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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種植租用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07W)

甲方:

土地種植租用合同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土地種植使用達成一致,現訂立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位置:甲方同意將自己 畝地租賃給乙方,用於發展種植業。

二、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租賃費用:每畝每年 元。

四、租賃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限:

每年的租賃費 元,自籤合同之日起一次付清。以後每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當年租賃費用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五、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協調處理乙方用地期間出現各種矛盾,確保乙方用地安全保障。

2、協調乙方種植經營期間與地方政府、鄉鎮村組之間需來往事宜。

3、不得干擾乙方種植經營活動。

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合同條款,依法種植經營。

2、租賃期間,承擔所有渠道、道路運輸建築物的管理維護,確保完好。

3、所租土地只限於種植各類植物,不允許搞任何建築物。

六、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專案建設,確需徵用收回本片土地,雙方都因服從大局,自動解除租賃合同。但是土地所有附屬物全歸乙方所有。

七、約定

1、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可以視情不交租賃費或少交租賃費。

2、甲方如果出現干擾乙方正常經營活動或因協調不給力,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進行賠償。

3、乙方如違法經營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種植租用合同 [篇2]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於*****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專案、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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