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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承包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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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甲方):

施工安全承包協議書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管理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合同工期

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由於其他原因不能按期開竣工的,本協議中的安全責任相應順延。

三、承包方應具備的條件

1. 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符合工程專案的安全要求。

1

2. 有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四、工程委託管理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 應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並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制度以及本協議的規定,檢查、監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實施。發現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要求承包方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誤和拒絕改正時,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

2. 派專人負責配合與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按照要求行使協議約定的權利,履行協議約定的安全責任,並限制承包方人員的活動範圍。

3. 負責協助辦理施工前所需的各種申報批准手續,協助承包方制定好施工中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經執行單位、工程主管單位和安監部門審查合格,批准執行。

4. 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如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裝置事故的場所作業,發包方除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外,還應要求承包方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五、承包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 遵守與本協議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程和管理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並保證 2

發包方免於承擔由於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的任何責任。

2. 應按有關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裝置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由於承包方的失責而造成的其它損失。

3. 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轉包給第三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移協議中的全部或部分義務,也不得轉讓協議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4.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應進行安全教育知識的培訓,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還應持有國家頒發的《特種工作業證》。

5. 按協議履行其安全職責。承包方應設定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的安全人員,加強對施工作業安全的管理,特別應加強易燃、易爆材料、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以及燒燙傷等作業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具,並經常對其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6. 在協議實施期間,承包方應為其僱傭的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投保專案及其保險金額由承包方根據工程及裝置狀況自行確定),併為所僱傭的全部人員承擔工傷事故責任,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後事宜。

7. 應負責賠償由於承包方過失造成發包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以及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傷亡事故的責任以及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8. 應自覺遵守發包方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進入裝置區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使用安全帶,並始終注意保持與帶電裝置的安全距離。嚴格約束施工人員的行為,禁止亂動、亂碰帶電裝置,誤登、誤爬架構和鐵塔,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對因違章及不遵守相關規程引發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9. 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進入現場的材料、裝置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施工中所需電源、水源等事項應事先申請,嚴禁私拉亂接。

10.危險作業應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在發生問題時及時啟動預案,防止事態擴大。

11. 應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現場清理並按期撤退其人員、施工裝置和剩餘材料。

六、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一份、發包方二份。

七、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從開工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監督執行。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協議的約定,違反安全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對發包方(工程委託管理單位)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頓拒不執行的,發包方(工程委託管理單位)有權解除合同,並由承包方承擔由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發包方名稱: 承包方名稱:

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包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維護雙方合法利益,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將南充 裝修工程由乙方負責總承包。甲方負責監管協調聯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安全責任.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日期: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份: 甲方收取乙方按工程總造價( )%作為工程管理勞務費用,按工程進度3次支付甲方

二、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承接工程,乙方負責施工管理,甲方監管工程資金使用,工程質量,並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公司)的有關事宜。

2、甲方隨時有權查問、追蹤瞭解本工程的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質量情況和到現場檢查。

3、甲方全程監管工程款的收取和支付情況。做到專款專用。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是甲方該專案部負責人,乙方按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約定的工期、質量、工程的內容保證合同條款的全面實施。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2、乙方全權負責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對人、財、物、裝置的投入,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完善工程隱蔽技術資料,設計施工變更資料、材料核定等手續;落實與甲方、監理方和施工班組的技術交底,質量管理交底工作。負責工程資料整理歸檔報建,消防驗收報建及竣工驗收、結算、收款工作。

3、乙方全權負責該工程的質量、進度和安全,配合甲方對工程的監督。

4、乙方負責配合業主對該工程消防、空調、安監等福關部門的檢查、驗收;處理好與當地各職能部門的關係,如有發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施工期間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範,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因違反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費用自理,一切由乙方自行負責。

6、工人進場施工中,如發生鬧-事、飲酒、偷盜、打架、打傷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費用和責任。

7、施工期間配合好和其他單位的協調工作,每一個工種要提前和其他工種聯絡好,不得延誤施工時間,使工期順利進行,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四、其他

該工程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管理、自負盈虧的經營方式,甲

方不為乙方提供任何方式的墊資,該工程保脩金按乙方該工程量計算,在建設方工程結算完成後,按建設方合同保脩金一年期滿退還乙方。

1、乙方必須保證該工程民工工資和其他工程材料款項的及時支付,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影響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承擔該工程專案全部稅務費用,以及該專案的接待費等產生的費用。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將甲方確認的全套原件工程資料交給甲方歸檔儲存。

4、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和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各雙方結算清楚終止。

6、乙方對該工程的質量承擔保修期間的責任。

7、乙方承擔該工程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本《合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同具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身份證: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包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勞動保護條例》,甲乙雙方就 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防火問題達成以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資質稽核,乙方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相應的資質等級,向甲方和丙方提供有關證書影印件;工程總額在一萬元以上時,乙方必須加入相關意外災害保險。

2. 甲方應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介紹丙方有關安全防火規章制度,並督促乙方執行;甲方和丙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糾正其違章違紀行為;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意見;乙方嚴重違反丙方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的,丙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罰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3. 甲方和丙方有權對乙方自帶裝置進行安全檢查,不合格的裝置禁止使用。

4. 乙方需要使用臨時電源、動火、動土等危險性作業時,應通知工程發包部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不得隨便進入施工區域以外場所;不得私自安裝電力臨時線;不得私自運用甲方的裝置、設施。

5. 乙方應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遵守丙方有關規章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排除隱患;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6. 施工前,乙方應制定嚴密的施工方案,為施工人員配置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施工中使用的裝置工具必須安全可靠,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7. 乙方每天工作前必須向丙方安全科報告當日工作內容及安全負責人、施工人員名單。

8. 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後除上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外,應與甲方和丙方互通訊息。

9. 乙方不得繼續向第三方轉包工程。

10. 凡現場施工人員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對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和丙方對施工過程的監督管理。

本協議書經三方簽字、蓋章後與施工合同書同時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丙方單位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包協議書 [篇4]

甲方: 石湖鄉人民政府

乙方:

為確保在施工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所有人在施工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施工專案: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四、協議內容: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進廠施工,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人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拉施工安全警戒線。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3、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4、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5、施工車輛進廠不得超速,出廠必須經門衛值班人員檢查。

6、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公司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8、因乙方違反安全生產和施工相關規定所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9、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