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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合同模板7篇

合同協議 閱讀(7.55K)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轉讓合同模板7篇

轉讓合同 篇1

【摘 要】合同轉讓制度在司法實踐和經濟生活中具有廣泛的使用性。債勸讓與、債務承擔、 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是合同轉讓制度的三大組成部分,其功能各異,集體規定也有差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 三人”。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 同意”。第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 給第三人”。

關鍵詞】合同轉讓、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

在日常合同關係中因債權債務轉移而產生的糾紛卻屢見不鮮,材料所訴述的情況,我認為丙公司可以採取向法院請求判令甲公司承擔合同違約責任,也可以進行債務的轉移,就是讓債務人甲所欠的100萬還給債權人丙,此舉乙只需通知債務人甲即可,但需取得債權人丙的同意,如不同意則無效,不能進行債務的轉移。關於債務的轉移的相關知識和問題如下:

一、轉讓制度的現狀分析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說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按照所轉讓的內容不同,合同轉讓包括合同權利轉讓的讓與、合同債務的承擔和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三種類型。當然,轉讓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以為轉讓的內容有所差異,其條件和效力也有所不同。債務承擔制度同樣也經歷了由不承認至一定條件下允許的演變經歷。我國民法①也承認合同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一旦轉讓,就會在轉讓方與受讓方及相對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就轉讓方與受讓方而言,在全部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將成為新的合同主體,或取得轉讓方的權利,或承擔轉讓方的義務,或兼而有之。而轉讓方將脫離合同關係,由受讓方代其位;在部分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與轉讓方或一同成為債權人,或一同成為債務人。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轉讓不可能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因為該活移轉的兩種情況中,無論是合同的承受,還是企業的合併,都是全部轉讓,由此可見一班。另一方面就轉讓方與相對人而言,在合同權利義務轉讓以後,相對人不得再向轉讓人即原合同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履行,而應當向新的合同當事人作出履行。如果相對人仍向轉讓方履行債務,則不構成合同的履行,更不應使合同終止。

  二、合同債權讓與的構成要件

1、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債權存在

合同債權的有效存在,是該合同中的權利能夠被讓與的基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無效的債權讓與他人,或者已經消滅的債權讓與他人,即為標的不能,其轉讓行為為無效。如果受讓人因此遭受損失,讓與人應予以賠償。因可撤銷法律行為所發生的債權以及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債權,也可以成為債權讓與的標的。但是,如果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於無效,或者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

2、合同權利須通過協議轉讓合同債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轉讓合同債務的協議,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依據。

3、讓與的債權須具有課轉讓性並非所有事的債權都可以轉讓的。《合同法》②第七十九條規定了三種不得轉讓的債權:一是依照合同的性質不可以轉讓的。此種權利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有效,否則會違反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二是當事人特別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不得轉讓。三是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

4、債權讓與須通知債務人。《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讓與經讓與人和受讓人達成一致協議① 郭明瑞、房紹坤:《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② 王玉梅:《合同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即可移轉權利於受讓人,但如果債權人不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對讓與人履行合同。若債權讓與的效力在讓與合同成立時也對債務人發生,則意味著債務人不知道債權已經讓與的事實而對讓與人實施履行的行為無效,這顯然對債務人不公平。《合同法》所確立的原則是讓與通知主義,即只要讓與人將讓與事實通知了債務人,債權讓與便對債務人發生了法律效力。實踐中,因交易內容不同,讓與通知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三、債權讓與的效力

1、債權讓與的對內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人和受讓與人雙方當事人的效力。在債權全部讓與的情況下,讓與人脫離原債權債務關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享有原合同債權;債權部分讓與的,原債權人就轉讓的部分喪失債權,與受讓人一起就各自的部分,享有獨立的債權。讓與人應當告知受讓人有關主張債權的一切必要情況,包括債務人的住所地、履行方式,並應交付債權證明檔案、佔有的擔保物等。讓與人對出讓的債權及其從權利負責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如果因權力瑕疵給受讓人造成損失,讓與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債權讓與的對外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合同當事人之外關係的效力。一是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全部轉讓的,讓與人與債務人完全脫離關係,債務人成為受讓人的債務人;債權部分轉讓的,讓與人就轉讓的部分與債務人脫離關係,受讓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對其受讓部分履行債務。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務,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二是對保證人的效力。債權讓與一般不增加保證人的風險和負擔,所以原則上保證責任並不受債權讓與的影響,只是在保證期間內的債權讓與,保證人就應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如果債權人與保證人事先有保證責任僅限於特定債

