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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保密合同三篇

合同協議 閱讀(3.03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術保密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技術保密合同三篇

技術保密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協議編號:_________

披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2)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4)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________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1)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1)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2)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7.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7.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其他

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

披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技術保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三)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二○年月日

技術保密合同 篇3

甲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公司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及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受聘為甲方工作服務而接觸的各種資料資訊均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舉證非屬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內。

二、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研究與研發,並將研究研發的所有資料交予甲方儲存。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技術祕密。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5.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也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

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職務開發中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所有檔案、記錄、資訊、資料、器具、資料、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的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資訊不外洩,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三年內均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如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一定數額的罰款。

3.乙方如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需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六、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