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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上海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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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房屋租賃合同(上海宿舍)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該房屋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型別: 結構: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

書編號: )。

1-2 該房屋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

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

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日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壹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大寫:萬拾。 3-2租金每(大寫:萬佰元整)。乙方必須提

前 天,先付後住。

四 租賃押金和其他費用

4-1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2該保證金不可視為乙方預付的租金。租賃關係終止時,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

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3當乙方有拖欠所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先行支付,支付部分,乙方應立即補足。

4-4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租房稅費由擔。

五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5-1甲方保證前述房屋產權清楚,並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

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該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的設施完好無損地交付乙方使用,若逾期交付每過

期一日甲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十日則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

終止合同。

5-3甲方保證該房屋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於正常使用和安全的狀態。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如因甲

方延誤房屋的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受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5-4如需出賣或抵押前述房屋,甲方須提前叄個月通知乙方。

5-5甲方於簽訂本合同後,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其它嚴重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甲方須雙倍退還保證金,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六 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6-1乙方應依房屋交接時之現狀使用,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統一,

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後方可進行。

6-2除不可抗力,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6-3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予第三方或與第三方互換

房屋使用。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因乙方阻撓甲方維修而產生的後果,

則概由乙方負責。

6-5乙方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所承租之房屋,不得以所租用之房屋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或在租用之

房屋內任何非法營業之行為。

6-6乙方應自覺遵守房屋使用規則,例如大樓管理規章,住戶公約等。

6-7乙方應按時交付租金及各項費用,若過期交付租金,則每過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

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十日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8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則乙方須及時將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如數歸還,乙方任

何遺留在房屋中的物品將被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理。

6-9乙方於簽訂本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其它嚴重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乙方無權請求返還保證金,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扇子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包括髮生第六條所述甲方違約責任的,甲方應

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按照保證金的一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

還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間,乙方中途擅自退租,包括髮生第六條所述乙方違約責任的,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若

保證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八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合同約定的下列方式予以解決。

(1)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該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屋內設施:

十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擬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方執一份。

出 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上海宿舍)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業主姓名::

聯絡電話:

承租方(乙方):

聯絡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號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為住 ,房屋型別為 新工房1 、結構為 鋼混 。

1-3、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1-4、該房屋的現有傢俱及設施狀況見附件一。

租賃用途

2-1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的用途。乙方不得將該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_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物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向乙方出租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乙方按

時向甲方交納房租以及該房屋涉及的物業管理費。

4-2、乙方支付方式為按季度支付,付入甲方下列指定帳號: 。

其他款項

5-1、保證金

仟圓整(¥5000.00)元作為租賃保證金, 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保證金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應在租賃期滿當日,以現金方式全額退還乙方所付的`保證金。

5-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物業費、電話費、寬頻費及有線電視費等費用, 由乙方承擔。

水、電、煤氣: 按水錶、電錶、煤氣表支付;

水、電、煤氣、電話費支付時間均按賬單日期支付。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在租賃期限內, 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非乙方原因損壞或故障時, 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日之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 乙方可代為維修, 費用由甲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儘量減少因檢查維護對乙方使用該房屋帶來的影響。

6-4、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

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7-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或煤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1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0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上不合法,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7-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7-1)第(4)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乙方的違約責任

8-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超過半月的;

(5)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電話費等費用,應自行負責支付滯納金, 逾期達10天以上的,經甲方催告後3日內仍未支付的;

8-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保證金不退;若保證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8-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9-1、在乙方租賃期內,甲方因房屋產權不合法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房屋被抵押、拍賣或其他法律規定需出售或轉讓他人,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除全額退還乙方預付租金及保證金外,甲方應向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

應負責賠償。

9-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3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5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3、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金額為乙方因此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帶來損失的兩倍。

9-4、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其他條款

10-1、甲方應在每次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租金之日起三日內,及時給乙方開具正規的房屋租賃費發票,金額與乙方所付租金的金額一致,發票抬頭由乙方指定。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3、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傢俱裝置清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現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附件:

張楊路1619號10號1401室室內物品清單

1. 備註:

房門和樓下鐵門的鑰匙各4把,信箱鑰匙1把。

房屋租賃合同(上海宿舍)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編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上海市區路弄使用。

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86.0 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居 住 使用。

三、租賃期限

1、 該房屋租賃期為年。自月 月 31 日止。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壹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的月租金為 × 萬 肆 仟 壹 佰 零 拾元整,租金以 現金 方式支付。

2、 雙方議定首期付提前 柒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必須開具收據予乙方)。

五、押金與其他費用

1、 租賃期滿後,乙方遷空、清點、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所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應立即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2、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限電視費等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如期按單據影印件交於甲方。

3、 乙方應把已繳納過的單據影印件交於甲方。

六、甲方義務

1、 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2、 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3、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七、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項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

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行為。

2、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

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八、甲方提供的裝置如下(或另付清單說明)

① 電話 ②淋浴器 壹 ③空調 叄 ④彩電 貳

⑤ 冰箱 壹 ⑥洗衣機 壹 ⑦傢俱

⑧ 水 690 電 2109 /1529 煤 665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和中介方,等對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如無故違約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 萬 肆 仟 壹 佰 零 拾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押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的違約金,反之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中介協商調解,必要時可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介方協助雙方所需見證工作,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3、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然人簽字、法人蓋章生效。

補充條款:本套房屋租住不超過肆人;居住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若需要發票,稅費乙方支付。傢俱有:床頭櫃叄只、茶几壹張、方桌壹張、微波爐壹臺、飲水機壹臺、紅木床臺架壹個。

甲方: 乙方: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茅臺路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號碼 號碼

代表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2012 年 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