權人的約定,那麼保證人可以不再承擔發生債權讓與後的保證責任。四、債權債務轉移引起的訴訟主體變更債的權利主體是債權人,債的義務主體是債務人。債的實現取決於債務人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就可能引起民事訴訟,作為債務人在民事訴訟中成為當事人既順理成章,也符合法律規定。材料中,當債權債務轉移以後發生糾紛時,需要確定訴訟主體。前文我們簡述了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方式以及成立要件,這是基於合同法的規定,對債權債務轉移成立的基本要求,也是債的當事人在轉移債權債務時必須履行的法律手續。所以,

⑴在債權讓與情況下,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通知義務是債權讓與成立的關鍵。如果未盡到通知義務,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如果引起訴訟,原債權人才是適格當的訴訟主體。

⑵在債務承擔情況下,債務人則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退出債的關係,否則引起訴訟,原債務人仍然是適格的訴訟主體。

⑶在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時分兩種情況,法定的概括轉移無須通知、同意,合併、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定的成為合同當事人,也是適格的訴訟主體。而意定的

概括轉移須經合同相對方同意後才能退出合同關係,從而排除訴訟上的主體資格,充其量也只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些債務人或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或因出現不可預料之情事可能出現原債務人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新債務人,由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在我國,債務承擔應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債務承擔屬於債的變更中的主體變更,即只變更債務人,但不改變債的內容。債務承擔的特徵是第三人加入債務,完全或部分的替代債務人的地位;如果債務得不到履行,債權人得向第三人主張全部或部分權利。債務承擔的實質要件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承擔人承擔的債務必須是可轉讓的債務。若法律明文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轉讓的、或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質不能轉讓的債務,當事人不得協議轉讓。

第二,債務承擔須不改變原債務的內容,這是債務承擔的本質特徵。

第三,債務承擔須經過債權人同意。

第四,依法律規定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合同,債務承擔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方能生效。

第五,債務承擔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利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債務承擔的形式要件應要求債務承擔必須依書面協議成立。

  五、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

1、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將其享有的債權轉移給第三人享有的行為。就債權讓與的性質而言,其實是債權人處分其權利的表現。這就要求處分人(債權人)必須享有處分權。合同的當事人自然享有對合同權利的處分權,而在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須事先取得處分的特別授權或者事後取得處分權的追認。

2、債務承擔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將其債務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行為,稱為債務承擔。該第三人叫作承擔人。就債務承擔的性質,其實質則是債務人轉嫁其義務的表現。權利的實現依賴於義務的履行,義務的轉嫁意味著對權利存在潛在的侵害。所以,就債務的承擔、要求必須履行嚴格的法律手續後才能產生其預期的法律效果。

3、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所謂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是指一方當事人將其債權債務一併轉移給第三人,由該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權利義務的行為。由此不難看出,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實際包括了債權讓與和債務承擔兩個行為,但又不是這兩個行為的簡單疊加。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轉移和法定概括轉移兩種,意定概括轉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是基於當事人之間民事行為而產生的,而法定概括轉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

轉讓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位於上海市寶山區淞肇路325號的“伴康會所”的經營專案轉讓給乙方。會所的所在房屋均系從原業主謝新生同志處租賃而來,現在建築面積約400平方米,現有設施為房間11間及大堂一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協議將“伴康會所”專案整體轉讓給乙方,其中包括甲方將在其經營的空調,熱水器,洗衣機,電腦等所購置的裝置和流動資產、裝修和裝置、場所租約。乙方對上述的專案無異議。

第三條:甲方同意將“伴康會所”的經營專案轉讓給乙方。本協議簽字當日,甲方收到乙方轉讓“伴康會所”的經營專案轉讓定金人民幣貳萬元。

甲乙雙方協商:將“伴康會所”的經營專案轉讓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拾捌萬元整。(包括房租押金壹萬元,租金壹萬元) 扣除定金後剩餘款壹拾陸萬元在20xx年11月16日前付壹拾伍元,餘下壹萬元帳尾算清後付款。

第四條:專案交接及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協議訂立,“伴康會所”向乙方交付之前對外形成的債權債務及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伴康會所”向乙方交付之後(包括當日)對外形成的債務債權及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全部轉讓款付清之前,對“伴康會所”沒有所有權,對其財產不得處分。

雙方在交接過程中,應當對水、電、氣等用量進行核對計量、確認各自承擔的份額。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轉讓款後,第二天交接“伴康會所”的經營專案權。甲乙雙方約定20xx年11月16為交接日。交接後甲方自行離場。

第五條:相關義務權利約定

甲方有義務在甲乙雙方約定“伴康會所”轉讓交接日之前,有義務協助乙方同原業主謝新生同志簽訂“伴康會所”房屋租賃協議。否則視為違約責任,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或毀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毀約,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協議訂立,一式貳份,簽字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以下為補充條款

