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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贈與合同【推薦】

合同協議 閱讀(1.93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贈與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贈與合同【推薦】

土地贈與合同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 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臺、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生產經營,但不得用於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殖牛蛙等有礙生態環境等非常規農業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範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範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後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範圍內建造臨時建築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築的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檔案,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後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餘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 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後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稅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築物、生產裝置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穫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智慧財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八)如發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專案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 由於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 防 建 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絡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絡。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絡、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並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檔案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檔案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檔案優先於前出具的檔案。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後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後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後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贈與合同2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送達地址:

贈與人甲方是受贈人乙方的,甲方擬將如下登記在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甲方所有產權份額的50%的贈與乙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一條贈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於:

2、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第二條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本合同中贈與標的物的交付應當由贈與人甲方與受贈人乙方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若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應當適當補償受贈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情形的。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辦理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公證意見:

公證機關:

經辦人:

公證日期:年月日

土地贈與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畝土地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使用。該土地位於,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大寫)_______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1) 租金計算標準:,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2) 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2) 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2) 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3) 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4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建房需要,甲方二人自願將位於小石橋國小門前約120㎡承包田的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為宅基地使用,現經楊貴華、令狐鵬在場特立以下協議:

一、男方自願將位於小石橋門前約120㎡承包田的`土地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宅基地使用。

二、四至界線為:以小石橋國小正對門為前方,前抵興仁至潘家莊公路,後抵方厚才家承包地,左抵甲方家界線,右抵團堡公路通道。

三、本贈與在該土地承包期內永久性贈與,甲方不得反悔,且經甲方之子王玉成、王玉林、王玉華簽字同意。

四、贈與後,該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五、贈與範圍的四至界抵使用權屬爭議,由甲方負責解釋證明。

六、本贈與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後互不干涉糾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雙方籤後生效。

甲方:(籤)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並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願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甲方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土地贈與合同6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於20xx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戶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佔份額歸屬於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xx)第G0110001號

第二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並辦理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7

甲方: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4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20_______________年3月12日到20_______________年3月12日共20_______________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16000元整(壹萬陸仟元整),20_______________年及20_______________年的承包費於該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20_______________年之後的承包費改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後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8

贈與者:(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系親戚關係,因乙方先輩曾有恩於甲方先輩,為報答恩情,甲方自願將其座落在市人民南XX號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市人民南XX號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

房地產標示:

(一)該房屋型別:商住房,結構:鋼筋混凝土。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2層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證號:XXX。

(四)甲方依法取得該房地產權證號:XXX。

第二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本合同中空白處用鋼筆填寫與列印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方見證人(簽章):

乙方見證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9

贈與人:___身份證號:___

受贈人:___身份證號:___

法名:___戒牒號: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並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於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願,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願,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

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贈與人:___

年月日受贈人:___年___日___月

土地贈與合同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程式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程式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出租(地塊具體位置、面積、大概形狀)_______________地塊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地塊(兩泵房、淨化器、水池所在區域除外),面積_______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最好擬一附件對該幅地塊的形狀面積特徵等做詳細描述,能附圖更好),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本合同登記事宜及所需交納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和承擔、乙方於租賃土地上營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所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均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提供協助、

3、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如果乙方申請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個月前以書面申請的形式通知甲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申請後,應同乙方進行協商,在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於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並重新確定租金及相關條件、

5、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的用途、

6、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甲方在作出書面答覆後,乙方方可按書面答覆改變用途使用、

7、待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乙方足額交納首期租金之日正式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8、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第4條的範圍內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9、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租賃地塊與甲方未出租的地方進行隔離、隔離所需材料、人工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0、租賃土地的地面平整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每年總額(結合第13條)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提高租金額,提高額度最高不超過當期租金的____%、

1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土地使用權交付前立即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以後租賃年度內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金、乙方逾期不向甲方交納租金的',乙方除應足額交納外,還需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_________%作為遲延履行的違約金、

13、乙方應按逐年遞增______%的標準向甲方遞增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標準應當在上一年度的租金額(加上遞增額)的基礎上再增加______%,以此類推計算、

1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3)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4)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5)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6)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8)承租期滿後,雙方不再續期的,乙方承諾將租賃土地上營造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無償轉讓給甲方,並應當保證所轉讓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合於其應當具有的效能和用途,保證質量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

(9)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視情況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另還需承擔相關法律規定的一切責任,並仍需賠償甲方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1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2)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3)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4)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5)乙方無權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6)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公用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7)乙方承諾將租賃土地上營造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在承租期滿後無償轉讓給甲方,並保證所轉讓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合於其應當具有的效能和用途,能為甲方正常使用和經營,保證質量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

(8)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16、若因地方政府徵用其租賃土地,乙方必須與甲方友好地解除合同,不得影響當地政府的徵用程序、

17、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18、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

(3)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19、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20、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21、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訊、

22、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4、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5、本合同未盡之事宜,悉遵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之規定補足、

2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7、本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11

贈與人: 身份證號:

受贈人: 身份證號: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並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於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願,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願,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1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為發展需要,加快對自己承包土地使用及種養植率,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贈與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百草谷租用地,位於*****100畝左右贈與乙方作為種養植地使用。

二、被贈與的土地的'四至為:以水塘****米一線處;****米一線處;****米一線處;****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所得的使用土地共計100畝左右。

三、贈與土地使用為叄年,自20xx年11月1日始至20xx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甲方擁有該地租用權,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甲方租用地時間,乙方贈與使用期滿變為租用支付甲方租地相同土地租用金。

四、乙方所得土地按甲方分配和使用,如因土地甲方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種養植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六、土地贈與使用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得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在贈與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

九、乙方有權在所得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專案開發等情形需投融資,乙方有權投融資經營,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一、甲方應尊重乙方在所得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所得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十三、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四、贈與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發展,應交回贈與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五、違約責任:如乙方贈與期滿,甲方續租如乙方繼續使用該土地不按甲方租地租金相同支付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如甲方違反約定,乙方在支付甲方租地租金相同金額不能使用該土地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監督部門:(蓋章)

年月日

土地贈與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系親戚關係,因乙方先輩曾有恩於甲方先輩,為報答恩情,甲方自願將其座落在合山市人民南路號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合xx號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

房地產標示:

(一)該房屋型別:商住房,結構:鋼筋混凝土。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2層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取得該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本合同中空白處用鋼筆填寫與列印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贈與合同14

轉讓方(甲方):__

受讓方(乙方):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和條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同意將以下閒散荒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為了移民社員發展養殖致富。承包此地建養殖舍,並達成如下協議:__

一、 基本情況:__

該宗土地位於渾源縣東坊城鄉東坊城村,移民村東處。共_____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 轉讓年限:__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至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政策規定的.年限。到國家規定的年限後,乙方有權利按照國家農村土地政策延續執行,本合同生效後,在該宗地上發生的一切行為由乙方處置,與甲方無關。

三、 轉讓金額:__

該宗地的土地承包金額________元人民幣。

四、 其它事項: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中介公證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圖: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____區引鎮新貫寺村西翠花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地塊1——東至: _____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地塊2——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

二、贈與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