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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賃合同錦集九篇

合同協議 閱讀(2.75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租賃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解除租賃合同錦集九篇

解除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20xx年xx月xx日簽訂位於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甲、乙雙方就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於 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於 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等。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商鋪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裝置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辦理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甲方向乙方退回應退費共計 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鋪手續,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鑑於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後,給予乙方不超過15天的清貨時間(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清貨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從管理人員管理並保證只售賣原商鋪內的積貨,否則甲方有權取消該清貨活動。同時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好清貨物品,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七、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雙方不得再依該《商鋪租賃合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廣州市xxx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x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x 聯絡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XX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XX

鑑於甲、乙雙方20xx 年6 月 6日就乙方承租甲方散裝粉貨掛車簽訂《 車輛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依約將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現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終止履行《租賃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車輛租賃合同》終止、車輛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20xx 年9 月 23日協商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20xx 年9 月 23日前將車輛退還給甲方。

三、乙方承擔車輛實際退還之日期間的所有費用,包括駕駛員工資、路橋費、停車費、交通違章費用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各種設施齊全、配件完整能正常使用,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後,乙方按《租賃合同》第一條第2款的規定向甲方交納車輛租費的履約保證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還;但可退還管理費及推廣費部分,共計 元;因乙方尚欠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計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後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七、乙方撤出商鋪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3

一、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二、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未徵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3、故意損壞房屋的;

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

5、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三、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目的的;

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的。

解除租賃合同 篇4

xxx女士:

您好!我是位於xx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的'房東王xx,您於20xx年5月與我簽訂《租房協議》,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從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該合同租期屆滿後,您繼續使用該房屋,但您未與我續簽租賃合同,故您我雙方存在不定期租賃合同關係,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隨時通知您解除租賃關係,因我現在需要使用該房屋,現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之日起,您我之間的不定期房屋租賃關係終止,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後7日內(最遲在20xx年7月15日前)搬出xx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xx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兩份,快遞郵寄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XXX

20xx年X月X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5

致:×××女士

您好!我是位於××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的房東王××,您於20xx年x月與我簽訂《xx協議》,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從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合同範本《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該合同租期屆滿後,您繼續使用該房屋,但您未與我續簽租賃合同,故您我雙方存在不定期租賃合同關係,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隨時通知您解除租賃關係,因我現在需要使用該房屋,現依法通知您:

,請保留此標記

一、自本通知函發之日起,您我之間的不定期房屋租賃關係終止,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後7日內(最遲在20xx年x月xx日前)搬出××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區中山中路***號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兩份,快遞郵寄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 月 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6

甲方:zz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與甲方於20xx年12月23日簽訂了一份編號為"LW-ZLHT-035號"的《z購物中心商鋪租賃合同》,租賃甲方位於z市zz18號z購物中心夾層M-018號商鋪,用於經營保健品、食品(品牌為"z")。

截止20xx年4月5日,乙方已累計拖欠甲方租賃費用合計43588.33元(其中:租金16000.80元、管理費9734.02元、推廣費1600.08元,POS機租金3600元,電費225.50元,滯納金12427.93元)。甲方依據租賃合同約定採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繳,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繳交欠款。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已逾期交付租賃費用達30日以上,且乙方於20xx年8月起擅自停止該商鋪經營活動。根據《z購物中心商鋪租賃合同》第十六條之有關逾期交付租賃費用、擅自停止經營活動等約定,甲方已於20xx年3月14日正式向乙方發出《關於解除租賃合同的函》。

為妥善處理,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按如下條款解除商鋪租賃合同:

1、甲、乙雙方確認於20xx年 月 日正式解除雙方簽訂的《z購物中心商鋪租賃合同》;

2、乙方必須在20xx年 月 日前,自行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搬離後,將該商鋪按現狀交還甲方,該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裝置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逾期,甲方根據合同約定將乙方遺留在該商鋪的一切動產搬離,並收回該商鋪。

3、乙方所繳交的租賃保證金6533.66元、管理費押金5333.60元(合計金額11867.26元)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同意退還水電裝修押金20xx.10元給乙方。

本確認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按上述條款履行到位後,互相之間不存在任何責任糾紛。若乙方不按上述條款履行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特此確認。

