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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寓租賃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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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寓租賃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公寓租賃合同4篇

公寓租賃合同 篇1

北京外交人員房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______外交人員公寓__樓___單元___號公寓___套租給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住宅之用,公寓租賃合同-。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裝置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須按儀表資料繳付電費和煤氣費。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裝置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房屋進行定期檢查,並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上下水管道、暖氣片及零件、衛生裝置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

5.公用樓道的粉刷,首層每二年一次,二層以上每三年一次;

6.電梯故障的及時排除和對乘員的人身安全保險,合同範本《公寓租賃合同-》。

乙方應將承租的公寓和裝置損壞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時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對出租的公寓進行檢查、維修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如遇住房發生水災、大量跑水、煤氣漏氣,在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的危急情況下,甲方可進入乙方住宅處置。

甲方要定期檢查和保養樓內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

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住房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房屋大修,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公寓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現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對承租的公寓和裝置有愛護保管的責任。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要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應遵守《住戶須知》(另發)中的規定。乙方對公寓住房結構或裝置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對承租的公寓可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裝置。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裝置等應事先通知甲方並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裝置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間。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公寓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裝置和擅自改動供電裝置。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中國()

公寓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街×路×號××酒店式公寓

樓房(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裝修完整程度、傢俱裝置及家居用品附後),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共天。甲方從年月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合同規定的優惠。甲方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務;甲方保證乙方在公寓裡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為乙方提供貴重財物的保管服務;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甲方承擔保密責任。

第四條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乙方保證在租住公寓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五條本合同於乙方向甲方繳納元押金後生效。

第二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乙方在人住公寓期間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

租金=標準租金×優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積

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和網路使用費用及送餐、託嬰、文印等特殊費用(費用標準另定)。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稅、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稅費。

第七條乙方租住同一房——天,付——%房租;磚—天及以上享受%的優惠價。

乙方在入住期間,每月日向甲方交納下月租金,先付後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後必須出具稅務機關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八條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租金和應付其他費用。

第三章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九條甲方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條乙方事先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內放置貨物;

2.不得更動公寓內的電線、管道位置;

3.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一條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

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時內進行維修。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確需對公寓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經甲方同意,並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兩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合同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十六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或與他人交換房間,須經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數不能連續計算。

第十七條合同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

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合同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在遷離公寓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預付消費金的餘額以及租賃押金;

1.在公寓內固定設施發生自然損壞或乙方願意承擔人為損壞的費用時,由於甲方不能及時維修,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該公寓,且未能及時為乙方安排其他適當公寓;

2.乙方在公寓裡得不到安全保障;

3.乙方得不到相應的服務。

第二十條本合同到期或出現本合同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核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餘額和押金。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

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於合同有效期滿前三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重新訂立新合同,原合同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合同。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公寓,在甲方還沒有與其他人簽訂合同前,乙方享有對同一房間的優先承租權。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二十三條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每天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計算。

第二十四條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合同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讓)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倍。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簽約地仲裁機機構申請仲裁。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並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名蓋章)

地址或單位:

聯絡付款:

身份證號碼:(附乙方簽名的身份證影印件)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寓租賃合同 篇3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________公寓______樓 ______單元______號公寓 ______套租給___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裝置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幹分之 __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須按儀表資料繳付電費和煤氣費。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裝置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房屋進行定期檢查,並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上下水管道、暖氣片及零件、衛生裝置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

5.公用樓道的'粉刷,首層每二年一次,二層以上每三年一次;

6.電梯故障的及時排除和對乘員的人身安全保險。

乙方應將承租的公寓和裝置損壞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時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對出租的公寓進行檢查、維修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如遇住房發生水災、大量跑水、煤氣漏氣,在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的危急情況下,甲方可進入乙方住宅處置。

甲方要定期檢查和保養樓內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

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住房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房屋大修,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公寓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現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對承租的公寓和裝置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要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應遵守《住戶須知》(另發)的規定。乙廠對公寓住房結構或裝置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對承租的公寓可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裝置。

乙方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裝置等應事先通知甲方並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裝置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間。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公寓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裝置和擅自改動供電裝置。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定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公寓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驗住房及其裝置,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乙方主動申請調換公寓時,須繳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

(本人簽名)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

(本人簽名)

公寓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地址:

證件號碼: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地址:

證件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____市____路____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_字第____號)影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若乙方將房屋轉租或者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要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

  第二條、提供裝置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內裝置並另立清單租房合同,清單租房合同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裝置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交付房屋,若甲方延期交付,則租期順延。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________元(不含稅,若承租方需要開具發票需另行支付相關稅費)。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在每月15號前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____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個月租金作為押金,押金不計利息,在租房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支付給甲方,租房合同終止時,甲方將押金一次性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將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乙方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此合同即可終止,但甲方需將押金及乙方預付的租金返還乙方。

2、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先行支付相關費用的,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裝置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裝置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絡,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裝置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

5、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6、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說明

1、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裝修各類裝置、材料全部撤除,完成清潔工作,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甲方檢查認可後由乙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訴訟。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