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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土地租賃合同範文彙編9篇

合同協議 閱讀(7.25K)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土地租賃合同範文彙編9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機關: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土地租賃權概念。土地租賃權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內對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項權利。土地租賃權是指通過契約從土地所有權人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處獲得的土地佔有權、狹義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比少了一項處分權。主要包括土地轉租、農村土地轉包、城市土地出租。可分為有期限的或無期限的土地租賃權。

1)土地租賃權的基本內容。

土地租賃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權的條件下,承租權人在一定期限內以支付租金為代價對土地進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權人享有租用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土地承租權人不享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無權行使轉讓或者抵押等處分權。依《合同法》第 224條的規定,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權人可以將之轉租,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期限。

2)土地承租期間新增建築物的歸屬

按照房屋所有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主體統一的原則,確定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歸屬。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投資建造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主體統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則,其所有權歸屬於該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這兩者的區別應予以注意。

3)土地承租期間使用權轉移對承租權的效果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其權利出租後,在租賃期內又將其權利轉讓、抵押的,仍需保護原承租人的利益,維護原租賃合同的效力。

4)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參照《合同法》第230條的`規定,確認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法律為保護承租人的權益,賦予其此種特權。因租賃合同為持續性合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承租人對土地進行了一定的投資,故需要對租賃物長期使用和收益。對此,法律應當加以特殊保護,以鼓勵承租人進行投資,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5)出租人的交付義務

出租人依約應將土地的佔有和使用提供給土地承租權人而未按期提供,但尚未造成土地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出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土地承租權人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承租人的租金義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一定數額的租金為代價,根據租賃合同對租金支付方式、數額、期限的約定,土地承租人負有按約定支付租金的義務。土地承租人不繳納、不足額繳納租金或者不按期繳納租金,未達法定期限,沒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權的,土地承租權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7)承租人遵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義務

《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l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承租人應遵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用途內容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依法經過審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出讓金,辦理登記手續。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位於 鎮 村的土地 畝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用於種養及生態農業開發。

二、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每年總租金為 元整,按年支付。於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後用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青苗及其他補償歸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租賃土地周邊的`自然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山石、水源、溝渠等)有使用的權利,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進行合理利用和調整(包括對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滿後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負責復耕)。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就租賃土地對外合作。但如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八、其他約定

1、合同期滿時,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請求社群居委會、鎮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社群居委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鑑證單位:(蓋章)

見證人: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路____號的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情況。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 鄉(鎮)

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 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 畝,林地(山地) 畝、水面 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

3、流轉期限: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 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 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 公斤 (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託代理人收

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約定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六個月,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 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發展地方經濟,帶動農村人口就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位於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畝。

三、該土地租期為年,自年月日始,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年。

四、租金按年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元,共計人民幣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元訂金,此款先用來衝抵簽約後的`租金,租金於每年的月日付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原乙方在20xx年9月1日與委簽訂租地協議一份,合2.4畝。20xx年關於我組群眾強烈要求,土地分類,統一管理,取消原乙方與甲方訂立的協議,現已作廢,自20xx年9月1日由趙彥禮與12組訂立手續,本組商議決定將武樹山1.96畝,12組0.44畝,四鄰:東至本組土地,南至本組道路,北至南環路,西至村道路,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租用期為5年,20xx年9月1 日—20xx年9月1日止;

二、租賃費用交付辦法:每畝每年按1800斤小麥,注:(2.4畝×1800斤),共計:4320斤,或按當年市場價折款兌付,時間:20xx年9月1日,一次性付清。(注:收款方:芝田村12組,如拖期,每天按總產量8%滯納金計算,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權);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如有其他公益專案或轉讓,必須經12組商議解決處理,乙方不得擅自做主,造成後果由乙方承擔;

四、本協議期滿後,或本組調整土地時,乙方所佔土地2.4畝全部歸屬集體,現土地所有權屬芝田村12組。(注:復耕土地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村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簽證單位:

甲方時任組長:

甲方時任代表:

乙 方:

土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表示願意將自有的部份土地租賃給乙方作發展藥材使用,具體事項如下:

一、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用方式:每畝按陸XX租用(600.00元)整。

三、付款方式:________年一付。

乙方在使用期間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或終止租賃,

四、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期內造若造成損失,甲方將按每畝違約金叄萬元付給乙方。成平方地塊界線有損,將及時修復,若造成糾紛或損失,乙方將付給甲方每畝伍仟元的違約金。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六、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 篇9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 面 積:

界止 :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合同範本《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

交款方式及時間:

5、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6、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9、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10、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