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關於林地承包合同範文錦集六篇

合同協議 閱讀(1.14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林地承包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林地承包合同範文錦集六篇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編號:LDCC---

甲方:(以及簡稱“甲方”) 乙方:(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具體地塊祥見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以下簡稱“該林地”)除草等相關工作發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包括該林地: 全部平面雜草、灌木等砍除。

三、乙方就該林地上述工作應該在 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15cm。 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1、應砍除而未砍除部分按照未砍除面積乘以對應單價1.5倍計算。 2、砍除樁高於標準15cm的,每畝按照人民幣 3元扣除。 3、無故延遲工期的

,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 4、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生產工具(除此外由乙方自行解決): 1、除草機臺(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 2、甲方所提供的生產工具如由於人為損壞、遺失的,由乙方按照新機購買價格全額賠償,賠償款項在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七、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甲方指定地塊雜草、灌木等疏密程度分別定價(祥見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

2、該價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員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機具購置費(除甲方提供外機具)、管理費、加班費、利潤、交通費、餐飲住宿費、人身意外傷害、第三方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乙方承包期間造成自身和

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併為甲方開具勞務工資清冊。 八、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後進行結算。

2、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賬號。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 70%結算。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結算前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相應款項。

2、由於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3、乙方如在合同簽署兩日內沒有組織人員開始除草工作的,或除草進度明顯無法完

成承包工作內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十、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內容,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施工承包訂單

注:在雙方負責人確認此施工承包單後3日內付清對應款項。

施工驗收單

編號: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立合同雙方: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兌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願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採伐林木,並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戶主)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站: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型別: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畝,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責任山;西至______責任山,南至______責任山;北至______責任山。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髮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佔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援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______元,合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後,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後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充分利用自身閒置資源,提高資源價值,經全體村民戶主一致表決通過,同意將陽和坪荒山承包給乙方。為此,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陽和坪荒山承包給乙方,乙方自願承包。四至界限為:東與巡田鄉界境線交界;南與東安大廟口林場紫雲工區陽和坪新東交界處為界;西與趙海成承包交界;北至各農戶責任山(巖老頭齊脊倒水)為界。

二、甲方自願將此荒山出租承包其最重要的首要條件就是要求乙方在協議簽訂之後,馬上動工修通響水巖至陽和坪的護林防火道路,路一年之內全部修好,山六年之內全部消荒,六年以後未消荒的剩餘荒山地甲方有權收回。

三、承包年限為35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到期乙方要無條件退包,甲方即時收回,包括地權、林權及證,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藉故不退。

四、分成標準:甲方以荒山地入股分成,現有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新造林甲乙雙方按二、八比例分成,即甲方佔20%,乙方佔80%,砍伐林木時的總產值除去砍伐工資、運輸、砍伐證標準開支再另行分成,政府及政府有關單位向乙方收取管理費和造林全過程的所有開支由乙方單方承擔,為公正起見,開始砍伐林木時,甲方必須參加與乙方共同管理經營,並可以雙方公平競標,山地界線糾紛以及甲方內部糾紛,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

五、在承包期限內,不管乙方的承包經營情況怎樣,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降低或提高承包比例分成,乙方不得以承包狀況差為由而要求降低分成,甲方不得因社會發展國家政策變異而要求提高分成。

六、甲方發包山場內現有的包括以後國家增劃、增加的生態公益林補助款仍歸甲方領取,但在承包期限內乙方自己爭取的國家專案款、優惠待遇歸乙方享有,承包期滿後乙方不再享有。

七、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山場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甲方村民不得隨意進入乙方承包山場內進行伐薪、伐林,乙方為加強管理有權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規章條約,甲方及全體村民應無條件支援遵守。

八、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有權從甲方無償獲得道路的通行權,乙方因開發、經營的需要修建道路佔用甲方的土地,甲方應當同意支援並負責調解好矛盾,經濟開支由乙方負責,馬路以響水巖為界,上段新修的由乙方負責維修,下段原有的由甲方負責維修。

九、在乙方承包期限內,因本地習俗,甲方村民病故,如選墳地,在乙方承包山場內,任其選於何處,乙方必須無條件答應和提供地方,如果有不屬甲方村民的其它村人士進入乙方承包山場內選用墳地,乙方無權答應提供墳地,必須得到甲方同意。

十、承包年限滿期時,未砍伐完的林木,乙方不能要求延時再砍,應由甲方無償收回,砍伐完林木的空地,甲方也不能以任何藉口要求乙方再補造。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因管理經營所需所建置的設施工程和財物,歸乙方全權所有,承包到期後,如乙方不願繼續承包,其設施工程不能拆除帶走,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乙方,而甲方不願發包給乙方,那乙方所有設施工程和財物可以拆除帶走,甲方需要的(除馬路外)必須適當議價,甲方付現金給乙方。

十一、在乙方承包過程中,因經營管理所需辦理林權證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相關資料,如果乙方將林權證用作貸款抵押,只能抵押乙方股份,不能抵押甲方股份,更不能將甲方地權做抵押

十二、本協議簽訂以後,一式六份,雙方簽字生效,發生法律效力,每條每款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違反,否則,由違約方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