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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服務合同範文彙總9篇

合同協議 閱讀(1.35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服務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服務合同範文彙總9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進行網路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推廣服務。

2、 乙方為甲方進行網路推廣服務,可以在百度,google,360等搜尋引擎搜尋到乙方為甲方推廣的相關資訊。

3、 推廣方式主要為軟文推廣為主,藉助搜尋引擎(如百度、谷歌、360等)、論壇、微信、QQ、QQ空間、入口網站、視訊網站、微博等平臺進行綜合的互動的推廣資訊。

4、乙方綜合應用多種方式為甲方進行網路推廣服務,推廣資訊可由甲方提供,若沒有則由乙方自行擬定進行網上傳送推廣。

5、乙方通過自己獨有的方式或方法對推廣資訊進行關鍵字修改及優化。

6、乙方每月提供一份網路推廣效果資料分析報告給甲方。

7、通過乙方網上推廣的資訊前來諮詢的客戶,乙方將引導客戶到甲方處交由甲方處理。

二、付款方式:

服務費用合計:¥ 元 (大寫:¥)在本合同簽定當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協定所需費用,甲方可使用現金支付或銀行轉賬。 銀行賬號及戶名:

三、合同簽訂期限:

乙方為甲方推廣服務時間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給乙方提供推廣服務網上註冊所需的相關認證資料。

(2)根據乙方的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和內容。

(3)定期提供有關最新動態資料給乙方。

(4)甲方為為乙方所提供資料保證完整、真實、合法。

(5)甲方可以對乙方推廣的相關資訊進行修改和變更。

2、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推廣服務。

(2)在保證甲方提供資料的完整、真實、合法及不改變原意情況下,乙方可根據推廣需要對相關內容做相應的編輯、修改、增加和刪除操作。

(3)乙方在履行合同時不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

(4)協同甲方線下活動同步推廣。

(5)保證甲方敏感或私密相關資訊不洩露給第三方。

五、合同變更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甲方有權對本合同相關條款做以變更。

2、一方變更電話、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時,應及時將變更的電話、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

六、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況下解除,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有具體約定時,從其約定。

6、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原因等

七、附則: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與以前的有關陳述或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乙方主要營業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 話: 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方在 年在陝西省延安市延川縣發生交通事故,訴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陝西偉華集團、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乙方律師全權代理(賦予特別授權)。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式中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收法院執行回來的錢物、包括代為從法院領取現金、支票等款項。

8、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包括代為墊付的醫療費、訴訟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以及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

四、因甲方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經濟困難,無力擔負醫療費用,特向乙方申請墊付,乙方同意為其墊付,由甲方為乙方出具借條,利息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計算至甲方實際還款之日;甲方同意並接受(具體金額以借條為準)。甲方承諾從收回賠償款優先扣除。

五、本案訴訟請求標的以法院判決書判定賠償金額為準。甲方負責為乙方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前期墊付醫療費、訴訟費、鑑定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用),到時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 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和為乙方在訴訟中代為前期墊付的醫療費、鑑定費、差旅費、訴訟費、案件協調費用等一切費用,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甲方拖欠代理費的,應當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並自願向乙方承擔20萬元的違約金。

六、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八、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九、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 “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並全部收回錢物止。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展臺的製作、搭建、護展、撤展等工作。

第一條:委託製作內容附圖紙及圖紙編號:( )

1. 參展單位名稱:2. 展 會 名 稱:3. 展 出 時 間:4. 布 展 地 點:

5. 展區 位編號:(附展場平面圖)

6. 展 場 限 高:

7. 設 計 高 度:

8. 布 展 時 間:9.撤 展 時 間:第二條:製作週期

10. 製作週期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於 年 月日前完成總體的施工。

第三條:製作要求

11. 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製作部分和搭建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若甲方追加專案或變更設計,必須在合理的情況下,可協商解決。

12. 以向乙方提交最終簽字效果圖或施工圖為準,雙方不得隨意更改變動。

13. 以安全、牢固、符合設計作為製作質量標準,如甲方提供圖紙,以圖紙註明的質量要求為準。

14. 甲方提供圖紙如不附合展場要求的,由甲方自負。

15. 製作搭建完成品為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及所附圖紙規定的內容。

16. 甲方中途驗收進度質量,乙方應指派專案經理到場積極配合,遠端客戶,不方便現場驗收的,公司可用數碼照片按時傳送製做過程或啟動工廠的視訊連線線上檢視,保證甲方監控工期進度。

