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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運輸合同範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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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運輸合同範文六篇

運輸合同 篇1

一、運輸合同主體及其特徵

運輸合同主體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即運輸合同的當事人,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根據運輸合同是雙務合同的特性,基本當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運費權利並承擔運送義務的承運人,另一方是享受運送權利並支付運費的旅客和託運人,雙方當事人的數目則視具體合同關係而定。由於運輸合同經濟關係的特殊性,承運人和旅客及託運人作為合同主體也相應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運人的性質和種類

當代運輸生產的高風險、高技術性質要求承運人具備多種條件才能進行運輸生產活動。一般來說,承運人首先應擁有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掌握運輸技術的運輸專業人員並具有較雄厚的經營資本。因此,承運人一般不能是個人,而是較大規模的企業。其次,從現代企業制度角度來說,運輸企業必須是企業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資格首先應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規定,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其運輸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專門運輸法的規定。

運輸企業既然是企業,必然同其他企業一樣,具有營利目的。所不同的,是運輸企業的營利目的,是依靠運用特定運輸工具運送旅客和貨物,即支出運輸勞務和物化勞動並收取運費才得以實現的。但是,運輸生產的性質決定,運輸經濟關係的相對方不是特定的、少數的個人或組織,而是不特定的、全社會的人或組織。運輸企業具有公用性質,運輸企業的二重性決定,企業效益和為社會服務作用的對立統一。這就導致必須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調節。此外,特定地區和線路上所容納的運力與運輸需求應當適應,並且應當具有執行的固定性和規律性,進而要求限制承運人數量,並且限制承運人之間進行無節制的自由競爭,結果,是由法律確立承運人的壟斷和獨佔地位,法學論文《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法律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也是為了平等保護運輸合同關係雙方主體的權益,需要對承運人加以嚴格的資格(或身份)規定,並明文規定其權利範圍並課以法律義務。但社會生活中並非一切運輸生產活動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國家有所謂公用承運人和獨立承運人之分,但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獨立承運人的`相對方仍是社會大眾,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認的。因此,獨立承運人不過是契約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內的標榜而已。我國有營業性運輸和非營業性運輸之分,只有營業性運輸才屬運輸企業生產活動。

1、承運人資格與經營特許權

西方某些國家在19世紀初,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制度曾一度允許一切人或者公司從事某些運輸活動,但後來就逐漸被嚴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基本原因在於公路、鐵路、內河、航空、海上等運輸活動固有的公用性和對國家、全社會的經濟、軍事作用。各國對具體運輸方式的嚴格管理程度和發生時間並不是相同的,一般取決於各運輸方式發展的水平。最早出現國家干預的是鐵路運輸,其後是公路運輸,再後是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國家對運輸業的管理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某些情況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資、經營運輸業務,即政府直接作為承運人與相對方發生運輸合同關係。大多數情況下,政府採取投資控股的方式控制運輸企業的活動。政府的直接經營活動,導致取消一切競爭,導致官僚主義和效率低下,歷史證明效果並不理想,本世紀七十年代美國運輸業內發生的所謂“放鬆管理”的運動是一例證。因此,最普遍的國家管理方式是制定專門運輸法,一方面限制進入運輸領域,規定承運人從業資格和經營特許權,不具備法定從業條件、未取得運輸特許權的個人和組織,一律不得從事運輸活動。另一方面,專門運輸法和行政法規對運輸經營業務主要是合同的基本內容、運價、合同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並嚴格行政管理,承運人不得違反。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委託合同

·貨運代理協議書 ·棉花運輸合同 ·班輪運輸合同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運輸業務由乙方負責,因取暖期間煤炭運輸價格波動較大,此價格為短期價格。從 ---- 止。

二、煤炭運輸地點及價格:

三、煤炭運到後每車損耗在0.2噸之內,超出規定0.2噸之外的損耗部分按照水較多,損耗部分按煤炭實際情況商定。

四、煤炭裝卸及過磅費用:

