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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服務合同彙編六篇

合同協議 閱讀(1.11W)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服務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服務合同彙編六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專案能優質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服務事項

1) 工程專案: 。

2) 質量標準: 。

3) 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4) 清潔服務價款及結算方法:

a. 工程總額: 元整(大寫: 圓整);

b.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預先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服務款: 元整(大寫: 圓整);完工驗收後一週內甲方以現金(轉帳)方式付清餘款 元整(大寫: 圓整)。

c. 中途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服務款,乙方可解除合同;工程完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服務款,每推遲一天按1%(百分之壹)作為違約金,由乙方收取。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工作進行檢查,並及時指出錯誤;

2) 免費為乙方提供水電,以及清潔用品庫房和住宿等因服務所須的一切便利條件;

3) 為加強聯絡,甲方應指派專人在服務現場實施監督,積極配合乙方施工;

4) 在服務專案驗收合格後,按約定期限付清全部服務款;

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在規定的期限內,必須高質量完成工程;

2) 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紀律;

3) 愛護甲方建築物及各種設施,注意節約水電,因乙方造成的損壞應負責賠償;

4) 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違約責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意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中止合同;

2) 任意一方因為違約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必須予以賠償,按工程總額的50%(百分之伍拾)。

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倆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印籤): 乙方法人(印籤):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甲方電話及地址: 乙方電話及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2

接受服務者(甲方):

提供服務者(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為使合同內容具體明確,請在本合同及附件有關條款中選定的專案前打“√”,未選擇專案請劃去。本合同各專案如有需要可另附圖片說明。

第一條 服務時間、地點

婚禮儀式舉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分

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區路 弄 號

第二條 服務專案及報酬

總服務報酬為人民幣元(大寫)其中各分專案(內容見附件)及相應報酬如下:

□婚車使用 元 (大寫) □化妝服務 元 (大寫) □紀實攝影 元 (大寫) □紀實攝像 元 (大寫) □其他服務專案 元 (大寫)

第三條 服務報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總服務報酬的%即元;

第二期____日前支付 元;

第三期____日前支付 元。

第四條 服務原則

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的約定,安全、有效、保質保量、及時地完成各 服務專案。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支付

第一期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服務報酬的%即 元支付違約金。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日內支付,並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項的‰日支付違約金。若催告期限屆滿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分專案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該專案款項。

乙方遲延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該項服務元小時支付違約金。

乙方提供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該項服務報酬%即元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人。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協會或消費者權益 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本項選擇亦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受讓人):

(一)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

第二條的約定相對應:

□附件

一:婚車使用約定

□附件

二:化妝服務約定

□附件

三:攝影服務約定

□附件

四:攝像服務約定

□附件

五:其他服務專案約定

合同附件應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簽署具體日期。如雙方另有協議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內容。

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內容與上述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為準;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另行簽訂的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簽訂的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住址: 住址: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編: 郵編: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

甲 方:(僱主) 證件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

乙 方:(僱員) 證件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

本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起草。由於(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方協商,自願簽訂,就乙方為甲方進行月嫂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為直接僱傭關係。僱傭期間的一切勞務糾紛以及民事、刑事責任均由甲、乙雙方獨立自行承擔。

第二條:乙方服務範圍:(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C.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鬆馳;指導產婦產後運動; D.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E.舒解產婦產後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儘快恢復健康;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2)嬰兒:A.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C.為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D.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E.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F.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其他服務 。

第三條:乙方私自外出期間以及為甲方服務期間因自身突發疾病而發生的意外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無過錯責任。

第四條:乙方與甲方及家庭成員之間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罵乙方,不得對其進

行人格汙辱,不得進行虐待。不得長期單獨讓乙方吃剩菜剩飯,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況發生,乙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同,並對甲方永久性終止服務。

第五條:乙方為甲方進行家政服務期間,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務物件身體受到傷害,乙方應負全部責任。甲方私有財