第四條:雙方責任

17. 乙方不得無故拖延工期或終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當的藉口,向甲方追加不相關的費用。

18. 乙方應對搭建的展臺在展期內負責各方面維護。

19. 甲方應在有效時間內向乙方提供設計製作所需要的各項文字及圖片資料,資料應與合同簽定的圖紙相附,超出合同約定,視為增項。乙方不為甲方所提供的展出圖片、文字及內容負責。

20. 甲方所提供的設計乙方不為設計的智慧財產權負責。

21. 甲方應負責乙方展臺搭建所需進場手續及費用的按時辦理,派專人到現場確認搭建位置及展臺擺放方向,如甲方不能及時到達辦理,應提前在合同附加條款內註明雙方約定。

22. 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布展時間內完成,布展期間禁止增加工程量或變換材料,因甲方增項變更設計,因此帶來的布展時間延長,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負,同時向乙方支付加班所需的各項費用。

23. 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組展單位原因不能按時布展或造成搭建時間延長、誤展、棄展,或展期推移,乙方不負責,繼續執行原合同。並由甲方支付存放保管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款額人民幣(大寫).

25. 支付次數(三次)第一次:支付時間:簽定合同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搭建好驗收完畢後二次付款元。

26.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在有效的時間內支付款項,如遇尾款數額較大或逢週日或跨行匯款應提前辦理支付或改變付款方式,但必須保證款項按時到賬。

27. 甲方款項匯出後必須將匯款憑據用傳真發給乙方確認。乙方收到憑據後應先以收款收據回執,全額款項到賬,乙方必須出據合法有效票據。

28. 會展中心收取的各項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責辦理。

第六條:雙方違約責任

29. 合同簽訂後,如乙方終止合作,或未按時搭建造成甲方無法參展應退還預付款並按合同總金額賠償。

30. 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清款項,製作期間,允許乙方工期順延,展覽期間乙方有權撤回展具,甲方要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1. 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對方賠償損失的法律權利。

32. 如向乙方租用展具等離子,燈具、桌椅等(除耗品外),參展過程中造成損毀,應負責向乙方按原價值賠償。

3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3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責任,可協商解決或依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解決。本合同及附件(包括效果圖、施工圖)一式兩套,甲乙雙方各持一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附加條款

1. 乙方開戶銀行:2. 乙方公司帳號:

甲 方(印籤):乙 方(印籤):

法人代表(印籤): 法人代表(印籤):

年月日

服務合同 篇4

客戶方: (以下簡稱甲方) 車輛牌號:

代駕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汽車代駕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選擇乙方的代駕服務,甲方在告知代駕行程後,乙方確認無異議,應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執行代駕服務。

(二)甲方車輛符合法律規定的上路許可(車輛行駛證、牌號等與車輛有關的手續齊全),並在保險期內,乙方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及具備合格的代駕人員及手續。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正當行程自由及祕密(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四)甲方在確定由乙方進行代駕服務完成後,一次性付清代駕服務費用 元/天。

(五)如因甲方車輛原因(並非甲方故意隱瞞、譬如有如召回案例的車輛)造成交通意外,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處理;如因甲方車輛原因,甲方故意隱瞞的,甲方自行處理;如因乙方代駕司機技術原因造成的意外和損失,由乙方負責(在乙方的代駕服務費用中扣除)。如因第三方因素造成的意外,由交通管理部門裁決後,由責任方承擔,乙方協助處理;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戰爭等)雙方免責免賠。

(六)此代駕服務協議,為臨時性協議,自本次接待工作完成時終止。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服務員工作,聘用期限為 ,時間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為。約定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 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甲方給予乙方每月 天例休,在不影響正常營業情況下,由甲方部門合理安排。

三、 甲方權利與職責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資()。

(2)甲方負責乙方工作期間內的食宿。

(3)甲方保證為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條件。

(5)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對工資做出合理的調整。

四、 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必須身體健康,確保無任何傳染疾病。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上班期間必須保持服裝和個人形象整潔。

(4)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5)乙方由於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 天通知甲方,給予甲方足夠的時間重新聘請替代人員,或由乙方推薦合適的替代人員,方可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扣發當月工資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 乙方有一系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違反規章制度、職業道德的。

