3.3租金自 開始每年遞增。

3.4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使用費、 ;每月的管理費、電話費、煤氣費、清潔費、水電費、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雜費,均由乙方支付。

四、租賃保證金

4.1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幣元整(小寫: ),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4.2 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甲方應將租賃保證金原數退還乙方(不計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結費用,甲方有權在該保證金內扣除)。

五、雙方責任

5.1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甲方須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給乙方且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其它損害賠償,乙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在使用該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 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

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3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4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5.5 簽署本合同後,乙方不按約支付租賃保證金的,乙方須支付甲方幣 元整(小寫: )作為違約金。租賃期間未滿,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退租的,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租賃期間,乙方如拖欠租金達 天,或欠交管理費、水電費等金額達幣 元整(小寫: )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並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仍須結清租賃期間的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5.6 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收回該租賃房地產,並限於乙方在 天之內須無條件立即遷出該租賃房地產。如乙方不交回該租賃房地產的鎖匙,甲方有權會同管理處人員作證進入自己的租賃房地產內,將乙方存放在房內的物品清點提存,並對欠租和有關費用有權進一步追償。

5.7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十五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5.8 租賃期間乙方是否享有轉租權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 項:

①乙方可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②乙方不得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③乙方不得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5.9 簽署本合同後,甲方不將該租賃房地產交付予乙方使用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幣 元整(小寫: )作為違約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賃保證金的,甲方須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

六、佣金

6.1自本合同生效時起,甲乙雙方就該租賃房地產之租賃關係確立,基於經紀方在促成租賃中所提供之服務,於簽署本合同同時,甲方同意支付經紀方 幣 元整(小寫: )作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經紀方 幣 元整(小寫: )作為佣金。

6.2 甲乙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不租賃該租賃房地產的,則違約方除向經紀方支付前款約定之佣金外,還須代替守約方直接支付前款約定的守約方應付經紀方之佣金。若甲乙雙方無法證明對方違約,則仍需按6.1條約定支付佣金。

6.3 租賃雙方一方違約不租時,經紀方有權選擇根據6.1條約定向租賃雙方各收取佣金,或選擇根據6.2條約定向違約方收取租賃雙方應付佣金,唯經紀方選擇前者時,守約方向經紀方支付佣金後,有權向違約方追償。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 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甲方在乙方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後 日內退還租賃保證金予乙方。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7.2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間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八、其它

8.1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決。

8.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經紀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地在深圳市區。

九、備註: 出租方: 經紀方: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承租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