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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09W)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5篇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3

合同編號:12537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情況下:(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4

甲方:____村九組

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xx年1月1日一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裝置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村九組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5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6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7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8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於 (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於__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時間為 年月日 。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9

[ ]土租(包)字第 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應符合下列標準 。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

轉包(出租)的土地總價格為每年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出租)費:

1、乙方採用現金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支付時間為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實物名稱 ,數量 公斤,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轉包(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6、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大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後保證復墾的前提下,對轉包(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轉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科學開發利用農村荒蕪閒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價值,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土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用途,承包方式為非家庭承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

(一) 承包標的位於___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以下簡稱“承包土地”)見附件《土地平面圖》,附圖應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具體位置以附件《土地平面圖》為準。

(二) 承包土地交付時的現狀:

(具體詳見附件《地上物清單》。乙方同意按上述現狀承包該土地。

第一條 承包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一) 承包土地用途為 。

(二) 承包形式: 。 第二條 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地上物的處置

第四條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一) 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

1、 承包金按每年人民幣_____元/畝計算,_____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 承包金第一年為人民幣_____元/畝,從本合同生效後第二年起(即:□次年1月1日起/ □本合同生效後第13個自然月起)在上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每年遞增_____%。

(二) 乙方應當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 乙方應當將承包金支付至以下賬戶:

開戶銀行: ____

戶名:

賬號:

如上述賬戶變更,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下期承包金的截止期限前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承包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確保承包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及其他農業資源、汙染環境等行為。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承包土地的水利、路堤等附屬設施的合理使用。

3、 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 協調乙方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協助乙方辦理供水、供電等必要手續,協助乙方取得免費通往承包土地的權利或許可。

5、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合同項下土地交付給乙方。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經營權、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用於辦理抵押或抵償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 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到期之日起 日內將合同項下土地交還給甲方。

第六條 保證條款

(一) 甲方保證其就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發包已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取得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二) 如乙方系承包土地所在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乙方保證其具備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經濟能力和農業經營能力。

(三)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中填寫所有內容真實有效,否則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一方的資訊如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四)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該土地承包事項嚴格遵守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和轉讓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轉包、出租或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

(二) 如乙方轉包或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

1、 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1) 乙方應當與第三方簽署關於轉包或出租的書面協議,並按該書面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2) 轉包或出租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約定相矛盾或相牴觸,乙方應當將協議文字交甲方審查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簽署。

2、 如乙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終止本合同,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交還承包土地,由甲方與受讓方另行簽訂承包合同。第八條 徵地補償

(一) 在合同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建設徵收、徵用該土地,乙方應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停止被徵收、徵用土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 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乙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九條 承包土地及地上物的返還

乙方應當在承包期限到期時按以下方式返還承包土地及地上物: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視為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按承包金總金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二) 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承包土地用途,甲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用途,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整改、恢復合同約定土地用途,或因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無償收回該土地和地上物,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_____‰(千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逾期超過30日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承包金總金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四) 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乙方在合同期滿後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將土地和地上物交還給甲方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並自行處置乙方新增的地上物,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友好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續約和其他

(一)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年限屆滿,如甲方繼續發包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乙方應當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甲方書面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法律、法規、政策等規定不能續期的情形外,甲乙雙方應在確定新的承包年限、承包金金額等條件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並重新辦理相關批准、審批或備案手續(如有)。

(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2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xx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xx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xx以西與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xx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xx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3

[ ]土讓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為 ,數量 公斤,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 址: 住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4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簽訂農村土地轉包協議的注意事項

農民群眾在土地轉包轉換時應訂立書面協議,協議內容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註明轉包轉換田土的地名和四至界限;

二是轉包轉換的時間和期限;

三是轉包費及付費方式;

四是土地的使用方式;

五是雙方當事人,村組組織簽字蓋章,且各執一份留為憑證。

私自轉包土地屬於違法

【案情介紹】

1998年11月6日,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12名村民到市信訪辦集體上訪反映:潭門鎮政府所在的海戀園酒店老闆了某在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將該村3戶村民的承包耕地填平建停車場。村民們到場制止,並報告鎮政府,經鎮政府出面干涉,丁某停止施工。舊二村人均耕地僅有0.3畝。村民們要求市政府嚴查此事。

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經過實地調查查明,1998年10月28日,潭門鎮海戀園酒店經理丁某與潭門鎮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李某、蔣某、防藻等3戶農民私自簽訂<<土地轉包協議書》。協儀書載明將這3戶農民從村民小組承包的與海戀園酒店相鄰的0.569畝水迴轉包給丁某建停車場,每畝每年租金600元,轉包年限29年。丁某在未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辦建設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於10月30日,擅自用沙土將0.3畝水田填平,並在田中建停車場。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依據有關法規對丁某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丁某一個月內將違法佔用的土地復耕還田給予丁某罰款5685元的處罰。