所有煤炭裝車費用由甲方負責;過磅及卸車費用由車主負責,到港後過磅及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煤炭解除安裝場地必須保證車輛出入方便,乙方車輛將煤炭運到指定解除安裝地點後,甲方應派有專人及時與解除安裝場地人員協調解除安裝及其他事宜。

六、運費結算方式:

甲方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運費的結算,當天運費當天結算。具體結算方式:

1、煤炭解除安裝後有甲方專人每車結算運費

2、裝車後甲方即付清運費。

七、乙方負責開具運輸發票,運輸發票稅金由甲方負責(運輸發票稅金6.6%)。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保障甲方貨物運輸質量和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擬定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產的所有化工產品(委託乙方中介車輛運輸給各個客戶,甲方承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不再委託其他中介機構。甲方以元/噸/公里的運價(含中介費)委託乙方為其中介車輛。此價格若因國家政策包括路、橋費,油料費的調整,根據行情可作相應的調整。

二、乙方為保證甲方貨物的運輸質量和安全,承諾其中介的車輛全部為車檢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並保證其所有中介車輛的駕駛員,均有車輛管理部門所發的駕駛證。

三、甲方的責任,甲方保證其交付運輸的貨物是合法商品,並有相對應的法律文(證)件,若因沒有合法有效文(證)件被司法及行政部門查扣或處罰,與乙方及其中介的車輛無關。

四、乙方的責任,乙方保證其中介的車輛除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保證甲方的貨物不被其中介承攬運輸的駕駛員私吞、隱匿。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承擔相對應的責任。

五、乙方按甲方要求,中介到合適噸位的車輛後,甲方應對中介車輛進行檢驗,甲方認可後應與每個車輛簽訂貨物運輸合同。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其它原因產生的責任,甲方應根據貨物運輸合同追究車輛車主與駕駛員的責任,與乙方無關。但是有證據證明貨物的丟失是駕駛員行竊所為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六、乙方應及時的為甲方中介運輸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裝貨,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的貨物不能及時運輸產生非必要運輸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向每個運輸車輛支付運費, 乙方在每個 前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票(單)據,甲方在 前支付當月的運費。乙方向每個車輛支付運費不及時或發生其他糾紛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條款:

1、甲方不能及時支付運費,以所欠運費額的 日,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中介到符合甲方要求的車輛所耽誤的時間和給甲方造成的運輸損失,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3、貨物的損壞、匿失,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執行。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未達成以前,須按本合同執行。

十、甲乙雙方的爭議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在原告住所地向人民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

立合同人: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水泥分廠(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散裝水泥運輸車輛作用,確保分廠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散裝水泥運輸車輛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現有__________型散裝水泥運輸車由乙方負責租賃經營,乙方一次性予交甲方車輛押金__________元;車輛租賃金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在確保甲方所需粉煤灰購進、散裝水泥銷售及臨時性工作任務的前提下自主經營,車輛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各項操作規程,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使用甲方戶頭辦理車輛有關手續,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義辦理與本合同無關的事項,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租賃期滿合同終結時,乙方必須確保甲方車輛完好無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並追究相關經濟責任。

六、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水泥分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木材運輸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內容: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甲方位於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水尾村山場的木材;

二、承運路線及價格

1、運輸起點及終點:

起點: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水尾村山場

終點:廣東省汕尾市公平鎮

2、運輸價格為:XX元/噸。此運費價格含山場內產生的轉運費以及將木材從運輸起點上車到運輸終點卸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直至合約結束前,價格不再變動。

三、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乙方確認一名運輸代表給甲方,所有運輸車輛由運輸代表安排;

2、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乙方必須做好安全行車教育,依據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完成山場木材運輸任務,如發生工傷及意外事故由乙方法人負完全責任。車輛辦理手續及

稅收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運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說明。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託運單據一式四聯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4、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車輛問題、技術問題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需遵守國家法律及有關規定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按木材運輸合同要求安排運輸的,承運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木材,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不得私自送人或半途卸車、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違者按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 。

3、在符合法律和木材運輸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災害;

(2)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當地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