(2)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法規的。

(3)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

時間: 時間: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農業氣象公益服務是氣象部門為農服務的重要職責,甲方作為氣象部門的一個業務單位,為深化為農服務,經雙方協商,甲方選擇乙方做為定點公益服務物件,根據乙方需要及時開展相應的農業氣象資訊與科技推廣公益服務活動,對促進乙方涉農產業增效、增收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便於甲方總結經驗,推動為農服務總體水平的提高,為此,達成如下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派遣 等 位同志為技術專家對乙方進行農業氣象技術指導與服務,推廣服務活動採取現場指導、遠端指導、培訓、提供資訊、農業氣象適用技術等多種方式。甲方專家和乙方進行經常性溝通和聯絡,保持常年服務不間斷。

2.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利用乙方條件進行資訊與技術推廣服務,並開展相關試驗研究。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受優先獲得甲方最新科技服務的權利。

2.為甲方科技人員開展資訊與科技推廣活動及相關試驗研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保護甲方提供的相關裝置及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未經允許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商業活動。

三、共同條款

1.每年各組織一次雙方對接活動。由甲方領導率領有關專家到乙方進行實地考察,或者由乙方有關人員到甲方參觀訪問,對口洽談。

2.應充分考慮甲方對乙方服務的公益性以及科技水平的侷限,甲方不承擔對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3.雙方應在互相理解、溝通、互信的基礎上開展合作,共同努力解決服務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後,雙方可根據合作情況再行協商是否續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上報主管部門一份。

甲 方 :(公章) 乙 方:(公章)

聯絡人: 聯絡人:

電 話: 電 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須為鄉鎮政府、行政村、涉農單位或企業,農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專業合作社、農戶等。

服務合同 篇7

1、服務簡介

_________簡訊息服務是由_________網的網站所有者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網)與_________通訊運營商聯合為手機使用者推出的簡訊息定製及簡訊息點播服務業務(以下簡稱“簡訊息服務”)。

2、服務物件

成為_________網簡訊息服務的正式使用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是與_________網合作提供簡訊息服務的_________通訊運營商的合法手機使用者;

(2)該_________通訊運營商已經同意並實際能夠為其提供簡訊息服務;

(3)完全同意此《_________網簡訊息服務條款》;

(4)完成_________網簡訊息服務的相關注冊程式。

3、特別提示

_________網將根據實際情況推出各種簡訊息服務,使用者在訂購_________網提供的簡訊息服務之前,應當確認自己的手機能夠正常接收和顯示簡訊息。如因使用者手機問題而不能正常接收和顯示_________網傳送的簡訊息的,_________網不承擔任何責任。因______網的原因造成使用者手機不能正常接受和顯示所訂購的_________網簡訊息服務的,_________網應承擔相應責任。

使用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機,如使用者的手機被他人借用或盜用,借用人或盜用人利用使用者手機訂購和使用_______網簡訊息服務所產生的全部費用需由使用者承擔。對於因此而給使用者造成的任何損失,使用者應當追究借用人或盜用人的責任,_______網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使用者出國並使用國際漫遊服務時,如使用者未取消已定製的簡訊息服務,或者在國際漫遊狀態下繼續使用簡訊息點播服務,由此引發的國際通訊費用仍需由使用者承擔。

4、計費和繳費

_________網為使用者提供有償簡訊息服務,使用者應為其使用的簡訊息服務支付費用。具體的價格及收費的方式將標明在相應的頁面上,使用者根據需要選擇。使用者在選擇的同時代表著同意為接受所選簡訊息服務而向_________網支付標明的費用。

使用者同意上述費用由為其提供服務的_________通訊運營商為_________網代收,並且在使用者向其_________通訊運營商交納的各項費用中優先扣繳。

5、服務內容的變更、中斷和結束

_________網提供簡訊息服務需取決於_________網與_________通訊運營商之間的合作,如_________網與_________通訊運營商之間的合作終止,_________網對簡訊息服務的提供也隨之終止。

使用者可隨時根據實際情況停止使用_______網提供的一項或多項簡訊息服務,也可以取消其已定製的簡訊息服務。但是使用者應當按照其在定製簡訊息服務時相應頁面上明示的計費及收費方式就______網已經向其提供的簡訊息服務向_______網支付相應的簡訊息服務費用

使用者的行為應符合_________網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使用者違背了服務條款的規定,_________網有權中斷對其提供簡訊息服務。

結束使用者簡訊息服務後,使用者使用簡訊息服務的權利立即中止。從即時起,使用者沒有權利,_________網也沒有義務傳送任何未處理的資訊或未完成的簡訊息服務給使用者或第三方。

