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二手市區房屋出租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二手市區房屋出租協議1
立房屋租賃契約人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自有的本市路號底層朝南的房屋壹間,租與乙方使用,特訂立租賃契約如下: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過約定日期一個月內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按規定付清了租金,甲方不得在約定租期內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租房的要求。
二、甲方將放在此屋中的雙人床一張、五斗櫥一隻、方桌一張、木方凳四隻,掛燈壹只和房門上的司必靈鎖壹套,借給乙方使用,並於租期屆滿時與房屋同時歸還給甲方。乙方應負責保護上列各物以及門窗,牆壁的責任,如有損壞,應視其損壞程度,由乙方賠償。
三、底屋後屋為廚房,為甲方所有和使用。但為方便乙方的日常生活,甲方同意乙方在此屋內建放煤爐一隻和小菜櫥一隻,乙方可使用此屋中的自來水龍頭、水槽、方桌,可在此屋燒飯,做菜和洗滌衣物。雙方都要保持此屋清潔衛生。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與甲方共用電錶和水錶。電費照雙方所裝燈頭及使用燈泡的實際數量按經例計算,收音機、電視機、收錄機以及其他家用電器按各件規定的瓦數按比例折算、積壓自承擔應付的電費。南屋和北屋之間的`過道公用燈壹只、廚房公用燈壹只,由甲乙雙方對半負擔。水費按雙方實有人數計算分攤,兒童和成人都照壹人計算。
五、底屋南屋之間的過道,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但不得堆放東西,並須保持過道的清潔。
六、南屋前面的庭院,乙方可以用來晾晒衣服,夏天也可在此乘涼或吃飯,但保持庭院整潔,並不得損壞花壇和水泥地面。乙不得在庭院中增加任何建築裝置。
七、乙方在租賃期滿時,必須如期按原狀將房屋歸還甲方。如需延長租賃期,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訂租約繼續租賃;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須如期交還房屋,不得藉故拖延遷出日期。
八、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立租的人:(簽名蓋章)
立租約人:(簽名蓋章)
證明人:(簽名蓋章)
__年__月__日
個人二手市區房屋出租協議2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八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為押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附加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二手市區房屋出租協議3
出租人:
承租人:
甲乙雙方已於二零__年_月十五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現因有必要就相關合同條款做出細化說明,經過友好協商,茲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本補充協議專門為《房屋租賃協議》第四條“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如果甲方認為有必要恢復合同訂立之前的房屋原狀”做出細化說明。
第二條:因乙方裝修時留下的`地面磚、牆面磚、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屬於不可拆卸物的,經甲乙雙方公平商議,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條:凡是屬於乙方裝修後新增的、可拆卸且不會損害房屋安全性及穩定性的裝飾品、電器、裝置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帶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經協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四條:甲方兩間房屋原每間卷閘門後均安裝有鋁合金玻璃門,後因方便乙方裝修需要均已拆卸移走。本房屋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保留每間房屋裝修後新設定的玻璃門不得拆卸帶走,以抵作對甲方原有鋁合金玻璃門的補償。
第五條: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具備民法典律效力,違約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出租人
承租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