【法律分析】

土地轉包是指承包人經土地發包人同意,把承包土地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以一定的條件轉讓給他人承包經營,他人則在承包人授權範圍內在土地上進行生產,並向承包人承擔約定的義務。土地經濟中嚴格意義上的土地轉包僅限於農業經營範圍內,即不改變土地的原來用途。國家法律保護合法的土地轉包。

而在本案中,三戶農民把自己的承包田轉包給酒店經理丁某建停車場,其協議書雖名為'土地轉包',實際上屬於改變了土地的原用途,把耕地改成了建設用地。這已經不是本來意義上的轉包了,而屬於變相的非法出租土地和非法佔地。《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三戶村民與丁某私自簽訂協議,轉讓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當對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可以並處罰款。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責令丁某將違法佔用的土地復耕還田,並對其處以罰款,這一處罰決定是正確的。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李某等三戶農民私自出租土地的行為無疑符合這一規定。因此,除對丁某進行行政處罰外,有關部門亦應當對李某等3戶農民的違法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的一項用益物權。集體土地轉讓的相關法律是怎麼規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本文為您詳細解答。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於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情形。這種情形是指鄉鎮企業破產、兼併,企業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築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於非農業建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依據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村民會議每年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並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該法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一)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五)村集體經濟專案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佈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六個月公佈一次,接受村民的監督: (一)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三)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情況;(四)水電費的收繳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公佈內容的真實性,並接受村民的查詢。 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佈應當公佈的事項或者公佈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政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公佈;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土地徵收程式的規定是什麼

徵地拆遷問題一直是司法理論與實踐界廣泛討論的焦點,如何進行土地徵收也是人們關注的問題之一。那麼,土地徵收程式的規定是什麼?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與條文,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第一步:釋出擬徵地公告

由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範圍內(如果系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應在鄉、鎮)釋出《擬徵地公告》,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土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徵地範圍、位置、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第二步:確認徵地調查結果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委託相應資質的勘測單位對擬徵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第三步:組織徵地聽證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注:以上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第四步:擬訂“一書(三)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前述程式,按照《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辦法》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組卷向有批准權的機關報批。

第五步:徵收土地公告

徵收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級政府或國務院徵地批覆檔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徵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進行徵收土地公告。徵收土地公告的內容包括: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第六步: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第七步: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省或國務院徵用土地批准檔案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包括: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第八步: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應當主動聽取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無需修改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公告,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實施。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後公告。

第九步:落實徵地補償、安置資金(包括社保金)

市、縣國土資源局按規定在擬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徵地補償、安置以及社保費等各項費用。

第十步:交出土地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土地承包合同 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

在一些農村,有些村委會隨意強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時有發生。那麼,土地承包合同簽訂之後,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經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

二、發包方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己經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員全部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或者全部遷徙並落戶外地的。

四、承包方喪失勞動能力,無力繼續耕種土地,本人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五、由於國家建設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徵用或者批准佔用的。

六、由於洪澇、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嚴重破壞,承包合同全部無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違反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的約定,閒置荒蕪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發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發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且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注意事項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承包程式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原則和這一條的規定以及各地實踐,土地承包一般應當遵循下述程式:

一是選舉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一般由村黨支部、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和一定數量的村民代表組成,由村民選舉產生,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推選辦法,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農民群眾的意見確定。

二是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後,主要任務就是擬訂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認真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承包方案,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予以公佈,使全體村民瞭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違背法律法規,不能以村規民約代替法律規定。

三是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佈後,一定時間,應當召開本集體經濟經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四是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規定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每一個農戶家庭。

五是簽訂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後,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完成整個承包工作。承包的具體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組承擔,但簽訂合同的應當是發包主,通常是集體經濟經織。發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員會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農戶戶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主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附本。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1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為解決甲方員工上下班問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下稱班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標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兩輛分別: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

  2、租賃期間:

(1)租期共計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並繼續支付乙方租金的,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定。

  3、班車路線及時間

(1)起點華典佳園或藍領公寓,終點奇瑞汽車工業園。

(2)甲方租賃乙方車輛作為接送員工上、下班的班車。甲方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車路線和停車位置。甲方員工不得私自提出變更行車路線及停車地點,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與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應保證班車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按時交納車險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為單位按月結算,月租金為元,每月時間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車在租賃期的保險費、養路費、保養、維修費、年檢等費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費用外,不再負擔任何其他費用。

  5、使用及維護

(1)甲方確保其司機使用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且須保持車輛外觀及內飾的乾淨整潔。

(2)乙方須保持班車車輛狀況良好,車輛證照及稅費齊全有效,車內各種設施功能正常。

(3)甲方應固定司機專人專線駕駛。如發生班車車輛年檢、維修保養等更換司機或車輛,須經乙方事先同意。

(4)班車車輛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班車如果毀損、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滅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從甲方通知乙方車輛丟失之日起不再計算租金。

  6、違約責任

(1)如發生違約情況,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原因發生後10日內向對方書面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許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爭議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並經雙方蓋章確認後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