甲方確認: 乙方確認:

日期: 日期:

解除租賃合同 篇7

胡先生為開辦浴場向某公司租賃了一處營業場所,雙方簽訂一份租賃合同。雙方約定某公司將1300多平方米的房屋及相應公共設施出租給胡某開辦浴場,租期為5年,租金為每年人民幣20萬元,第一年租金進場時支付10萬元,簽訂合同時支付10萬元,第二年起於每年7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時間超過兩個月,某公司有權終止合同。

另外,雙方還在合同中約定在租賃期限開始之前,給予胡某三個月的時間作為浴場的裝潢、裝修、預備開業期,此三個月為免租期。合同還約定,胡某不得對租賃物的結構裝潢、裝飾作改動,租賃期滿,浴場應將保持完好的房屋及佔據使用的土地全部退還某公司。合同簽訂後,胡先生在承租房屋內開辦了咖啡館及浴場,前兩年度的租金已付清。但從第三年起因欠外債,無力償還,咖啡店及浴場停止經營,拖欠租金時間已達半年。為此,某公司將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由被告償付拖欠的租金,同時遷讓出租賃房屋,搬走屋內的可移動物品,對租賃房屋內部不可移動的固定物及裝修判歸原告所有。

本案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拖欠租金時間超過兩個月,某公司就有權終止合同,現在,胡某拖欠租金已達半年,某公司終止合同是可以的,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也是可以的。關鍵是裝修的處理,是否可以要求將房屋內部不可移動的固定物及裝修判歸自己所有。

對於租賃合同終止,裝修、裝潢物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裝修物構成附合時,其歸屬適用添附制度解決。

承租人經出租人明確同意,或雖未經出租人明確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對,構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對房屋進行善意添附,合同終止,承租人將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時,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為而增加的租賃物的價值。通常情況下,該受益因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據而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對此,可以分別處理:租賃合同正常終止,按房屋裝修的現存價值為參考給予適當補償;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應根據違約責任原則,由出租人按裝修的現存價值予以全額賠償;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裝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違約行為造成,這種損失應由承租人自己承擔。這可視為對違約方的一種懲罰,是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那麼構成惡意添附。承租人的裝修行為對出租人的房屋造成了侵害,需承擔侵權責任。在承租人構成侵權的情況下,承租人非但不得要求出租人對其裝修投入進行補償,相反出租人卻可以因惡意裝修造成其損失而請求損害賠償。

本案中,是由於胡某自己的違約導致合同終止,裝修利益不能享有是自己的違約行為造成的,這種損失應由胡某自己承擔。某公司要求將房屋內部不可移動的固定物及裝修判歸自己所有也是可以的。

解除租賃合同 篇8

解除租房合同協議

甲方(出租方):東營市職工文化活動中心

乙方(承租方):東營新貴花嫁婚慶服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20xx年12月5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12月4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80000元(大寫:捌萬元整);

2、乙方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給乙方剩餘房租;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9

被告陳於1965年起在原告馬尾區某機械廠工作,1988年7月,經原告廠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廠裡的一間宿舍。20xx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但未涉及到宿舍的問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之後,被告仍繼續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給自己的那套宿舍。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簽訂了關於宿舍的租用合同,約定租用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約支付了租金。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之後,被告繼續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約定支付給原告租金,原告無異議,繼續收取租金。20xx年1月雙方口頭約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繼續承租。20xx年7月至12月因當時張貼出拆遷公告,原告主動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間未支付租金。後因原告業務需要急需用房,遂於20xx年12月12日書面通知被告20xx年1月10日騰空房屋,被告拒不退還該房屋,也不支付20xx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租賃關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審理】

經審理,原、被告之間的租賃關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此租賃關係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法有效,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此案當中原被告於20xx年2月18日簽定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後,被告繼續租用該房屋,交付給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異議,繼續收取租金,從雙方的行為可以推定雙方合意續租,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不過此時的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都有解除權。

  【律師評析】

當事人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屆滿之前通知承租人,讓承租人有足夠的時間另行租賃,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後判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租賃關係,被告陳棋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90日內搬離房屋,並且支付給原告從20xx年1月至搬離房屋期間的租金,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