1、本協議簽訂起,1日內完成交接。

2、甲方保證轉讓前沒有遺留任何債權債務。若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

3、如果證照需要轉移,房東合同等各方面事宜,需要甲方配合,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完成。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就XX乾洗店轉讓達成以下協議,請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20xx年1月27日將位於麗江市柏龍水榭一期西門對面的XX乾洗店轉讓給乙方。轉讓金額為人民幣柒萬元整(70,000。00元 )此價格包括20xx年1月至9月的房租費。

第二條 甲方將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裝置全部轉讓乙方使用,20xx年1月27日前的水電費、稅收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繳清。

第三條 乙方在20xx年1月27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大寫陸萬元整{小寫:60,000。00元},餘下的壹萬元在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接手經營前該乾洗店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五條 甲方在20xx年 月 日之前負責對乙方做好衣服乾洗的相關培訓工作及注意事項。

第六條 甲方將房屋租賃合同及乾洗裝置的保修合同等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給乙方。

第七條 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丙方:(商鋪出租方)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於 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與 年 月 日前將位於 商鋪{面積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商鋪轉讓合同範本。

第二條 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 ,月租為 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裝置{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 ,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 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裝置損失 元,並支付轉讓費的 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轉讓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願原則,就“粵Ynnnn”的車輛財產所有權自行協商達成以下共識,特簽訂本協議加予約束。

1、 甲方將自購的車輛“粵Ynnnn”以人民幣捌萬伍仟元整轉讓給乙方。

2、 甲方必須確保本車輛轉讓之日起,在此之前該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甲方自行辦完。如:年票、保險、車船稅和其他違章及罰款等。

3、 乙方在車輛轉讓之日起必須對車輛的所有證件對比清楚,車輛轉讓後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違章、維修和國家法規規定的行政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4、 由於甲方在此之前向乙方借購車款人民幣肆萬叄仟元,剩下肆萬貳仟元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在收到餘額後必須立即將該車輛的所有證件交給乙方,不得遺漏。

5、 車輛轉讓後,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所有名稱仍然用甲方的名字和地址,車輛暫不過戶,但車輛實際的財產擁有人為乙方。

6、 該車輛在辦理國家法規規定的手續時,如年審、保險、車船稅和其他正當需要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才能辦理的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並提供所需的證件。

7、 手續辦理後,乙方擁有該車輛所有的實用和財產權,任何對該車輛合法的使用和支配,不需徵得甲方同意,所產生的任何事宜與甲方無關。

8、 乙方隨時可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同意,並協助乙方辦理所有手續的相應責任。

9、 其他如有爭議的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仲裁。

甲方:

20xx年 月 日

乙方:

20xx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就櫃檯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市大廈 號的櫃檯出租給乙方做為美甲櫃檯使用,租賃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12 個月。

二、本櫃檯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季度繳納。每月月初/每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租金。

三、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期滿返還乙方,乙方中途停止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四、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櫃檯;不得改變櫃檯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櫃檯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 (授權人:張三,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家網咖”轉讓事宜,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甲方以人民幣44600.00元(大寫:肆萬肆仟陸佰元整)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位於“火車站都市花園A區B座C單元10號門市”的有家網咖,乙方享有全部產權。

2、甲方轉讓的網咖內包括所有電腦、桌椅、上網裝置、線路、空調、冰櫃、風扇、場地及所有雜物。

3、甲方變更授權人給乙方的網咖證照包括《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網咖特許經營證》、《網咖安全許可證》、《工商稅務登記證》、《房屋租賃合同》及《固定電話租賃合同》,乙方具有所有權。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所有證件的變更、過戶、登出等手續。

4、甲方在網咖交付乙方以前,必須將所有積欠一切的稅款、水費、電費、房屋租賃費、資訊費用、電話費用、僱員工資等一律付清。

5、甲方現僱用的員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餘均由甲方負責解散。

6、甲方承諾“轉讓網咖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網咖物品,參與網咖經營,干涉網咖事務。網咖發生的一切財務、經營及其它與網咖有關的問題、事件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乙方承諾“甲方不對轉讓後的網咖所發生的任何問題、事件負任何責任和連帶責任,所有一切均由乙方全部承擔(除公安等部門查處由於甲方以前造成的遺留問題)。”

8、甲乙雙方於**年三月三日簽訂的合同已燒燬廢止,以本合同為最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以附件形式補充協商解決。

9、在本合同後附甲方身份證影印件一份,乙方身份證影印件兩份。

10、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公證處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證處: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