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依法所得的土地使用權轉包給乙方使用,現就土地轉包合同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在光明村九隊的噴灌圈上圈為三百畝,下圈為半圈二百畝,實際面積為圈內五百畝,承包給乙方種植。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每畝650元總計32.5萬元(叄拾貳萬伍千元整),租金乙方先付甲方15萬元,其餘部分種地之前一次性付清總計17.5萬元。租期為6年,租金為一年一交,合同期內無論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土地租金不變。
三、甲方必須保證在乙方種地之前將噴灌設施及水井等一切輔助設施安裝完畢,保證土地灌溉用水充足,電力暢通,如出現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甲方需協助乙方解決,如有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予以賠償。
四、承包期限自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30日止。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保證乙方按時使用土地自主經營,從事種植經營,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的農業生產。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水、電、灌溉裝置正常運轉,及生產運輸道
路的暢通,允許乙方在土地內修建簡易廠房、宿舍等設施。
3、甲方協助乙方協調外圍關係。
4、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交納土地租金,自2017年起每年10月10日付甲方一半土地租金,另一半次年3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自2017年起每年3月1日前將土地租金一次付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5、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種植毒品等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作物,不得從事挖沙、取土等種植的行為。
6、乙方若要在土地內修廠房、宿舍等設施,在合同期滿前要將建築拆除,將土地恢復到可耕種的標準,乙方在種植作物期間如甲方放養牲畜造地,乙方不能下毒藥,可以將牲畜趕回家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或要求畜主賠償。
7、甲方要允許乙方就近拉電、接火、架設高壓線路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國家補償甲方土地費用,由甲方享受。
六、在合同期內,如出現在政府徵用土地等情況,雙方按照以下條款執行:
1、土地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2、土地內種植作物(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
3、土地內設入裝置的補償歸甲方所有。
七、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如甲方在租期內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交付的租金及投入的雙倍資金(除政府徵用或徵收土地情況外)。
八、如出現需在合同之外進行補充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九、對承包地內需建新墳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不在租賃,乙方投入的裝置歸乙方所有。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包方(簽字):
承包方(簽字):
2017年1月20日
土地轉包合同一式三聯 [篇2]
甲方(轉讓方):九襄鎮棗林村五組 郭玉江
乙方(受讓方):漢源縣城 李華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所承包土地轉包給乙方:本幅土地面積 畝(大寫: )。包產地交界,長度為 米;下方與餘科包產地交界,長度為 米;左邊與曹玉芳包產地交界,長度為 米;右邊與李成洋包產地交界,長度為 米。
二、轉包價格,每年每畝7000元(大寫: )。本幅土地轉包價款為 ),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付清當時款項,次年在公曆七月28日前付清,以此類推。
三、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乙方土地,並保證各自四至邊界清楚。
四、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果樹每棵元,合計: 元。
五、土地轉包期限為《農村土地承包法》所規定年限。(注: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有城鎮規劃,價款車路等一系列的政策變化使得該土地對甲方有商業價值,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
六、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買賣、抵押、租賃土地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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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乙方在合同期內毀約,無權利向甲方要求退還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在不改變原來土地的方位、形狀、面積的基礎上覆耕並返還土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印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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