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委託代理合同集合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48W)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代理合同集合9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認購方(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碼: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經過對珠海市(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 m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 元/m2,總價(小寫)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條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

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

%,即 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

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

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購房款人民幣 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 成 年即人民

幣 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

到乙方通知起 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

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二、委託代理許可權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以下第___________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代辦仲裁或訴訟(起訴、上訴)立案手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或訴訟請求,代為參加調解、和解,簽署相關協議,代為提起訴訟(起訴、上訴、反訴)、代為強制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標的、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為提交、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案件材料、代為出庭陳辯等。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3)餘下的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元,待案件審結後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至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十一、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 方: (委託人)

乙 方:(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30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電匯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3、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建設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援、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域性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專案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專案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資訊。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檔案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專案的下列工作:

1.專案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裝置採購的招標;

2.專案概算調整的審查;

3.專案工程造價的編審;

4.專案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專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初步設計檔案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專案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裝置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專案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專案,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稽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專案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設立專案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專案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專案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專案的後評價工作。

(八)專案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專案管理臺賬的相關資料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資訊,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資訊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專案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專案專戶報告”。

報告內容:專案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專案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字,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專案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姚中民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蘇文川

(或授權代理人)

1998年4月16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程興處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__________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影印查檔交通等費用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終止,甲方自行承擔解除委託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關法律後果,並保證不再糾纏相關案件參與人員,甲乙雙方之間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結事宜。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對方或案件其他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_____份(已交公安機關的一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本協議生效時,甲方需退還同乙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及收取律師費發票各一份。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承辦律師: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機構程式碼或身份證號碼

電 話

發 明 人

傳 真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甲方就 (主題)委託乙方申請 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辦理申請、審批程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李瑛 代為辦理上述事務。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應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3.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任務,應負責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應毫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並提供詳細的發明創造披露表格及有關資料與證明。

5.如甲方的申請案有弄虛作假或假冒他人技術等不正當行為,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是所交代理費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費必須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a、代理費: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 元/件。

b、代繳官方費用: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 元/件。

c、其他費用 元,包括製圖費、攝影費、翻譯費、差旅費等。

以上費用總計: 元

8.甲方必須全額支付上述費用後,乙方才啟動代理事務的有關工作。

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遞交專利事務檔案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審閱遞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其它約定:

甲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帳 號:

乙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認購方(甲方):xxxxxxx地址:

身份證號碼:xxxxxxxx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珠海正順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檸溪香溪路62號

電話:0756-2298881 傳真:0756-2271688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珠海市 (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xm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x元/ m2,總價(小寫)xx元(大寫)x佰x拾x萬x仟x佰x拾x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x%,即:¥x 元(大寫)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x佰x拾x元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

A、買方全包xB、賣方全包x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x元,並於x年x月x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 %,即xx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x元,並於x年x月x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xx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x成x年即人民幣x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x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x年x月x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 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xx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x 經 辦 人:

合同於20xx年x月x日在珠海訂立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委託單位(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因與 的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委託事項包括: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具體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託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並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 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檔案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並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 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

4 不勝任委託代理事項的;

5 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 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檔案原件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於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