產如果非乙方損壞、盜竊,所造成的相關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乙方有保護甲方私有財產不受損失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如需勞務發票,應由乙方向勞務關係發生地、稅務部門(地稅所)憑此合同申請勞務發票。 第七條: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務收費元/(□天□月)(春節期間從七年級到初七為雙薪)。

第八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以後,甲方仍需乙方為其服務,應與乙方重新協商。雙方同意以後,方可續簽合同。

第十條: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Q Q: 電話:

銀行帳號: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

服務合同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經詢價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標的及價款

二、商品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方式:送貨上門 ;

(二)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甲方向乙方說明商品的配置,核對商品品牌、型號,通電除錯,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後,驗收完畢。

三、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採用下列方式付款:

貨到三日內通過現金一次性付清貨款。

四、商品售後服務

甲方按照乙方產品說明書及操作規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裝置機械部分保修期為一年,主要電子裝置保修期為一年,其他部分按照廠家規定的質保時間和質保範圍進行質保。

五、甲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技術性能指標與說明書相吻合。商品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說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六、乙方須知

開封后15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儲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裝置保修卡的規定進行保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保修,情節嚴重,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所帶來的損失。

2.乙方無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每日按合同總價的4%(百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則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上訴。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 方(簽章): 買 方(簽章):

經辦 人:經辦人:

聯 系 地 址:聯 系 地 址: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開發 南京廣電購物雲平臺系統軟體 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開發內容

基本內容包括:開發南京廣電購物雲平臺系統軟體,實現使用者在平臺購物、支付的標準流程,為服務接入商、管理者提供平臺化解決方案。

第三條 開發計劃

1) 開發期限和開發地點

A. 交付時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預付款後6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付;

a) 交付的應用:

南京廣電購物雲平臺系統軟體;

B. 本專案的開發地點是。

2)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權利及義務 (1) (2) (3) (4) (5)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提供的開發程式進行審定。

甲方有權對專案開發的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甲方有義務在乙方進行軟體開發過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系統管理的必要說明。

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與甲方其他開發單位的關係,保障乙方正常的開發條件。

2) 乙方權利及義務

(1) 乙方保證所開發的軟體功能與開發需求一致。

(2) 乙方承諾按時完成專案開發進度,並及時向甲方提供開發軟體及其他開發成果及其的資料與文件,包括甲方要求的可執行軟體;軟體的設計文件;軟體的模擬環境;軟體的全部原始碼;軟體開發過程中產生的其它文件等。

(3) 乙方承諾為甲方的介入人員的交流、培訓、監督和檢查提供完全便利的條件。

(4) 乙方承諾親自完成由甲方委託開發模組的全部工作,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本專案的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5) 乙方提交的上述資料與文件應能保證甲方技術人員能夠:

1)準確理解本合同項下的開發軟體;

能夠按照這些資料獨立地編譯出與描述功能完全一致的本合同項下的開發軟體及相關產品;

能夠獨立地為甲方之終端使用者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 第四條 交付、領受與驗收 1) 交付乙方應在進行每項交付前 1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的 3 個工作日內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對該交付件進行測試,以確認其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 交付內容:完成甲方功能要求的可執行軟體;

3) 領受

甲方在領受了上述交付件後,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對該交付件進行測試和評估,以確認其是否符合開發軟體的功能和規格,並向乙方提交書面說明以表示接受該交付件。如有缺陷,應遞交缺陷說明及指明應改進的部分,乙方應立即糾正該缺陷,並再次進行測試和評估。甲方應於 5個工作日內再次檢驗並向乙方出具書面領受檔案或遞交缺陷報告。甲、乙雙方將重複此項程式直至甲方領受。 4) 軟體系統試執行

(1) 自軟體交付通過之日起,甲方擁有

(2) 如由於乙方原因,軟體在試執行期間出現故障或問題,乙方應及時排除該方面的故障或問題。

(3) 乙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平臺系統排除故障或處理問題,直到達到甲方需求文件的要求為止。

5) 驗收

(1) 軟體試執行完成後,甲方應及時按規定對該軟體進行驗收。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遞

