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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運輸合同範文彙編6篇

合同協議 閱讀(1.61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運輸合同範文彙編6篇

運輸合同 篇1

貨物運輸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

承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收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訂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

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託乙方將九嶷XX公司購買的散裝水泥用汽車運輸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灘育才路99號曼谷峰景專案工地。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公正、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起止點:

九嶷XX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灘育才路99號曼谷峰景專案工地。

二、交貨與驗收:

1、根據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計劃通知乙方具體進場時間。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須保證運輸能力暢通。乙方運輸中出現的一切費用(水泥裝卸費、油費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已承擔。甲方對乙方運送到工地的水泥進行抽檢過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內,則按九嶷XX公司的過磅單結帳,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則按實扣秤結帳(以前未抽檢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結帳)並處以水泥短斤少兩實際數量10倍的罰款。引起水泥短斤少兩是廠方或運輸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運輸到工地的水泥經甲方檢驗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對該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若該批水泥是九嶷XX公司出廠的產品不合格,則由乙方追究九嶷XX公司的質量責任,甲方予以協助。

三、運價和結算方式

運輸價格為:散裝水泥運費為每噸13元,運至甲方在____市冷水灘河東指定工地。運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運輸一個月後,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提供上月的運輸發票給甲方對賬並結算。(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1、在運輸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運輸,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2、如乙方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水泥運輸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賠償金額參照有關《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而定(九嶷XX公司的供貨原因除外)

五、解決糾紛的方式

如在執行合同中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市勞動仲栽委員會仲栽。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天然氣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鄯善汽車運輸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約地:新疆XX縣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意向,由乙方為甲方承運液化天然氣,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天然氣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運輸貨物種類、質量及運輸方式:

1、運輸貨物:液化天然氣,簡稱(lng)。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1999《天然氣》中作規定的ⅱ類天然氣。

二、 協議履行期:

承運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續約。

三、 運輸地點範圍:

1、本協議運輸起點為:新疆鄯善火車站鎮廣匯(lng)液化工廠。

2、本協議運輸終點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氣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是否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時、準確的運輸服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完成約定的運輸運量計劃。(每月 25 號前甲方給乙方報下月的承運計劃)

3、因供氣設施發生的故障而變更運輸計劃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按雙方確定的運價、結算方式及時間,按期與乙方結算,支付運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10 臺手續齊全完好車輛,必須對運輸車輛及貨物進行保險;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貨2類及其它有關資質;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證件齊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廠灌裝接氣完畢,貨物過磅稱重,乙方在磅單簽字後的貨物風險由乙方承擔。即: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貨物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3、乙方應確保車輛的完好性,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需調整車輛或變更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

4、貨物重量以廣匯液化廠磅單為準,卸車時的合理誤差按每車±150公斤計算。超出此範圍由乙方按(lng)出廠價從運費中扣除。

5、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每月運輸計劃,向甲方出具書面《車輛編配數量計劃承諾書》,確保運輸車輛的數量,保證完成甲方的運輸計劃。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未能確保運輸車輛數量或甲方的運輸計劃,應當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運費中扣除,違約金不足,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時、按量發運(lng)運輸車輛,將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違約金壹萬元損失賠償和/或終止合同。

七、運費結算:

1、運費價格:給乙方承運運費單價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2、里程計算:具體里程數由雙方核實確認為準。

3、噸位計算: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磅差,在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時應將產生的磅差進行衝減。(雙方對賬明細確認後蓋章)

4、結算期間:乙方負責向甲方開據專用運輸發票。甲方依據乙方開出的發票,在10日內結算運費(自雙方對帳確認收到發票日起計算)。

5、為避免風險需繳納運輸保證金,首次運費中甲方有權扣除壹萬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作為乙方完成全年運輸計劃或確保每月運輸車輛數量等履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八、調價因素:根據國內燃油價格調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況,造成承運方實際運輸成本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對液化天然氣承運價格做適度調整。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結算資訊:

甲方名稱:******天然氣有限公司

地 址: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路6號

開 戶 行:交通銀行新醫路支行

帳 號:651******

電 話:0991-6**** 傳真:0991-6*****3 郵編:8**

乙方名稱:****天然氣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鄯善汽車運輸分公司。

地 址:新疆XX縣火車站鎮友好西路南側

開 戶 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縣火車站支行

帳 號:10******9

稅 號:6521*****

電 話:0995-*** 傳真:0995-**** 郵編:83***

甲 方:*******然氣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 方:*******有限責任公司

*******分公司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6 月 1

運輸合同 篇5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於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運輸合同 篇6

託運人(甲方):

住 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承運人(乙方):

住 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危險化學品運輸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託運物名稱、規格、數量(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

2. 託運貨物形態及包裝方式:

2.1形態:(⑴固態;⑵液態;⑶氣態;⑷液化氣態)

2.2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確保託運物不損壞、不洩露、不汙染環境。包裝方式:⑴整裝;⑵散裝;⑶集裝箱)

2.2.1整裝貨物的包裝由甲方提供,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確保託運貨物不損壞、不洩漏、不揮發、不汙染環境。外包裝上的標誌和標籤清晰、準確。包裝物的回收:。

2.2.2整裝貨物的集裝箱由乙方提供,集裝箱應符合託運貨物的包裝規定。

2.2.3散裝液態、氣態、液化氣態貨物的包裝以乙方運輸工具的專用容器為包裝物,容器應符合託運貨物包裝的規定,並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容器應配備容積檢定表,並在有效週期內。壓力容器壓力錶應經過檢定,並在有效週期內。

2.2.4 散裝固態貨物以乙方專用運輸工具為包裝物,乙方不得將運輸有毒、腐蝕、放射性的專用車輛運輸普通貨物。

2.3外包裝上的標誌和標籤清晰、準確,有危險化學品的標識。

2.4包裝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運輸的是劇毒化學品,根據安監總危化〔20_〕119號《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的有關規定,在合同中對劇毒化學品的運輸單獨予以明確。)

3.裝貨與啟運

3.1託運貨物啟運地:

3.2交付時間:

3.3交付與計量方法:

3.3.1由 方負責裝載,由 方承擔裝載費用;

3.3.2根據貨物形態及包裝,計量方法為: (選擇下列條款號之一)

整裝貨物計件交付;

散裝固態貨物過磅交付;

散裝液態貨物以容積計量交付;

散裝液態貨物以容積計量後鉛封交付;

散裝氣態、液化氣態貨物以壓力和容積計量交付;

散裝氣態、液化氣態貨物以壓力和容積計量後鉛封交付;

集裝箱鉛封交付。

3.3.3 託運貨物的質量交付: 。

3.3.4交付數量、質量、壓力或封志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3.4修改為“交付異議期限:

3.4.1乙方對甲方交付的託運貨物數量有異議,應在起運前 小時內提出,未提出異議或逾期提出異議,視同交付託運貨物符合約定。

3.4.2甲方對乙方提出的交付託運貨物數量異議應在 小時內答覆,未答覆或逾期答覆,視同異議成立。

3.4由 方負責裝載,由 方承擔裝載費用;

3.5啟運時間:

4.到達與驗收

4.1託運物目的地:

4.2到達時間:

4.3收貨人:

4.4聯絡人:

4.5聯絡方式:

4.6卸貨時間:

4.7卸貨方法:

4.8貨到時應立即查驗託運物數量,對數量的異議應在查驗後當場提出;並在貨到時當場提取樣本,以作為託運物的質量依據。驗收方法:

4.8.1 由 方負責解除安裝,由 方承擔解除安裝費用;

4.8.2根據交付啟運時的包裝及計量方法,驗收方法為: (選擇下列條款號之一)

整裝貨物計件驗收;

散裝固態貨物過磅驗收;

未加鉛封的散裝液態貨物以容積計量驗收;

未加鉛封的散裝氣態、液化氣態貨物以壓力和容積計量驗收;

