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實用的委託代理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合同協議 閱讀(2.68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委託代理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旅行社(組團社):(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係,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託合同書:

一、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資質

甲方:營業執照註冊號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有效期

乙方:營業執照註冊號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有效期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遊者或組團社確定旅遊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並簽訂旅遊合同書。

2、負責與旅遊者或組團社確定旅遊價格並收取旅遊款。負責向乙方支付旅遊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3、根據與旅遊者或組團社確定旅遊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遊行程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旅遊行程確認件的旅遊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覆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甲方旅遊行程確認件旅遊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遊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就《旅遊行程表》事項告知遊客並簽訂組團合同。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遊客購買遊客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瞭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並有義務協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遊行程中的突發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遊服務質量意見資訊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來執行。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遊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遊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託接待協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遊者知曉旅遊地區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遊服務質量意見資訊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遊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遊團(者)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遊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遊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遊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遊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遊客對旅遊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濟賠償責任

1、如屬遊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遊服務缺陷,涉及的旅遊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應依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對遊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遊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遊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範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遊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範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遊客自身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乙、遊客三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並共同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如遊客沒有購買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造成的損失,遊客自行承擔)。

十、團款或旅遊款的結算:

團款或旅遊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帳戶;禁止任何團款或旅遊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行為。如涉及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按旅遊所屬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內容處理。甲方不得以其為藉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遊款的結算。

(一)、團款或旅遊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遊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託的旅遊團進行地接操作。

(二)、團款或旅遊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遊團隊後並且在該旅遊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遊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託的該旅遊團進行地接操作;並且餘款50%必須在該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三)、團款或旅遊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遊團隊後並且在該旅遊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遊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託的該旅遊團進行地接操作;並且餘款30%必須在該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四)、團款或旅遊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進行月結算。具體時間為次月日至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說明書並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遊款(利息)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遊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遊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遊客簽署的旅遊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

日期:

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共 壹 件,詳細清單見附錄。商標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專案由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的專案,在商標局用的分類表中沒有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給出商品或服務說明。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代理人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代理業務。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註冊費用: ;

查詢費: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若乙方無法取得官方受理通知書則全額退款。

4、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商標和類別、專案等情況,查詢並根據查詢結果進行初步分析。乙方將查詢和分析結果告知甲方並向甲方提出建議。乙方自行查詢免收查詢費。甲方要求到商標局查詢的,應先交查詢費。

5、甲方應將申請人資質材料和申請註冊的商標標識的電子文件交給乙方。甲方提供的標識不清楚的,應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或修改。

6、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弄虛作假或利用他人的資料,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

7、乙方應在甲方提供完整的資料後(需要補充的,在補充完整後)及相關費用後五個工作日內準備申請檔案,並向商標局遞交。

8、乙方已將《商標法》規定的不得註冊及註冊風險告之甲方,如果商標受理後稽核中被駁回,費用是不能退還的,甲方在未取得商標註冊證之前對申請商標的使用與乙方無關。

9、乙方負責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標申請及審查過程中的一切事務的處理,直到本商標被初步審定公告或被駁回為止。乙方需要甲方協助配合的,甲方應根據要求協助配合。乙方應將商標申請過程中的有關檔案,包括受理通知書、商標證書或駁回通知書等按甲方提供的聯絡方式通知給甲方。

10、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20xx年X月到20xx年X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

(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

(c)財務管理諮詢;

(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

(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f)清理亂賬;

(g)辦理一般納稅人年檢;

(h)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不同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並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湖南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彙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元 ,季付¥元,年付¥元。

(注: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託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週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絡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絡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案卷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發明創造(下稱“該發明創造”)的專利代理申請事務: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專利型別:□發明 □實用新型 □外觀設計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單位程式碼/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tel:______________)依法辦理上款專利代理事務。

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技術保密。

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執行,乙方應負責另行指派專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應真實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專案的背景和技術資料及有關資料,積極配合專利代理人辦理專利事務,甲方如有弄虛作假和不配合行為,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但所收費用不退。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所收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本合同條款1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 、 “聯絡人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發明創造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信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費:__________________

實申請求費:______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至?□授權??□發明公開或駁回通知書下達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諮詢電話:_____________  諮詢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檔案。