使用者在運營商處登出簡訊息服務時,請同時在_________網登出簡訊息服務,否則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使用者承擔,_________網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6、使用者隱私

尊重使用者個人隱私是_________網的一項基本政策。除法律法規明文規定或政府部門要求必須公開、透露的情形,_________網有義務不予公開、編輯或透露使用者的註冊資料及其它儲存在_________網中的非公開內容。

7、使用者安全

使用者成為_________網簡訊息服務的合法使用者後,即可使用其註冊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訪問和使用_________網簡訊息服務系統。使用者需對以其使用者名稱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

使用者可隨時根據需要改變自己的密碼。使用者應對其密碼嚴格保密,使用者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使用者名稱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知_________網。

因_________網的原因造成使用者密碼、賬號洩露並造成使用者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是否屬於_________網的原因造成,由_________網承擔舉證責任。

8、使用者責任

使用者在使用_________網提供的簡訊息服務時應保證:

(1)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不利用簡訊息服務進行任何非法活動。

(3)不干擾簡訊息服務的正常進行。

(4)遵守所有與使用簡訊息服務有關的網路協議、規定、程式和慣例。

使用者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庸俗的、淫穢的資訊,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訊;不得傳輸涉及國家安全的資訊;也不得傳輸任何不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規和國際通行慣例的資訊,如發現使用者違反此規定,_________網有權隨時刪除該等資訊或採取其他合理措施。

使用者需對自己在網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使用者若利用_________網提供的簡訊息服務散佈和傳播反動、色情或其他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資訊,或進行其他任何非法活動,_________網的系統記錄有可能作為使用者違反法律的證據。

9、賠償

如因_________網的過錯,導致使用者接收到錯誤的資訊並支付了不應支付的簡訊費用,經查實,_________網將賠償使用者相當於不應支付的簡訊費用2倍的賠償。賠償的方式為現金賠償或免費提供相當於應賠償金額的額外服務,具體賠償方式由使用者自行選擇。

如因使用者違反本服務條款中的規定而給_________網造成任何損失,使用者應賠償_________網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網為此支出的律師費用及損害補償費用等。

10、有限責任

_________網對非由_________網的過錯行為直接造成的損害不承擔責任。這些損害可能來自:不正當使用簡訊息服務,在網上購買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或使用者傳送的資訊丟失。

簡訊息服務是_________網與電信運營商合作推出的服務,如果因為電信運營商的閘道器或其他問題造成使用者簡訊息不能成功傳送的,_________網應首先承擔責任,不得因技術原因或運營商原因推卸責任,其內部責任的分擔不影響其對外承擔責任。

11、條款變更

_________網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服務條款一旦發生變動,將會在重要頁面上提示修改內容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使用者。如果使用者不接受服務條款的修改,可以隨時停止使用_________網的簡訊息服務,並可以取消其已定製的簡訊息服務。如果使用者繼續享用簡訊息服務,則視為接受服務條款的變動。

12、通告

所有發給使用者的通告均應通過在_________網重要頁面的公告或通過電子郵件或常規的`信件傳送。服務條款的修改、服務變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均以此形式進行。

13、法律適用

本服務條款的效力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使用者和_________網一致同意服從中國法院的管轄。如_________網服務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相牴觸,則這些條款將完全按法律規定重新解釋,而其它條款則依舊保持對使用者產生法律效力和影響。

14、意見及建議

使用者對服務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務條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見及建議均可通過使用者服務部門與________________網聯絡,具體聯絡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站(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者(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8

甲方:XX縣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

乙方:XX縣人民武裝部

由於我縣農村青壯年勞力大多外出打工,在防汛搶險隊伍方面存在人員缺、調遣難、培訓少的問題,群眾性防汛搶險隊伍難於承擔抗洪搶險緊、險、難等搶險任務。

為全面落實防汛抗災責任制,落實防汛責任人,提高抗洪搶險能力,抓好群眾性防汛搶險隊伍建設的基礎上,防汛搶險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由五華縣人民武裝部建立廣東省抗洪搶險民兵輕舟機動五大隊五華輕舟分隊,實行防汛搶險專業化新路子。經甲乙雙方平等互利原則,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

一、由乙方組建30人固定防汛搶險隊伍,做好日常管理、做好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團體人身意外保險。

二、甲方負責搶險技術培訓和抗洪搶險演練。

三、甲方為乙方配備必要的防汛搶險機械裝置、救生裝置和防汛砂石料等物料儲備,負責籌集一定的專業搶險服務金和抗洪搶險費用。

四、在防汛期間,乙方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有險情,人員和裝備必須按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搶險施工現場,確保第一時間轉移群眾和排除險情。