集裝箱及施封貨物憑封志驗收。

4.8.3質量驗收: 。

4.8.4數量、質量、壓力及封志驗收情況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9由 方負責卸貨,由 方承擔解除安裝費用;

5.運輸要求

5.1資質

5.1.1乙方除應具備貨物運輸的經營性證照外,還必須具備《危險品準運證》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等危險品運輸經營資質。

5.1.2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證照及運輸手續必須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5.2車輛配備

5.2.1乙方配備 車輛(型號) 輛,車號為 。

5.2.2承載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由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並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且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

5.2.3承擔運輸任務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溼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其罐體必須經質檢部門檢測,持有質檢部門頒發的“容器檢測證書”和“檢驗合格證”,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

5.2.4承載車輛必須配備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5.2.5所有承擔運輸車輛都應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5.2.6其他:

5.3司乘人員配備

5.3.1承擔運輸任務的駕駛、裝卸及押運人員必須清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掌握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及應急救援知識,並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5.3.2承擔運輸任務的駕駛、裝卸及押運人員必須清楚所運危險物品的性質、危害特性,掌握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5.4運輸路線

5.4.1乙方應按如下路線承擔運輸任務: 。

5.4.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約定路線行駛,不得進入禁止通行的區域。

5.4.3運輸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依法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5.5在運輸過程中存在貨損情況,合理損耗定在 %內。

5.6其他約定:

6. 託運貨物風險承擔:

6.託運貨物的變質、短損、毀損、滅失風險自交付後轉移至乙方。

6.2託運貨物的變質、短損、毀損、滅失風險自驗收後轉移至甲方。

6.3其他約定:

7.價款及支付

7.1價款:

7.2支付,選擇下列第 方式:

7.2.1一次支付:

7.2.2分期支付:

7.2.3其他:

7.3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資訊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戶行:

8.甲方的權利義務

8.1向乙方說明託運物的品名、數量、特性、運輸過程中注意事項、危害及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新增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應當按照規定新增。向乙方提供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

8.2提前通知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8.3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用。

8.4甲方有權檢查乙方配備車輛及司乘人員情況,對不符合約定的事項提出整改意見。

8.5乙方將託運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

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8.6不得將屬危險化學品的託運物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

8.7其他約定:

9.乙方的權利義務

9.1按時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並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9.2承擔運輸任務的駕駛人員或車輛進入甲方指定區域時應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

9.3押運人員應對運輸過程進行監督,對超裝、超載、超速等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9.4為其駕駛、裝卸和押運人員投保人身傷害責任險,為託運貨物和第三人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9.5甲方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乙方不得留置託運物。

9.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承運。

9.7承擔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發生的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9.8按合同約定收取運輸費用。

9.9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取託運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託運物。

9.10其他約定: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託運貨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

10.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接收託運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到達目的地,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違約金,同時應當承擔甲方給第三方的遲延交貨所承擔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乙方將託運物錯運到貨地或錯交收貨人的,應將託運物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並交付收貨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違約金;同時應當承擔甲方給第三方的遲延交貨所承擔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6託運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標準或者數額執行;雙方不能就標準或數額達成一致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託運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10.7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運輸託運物的,應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8其他約定:

11.合同變更和解除

11.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1.2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11.2.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11.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配車且拒不調換或拒不整改的;

11.2.3乙方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錯交收貨人,且逾期 日仍未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點並交付收貨人的;

11.2.4給甲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11.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11.3.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11.3.2甲方拒不支付合同價款超過 %的;

11.4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5其他約定: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等社會事件。

12.2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4託運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甲方可以要求返還。

13.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決:

13.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3.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集團公司所屬單位之間的糾紛應協商解決。

14.通知

甲方:

通訊地址、郵編:

聯絡人:

聯絡電話/傳真:

乙方:

通訊地址、郵編:

聯絡人:

聯絡電話/傳真:

15.合同效力及其他

15.1 雙方一致同意就運輸安全等事項將甲方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規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合同簽訂前,買賣雙方應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及授權委託書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