2、稽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稽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字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預設。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稽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稽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影印件、電話、聯絡人傳真至乙方稽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訂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採購範圍:乙方委託代理採購範圍為20xx年1月-20xx年12月甲方與國外供應商簽訂合同中的商品。代理採購總信用額度為 萬歐元。

二、貨款、代理費用、資金佔用費及相關費用的計算方法:

1、貨款:以乙方向供貨商實際支付採購金額為準;

2、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起計算,單筆支付金額賬期最長不超過80天;

3、資金佔用費及支付時間:為乙方向供應商實際支付採購金額的8.5% (按年計算),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按月計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實際佔用天數計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貨款時一併支付。

4、相關費用及支付時間:因代理採購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貨物進口稅費、報關費、提貨費、保險費、運輸費、其他雜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發生相關費用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如由乙方墊付的,甲方應在乙方墊付後3日內將相關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支付要求和結算方法: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採購合同要求,在三日內向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支付貨款,進行採購;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支付貨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購貨合同、採購清單、發票等;

3、甲方應在賬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額貨款和資金利息;

4、發票開具:乙方每月根據甲方回款情況開具發票(發票金額含代理費用和資金佔用費、資金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貨權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前,相應金額的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後,貨權自動轉移給甲方。

五、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義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甲方接受該購銷合同所有條款,乙方僅負責接收委託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並按合同約定在乙方給予甲方的信用額度內支付貨款,以及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轉移貨權,其他具體合同履行內容只對甲方負有協助義務,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

2、在甲方未按協議向乙方付清貨款及其他全部款項之前,乙方保留相應貨物的所有權。

3、因甲方原因致使產品購銷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並享有對貨物的處臵權,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4、甲方自行處理供貨方在品質、價格、運輸、裝卸、倉儲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承擔相應風險。

5、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採取補救措施。如甲方書面要求索賠的,乙方應根據其合同,積極協助甲方對外索賠,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乙方書面通知將相關費用劃至乙方帳戶。若甲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則甲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並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乙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6、若甲方發生未償付所欠的款項等違約事項,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中的義務。

甲方

1、保證所委託採購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所委託採購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及資金利息,或其它有關費用。

3、甲方自行與供應商商定品種、規格、質量、價格、運輸、裝卸等事宜,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內容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乙方與供應商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甲方均承擔相應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4、甲方有義務要求供應商按約供貨,並承擔供貨商遲發、不發、錯發、少發貨物及貨物質量問題、貨物價格變化、貨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後的所有風險,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

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與本合同不符產生的責任後果與乙方無關,同時甲方不得以此拒絕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如同時造成乙方直接、間接損失的,甲方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賠償,否則即為甲方違約。

5、對供應商資信負責,承擔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供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的權利。

6、若乙方發現甲方或供貨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資金或有其他欺騙嫌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貨款、資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同時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後果及損失,並與供貨方一起對乙方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甲方在賬期到期後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額2%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重慶市渝北區法院管轄。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違約行為或應付款項未付,乙方有權將本合同下貨物直接抵扣或處臵或暫停交付,並有權決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終止或解除,因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

福謙刑(20xx) 號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因涉嫌請乙方擔任 階段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簽訂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的律師,委託期限至 終結止。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交通費元。

3、乙方為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辦案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通訊、影印、打字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義務:

(1)客觀、真實、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事實,隱瞞、偽造證據的,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5、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根據法律規定及辦案機關的安排,積極履行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如案件未進入某階段即已終結,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該階段服務為由要求降低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委託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6、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全額退還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異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律師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變更,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 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援、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域性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專案管理

  二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專案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資訊。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 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檔案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 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專案的下列工作:

1.專案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裝置採購的招標;

2.專案概算調整的審查;

3.專案工程造價的編審;

4.專案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專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初步設計檔案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專案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裝置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專案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專案,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稽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專案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設立專案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專案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專案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專案的後評價工作。

(八)專案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 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 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專案管理臺賬的相關資料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資訊,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資訊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 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專案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專案專戶報告。

報告內容:專案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 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專案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 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式解決。

  十三 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字,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專案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

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宣告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

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

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並按乙方

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定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檔案。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許可權,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許可權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洩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帳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資訊,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資訊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檔案副本及其影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影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釋出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