五、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20xx年1月 日 20xx年1月日

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人員指定

為便於合同履行,甲乙雙方各自指定人員(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專案中各自的聯絡人,處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進行協商,向對方作出同意、確認或認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員行使的權利和義務除外;

若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應在第一時間內書面通知對方;對方在收到變動方通知前,有權拒絕變動方其他人員代為做出的意思表示;

為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經一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發至對方的傳真件同樣視為發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條、專案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完成 等服務工作(詳情見附件)。

第三條、合同費用

本合同總金額(含稅)為: 元,人民幣金額(大寫)元(明細報價見附件),此總金額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費用,甲方無須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四條、合同期限

自 年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

第五條、費用結算和支付

1、費用支付:

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款□匯票

首付,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按照實際站點的運營時間,乙方提前天開具內容相符之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合規發票後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單站 %費用;

尾款,所有專案及服務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於甲方全年活動結束後個工作日內按實際產生

費用,經雙方確認的對賬單結算尾款。尾款款項確認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內容相符之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合規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款項。

2、所有結算按實際產生為準。

3、甲方開票資料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電話:

開戶行及賬號:

4、乙方的銀行帳戶資訊: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發票型別: □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開票內容:□會展服務費□展覽展示服務費□服務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向甲方彙報委託業務履行情況,有權監督乙方業務執行。

2、所有設計圖紙及方案均應得到甲方的同意方可實施。經甲方確認的方案視為乙方提供服務的依據。

3、如因第三方(如相關製作公司)提出專案策劃執行的相關意見,無法和乙方達成一致,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更換或調配參加活動的第三方人員。

4、有權對提供服務的人員進行調整。

5、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提供服務的工作進度、質量情況。

6、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7、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必備條件。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服務費用。

2、乙方保證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項下委託業務所必須的相應資格、資質,並有義務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方,不得使第三方承繼本合同項下乙方權利和義務。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方案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來自: 在 點 )不得自行更改。

5、乙方應嚴格按照場地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

6、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並保管。

7、在乙方提供服務及被搭建物在使用過程中,須確保甲方及其人員或第三方人身及財產不受到侵害。

8、乙方負責拆除並撤走已安裝的搭建物。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超過約定支付時間不支付費用的,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索拖欠款。

2、乙方若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完成工作,甲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扣減合同款項,扣款情形如下:

(1)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但甲方客戶能夠接受的,按單場次搭建費總金額的 %扣款。

(2)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甲方客戶不能接受的,並按單場次搭建費總金額的 %扣款。

3、在最終交付使用時,若未能通過甲方驗收,甲方有權對乙進行扣罰。其扣罰比例如下:

(1)乙方的搭建物料在開展時也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扣除該物料製作費用的 %作為扣款。

(2) 甲方客戶方對整體搭建質量有投訴但無扣款的,甲方按相關單場搭建費用的%扣款。

(3)甲方客戶方對搭建質量有投訴並作出扣款的,並有扣款憑證(甲方客戶蓋公章),甲方可按客戶相關製作搭建費用扣款內容金額 %作為對乙方的扣款金額。

4、在乙方提供服務或被搭建物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人員或第三方人身及財產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負責解決及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戶承擔的法律責任而產生的損失)及受損害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5、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它約定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保密義務

1、乙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的所有相關內容及其在本合同訂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內所獲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戶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生產、經營、管理、科研、技術、營銷、發展規劃等)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不得將上述資訊用於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為履行其職責而確有必要知悉保密資料的乙方工作人員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資訊,且乙方應確保上述人員承擔與本合同約定同等嚴格的保密義務。

2、在合同期滿之日起2日內,或經甲方提出要求後2日內,除歸還甲方的資料外,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其他保密資料銷燬。

3、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如有乙方委託的第三方參與的工作,乙方必須與第三方簽署專案的保密協議,如因第三方造成洩密,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無論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保密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1、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的,甲乙雙方免除相應的責任,但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出現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對方發出出現不可抗力情形的書面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通知困難的,應在困難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結束後的3日內進行書面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響程度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者終止本合同。如果甲方決定終止合同,如甲方已經付款,乙方應在扣除實際發生的有確切合法有效單據證明的費用後在3日內向甲方返還餘款。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於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或補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合同正文相沖突的,以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