交驗收通知書,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書的 5 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方式按照甲乙雙方參照相關需求文件,對委託開發的軟體進行驗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書。

(2) 如屬於甲方原因致使軟體未通過系統驗收,如屬甲方原有計算機系統故障原因,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排除故障,再進行驗收。 第五條 技術培訓

乙方應及時對甲方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目標為受訓者能夠獨立、熟練地完成操作,實現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軟體的目標和功能。

第六條 價格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 元整)。

(2) 甲方在收到合同和發票後工作日內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即 ;產品通過驗收後 5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20%,即 人民幣。

(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費用的支付幣種為人民幣(¥),由甲方按

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以銀行轉賬劃入乙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帳戶中。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全權支配使用,甲方無權以任何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

(4) 乙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開具合同全部金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第七條 工作環境

1) 為了實施合同中確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同意乙方人員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進出指定使用者的工作場所。

2) 甲方按照合同中應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確定的日期和地點提供相應的物品。乙方在實施工作計劃中和結束工作任務時,應保證物品的狀態與接收時一致(正常耗損除外),並在工作結束時將這些物品歸還甲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務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體、軟體和其它物品,甲方應保證:擁有必要的許可、證明或其它檔案。確保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合同中認定的服務時,有關物品可以被移動、使用、複製、修改、翻譯、分發和(或)與其他物品組合,而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權益。

第八條 變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所有的變更要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併經雙方簽字同意。

2) 對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都可能導致對預定計劃、可交付資料或費用的變更。根據變更要求的範圍和複雜程度,乙方應對實現變更要求的工作而相應增加或減少收取費用,並將預計發生費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執行。

第九條 智慧財產權約定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智慧財產權歸屬確定如下:

1) 因本協議產生的開發成果及智慧財產權歸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方閱讀、使用或複製。

2) 乙方保證其開發過程、開發完成的軟體及相關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若甲方因使用乙方開發的軟體及相關產品而受到侵權指控,乙方將在 7 個工作日內以自己的費用開始解決,同時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專案開發成果及開發過程中涉及的文件、資料材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漏,保密期限為十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4) 任何一方如遇政府法令或法律程式要求向第三方提供上述資料,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十條 保密

1) 甲方的保密義務: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甲方對於由乙方向其提供的乙方經營、管理、檔案及人員資訊等,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開、發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洩露 。

涉密人員範圍: 參與本專案合作之僱員(無論在職或離職後)。

保密期限:直至保密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資訊後 。 洩密責任:賠償乙方由本條款規定洩密所產生的損失 。

2) 乙方的保密義務: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對其瞭解到的或由甲方向其提供的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資訊、生產工藝、流程、軟體、程式、資料、圖紙、基準測試、技術資料、商業祕密以及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披露的其他甲方的檔案、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開、發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洩露或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目的用途。 涉密人員範圍: 參與本專案開發專案之僱員(無論在職或離職後)。 保密期限:直至保密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資訊後。 洩密責任:賠償甲方由於本條款規定洩密所產生的損失。

3) 對以下情形,雙方互不承擔保密義務:

已公開的資訊。

由另一方從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獲得的資訊。

除本合同開發軟體及相關成果外,未參考保密資訊而由另一方獨立開發的資訊。

服務合同 篇6

服務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時或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之中,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了特別投資的前提下,勞動者同意為該用人單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別約定,是用人單位的投資回收期。勞動合同期限簡稱合同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另行約定的服務期限,可獨立於勞動合同期限而適用。

合同期與服務期性質是不同的,合同期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之一,具有鮮明的法定性,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選擇勞動合同的期限。而服務期是當事人以勞動合同或者專門協議的形式特別約定的,帶有任意性的特徵。勞動合同期限的利益主要歸屬於勞動者,用人單位非法定理由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服務期的利益則完全歸屬於用人單位,勞動者在服務期內不能隨意解約。並不是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可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李迎春律師提示】 用人單位應當區分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只要履行提前通知程式,就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對勞動者並無實質的約束力。而在服務期內,勞動者不能隨意解約,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