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實用的買賣合同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2.06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買賣合同10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鎮【】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顆(佔地三畝)出售給【】。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2、林木價格:3、林木數量: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後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後,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後,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後,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餘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置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製作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標的物所有權自 貨款付清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使用者指定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標準驗收

第十條 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無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解除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3

買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賣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裝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釋義(除非文字另有不同要求)

1、文中“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2、文中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元”為計量單位。

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曆年、月、日。

第二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向乙方購買:

2、裝置描述(產地、型號、規格、牌號或商標):

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裝置及裝置的安裝、除錯、售後技術支援等服務。

第三條 合同價款

1、單價及總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裝置貨款總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第四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裝置進行安裝,安裝除錯完成後,甲乙雙方共同對裝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貨款一次性付清,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到乙方指定帳戶。

2、合同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將裝置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裝置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作為質保金待裝置質保期滿後一週內支付。

第五條 包裝及運輸

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並辦理相

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1、交貨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國際機場

2、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

第七條 安裝及檢驗

1、乙方應嚴格按合同規定時間將裝置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裝置的安裝、除錯交付甲方驗收使用,並保證裝置的質量、規格、效能符合產品樣本及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技術引數;

2、安裝工作應在天內完成。

3、檢驗標準:

(1)貨到後在現場對裝置開箱驗收,裝置外表應無損壞。

(2)裝置安裝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區之內,並由乙方負責連線完好。

(3)裝置執行一週無故障發生。

(4)裝置交付使用後,乙方負責免費對甲方人員進行裝置使用、維護和保養的培訓工作;

(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產品操作使用說明書、產品維護保養手冊;

(6)驗收中發生糾紛,由江西省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機構執行仲裁。

第八條 質量保證

1、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但買方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合同中應具體約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為檢驗依據。)

2、產品產地、規格、型號、商標、質量不符合約定,乙方應負責更換,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後仍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退貨並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不能交貨的違約責任。

3、裝置的質保期自甲方驗收合格或安裝執行驗收合格之日起

4、質保期內,乙方負責免費對裝置進行維修。保修範圍為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及相關配件,保修方式為無償保修及更換。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責任原因造成裝置問題,由甲方承擔維修及更換的相關費用。

5、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商標和質量不合約定,應

在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郵寄以郵戳發出之日為書面異議提出時間)。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在雙方就上述問題協商或質檢機關仲裁期限內,有權拒付約定貨款。乙方應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售後服務

1、裝置在質保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採取補救措施,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採取補救措施,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負責對產品提供終身維修,並提供常年的技術支援及零配件和替代品的供應。

3、乙方應提供有效的維修聯絡人和維修聯絡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

第十條 環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諾所提供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並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並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產品瑕疵

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效能,數量/重量作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效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3、乙方出賣的產品應當屬於乙方所有,有權處分,並保證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合同價款(部分不能履行的按不能履行部分的價款) %(通用產品為1—5%,專用產品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商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使用,乙方應包換或包修並承擔包換或包修、退貨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逾期交貨或安裝除錯,應按合同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或多交的貨物或交貨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逾期交貨的,在發貨前應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的責任。甲方不需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為1—5%,專用產品為10—3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金額的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驗收,應承擔乙方安裝除錯等人員延長停留期間的工資及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於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30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72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隨後的十天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給另一方,作為不可抗力的證明。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後,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4、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通知

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注:以傳真、電報通知的必須同時以掛號及特快專遞再行通知。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買賣合同 篇4

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願將座落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段______號的_____房(____室_____廳______平米)賣於乙方,永遠為業,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 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條 由於賣房人房證及發票沒有到手,房子的買賣現在不能兌現,經甲乙雙方決定甲方不得再賣他人,乙方不能悔約,訂立此合同,甲方應在籤此合同後一個月之內給予房證或發票等證件。

第四條 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 )。如一方違約,除適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五條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賣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定金和訂金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有什麼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城市化程序加快的今天,很多人都會選擇在城市買房。由此也會產生很多糾紛,在房屋買賣時出現的糾紛主要有購房合同糾紛、不能按期交房糾紛、違約糾紛。本文就購買房屋時的相關問題作相應分析。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從屬於主合同的從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經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概念:它既是履約的保證,又是一種支付,同時還是一種賠償,即通過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表明合同雙方有意並要真誠履行簽訂的合同,如果購房者違約,定金不退,如果開發商違約,就要向購買方雙倍返還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定金的靈敏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20%.

在房產交易過程中,訂金只是預付款性質的一種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因此,在購房者簽訂《預購臨時協議》時,真正的預購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夠成立,還處於一種不確定狀態,這與定金合同有著重大差別。因此,預購訂金不是定金,定金罰則也就當然不能適用。訂金與定金的最基本的區別就是定金適用定金罰則,一方違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或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訂金適用這樣的罰則,只會存在返還或衝抵價款的作用。

“訂金”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出現在房屋認購書中的“訂金”,其業主或賠償僅僅是單方的,是購房者對開發商的保證。在開發商如果違約是否雙倍返還的問題上並不明確。如果開發商違約,只要退還訂金即可。

“定金”是規範的法律概念,是一種擔保形式;而“訂金”並非法律語言,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兩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買方交付的是“定金”,那麼買方違約則定金將賣方沒收,賣方違約則必須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如果買方交付的是“訂金”,那麼不論哪一方反悔,賣方都只須原數退還“訂金”。

根據法律的規定,開發商必須持有《預售商品房許可證》才能賣樓花,而且不管是預售商品房還是正式的商品房買賣,都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比如:開發商收取了2萬元錢後,並沒有與客戶簽訂書面合同,那麼兩者之間的房屋買賣關係並沒有形成。而《擔保法》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條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從合同,那麼在房屋買賣合同沒有形成的情況下,客戶向開發商交的2萬元錢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開發商可以“沒收”這2萬元的問題。那麼客戶交付的只可能是“訂金”,而“訂金”是應當退還的。但是,如果當時雙方簽訂了書面的預售商品房合同,則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那麼買方反悔不買時,開發商就完全有權沒收定金。

消費者與開發商即使簽訂了書面商品房預售合同,實際上也還只是一種意向書。在房屋實際交付時,雙方須另行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購房者只有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交付了購房款、拿到開發商開具的發票後,才能向主管部門申辦產權證。

買賣合同 篇6

第一條 裝置內容及價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裝置如下表所示:消防器材裝置報價單。

以上價格包括乙方負責裝置安裝、除錯所需的人工費、運輸、質保、稅金等一切應

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質保期1年。

2、甲方根據裝置清單要求乙方更新相應設施裝置部件,數量以實際更換量為準,金額按合同所列單價計算。

第二條 交貨期限、方式與驗收

1、乙方應自付運費和保險費等相關費用將裝置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承擔裝置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責任。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前完成合同裝置的交付、安裝、除錯工作。裝置交付地點為甲方指定的鹽城工學院所屬的樓宇、物業、場所等。

2、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原廠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包括零部件),並完全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所有裝置、器材在開箱時必須完好,無破損。配置與裝箱單相符。數量、型號等必須與本合同裝置清單中提出的要求一致。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裝置或裝置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關於侵犯其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的指控。否則,責任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交貨時,應當將裝置目錄、品質證書、裝設執行、使用手冊和維修手冊等相關資訊與資料交給甲方。

5、自乙方發運裝置至甲方驗收裝置完畢的期間內,裝置風險由乙方承擔。

6、乙方交貨的內容是根據本合同指定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質量、技術保證提供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若乙方提供與上述要求不符的產品,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三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條件: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乙方須提供甲方簽收的《裝置交貨及驗收合格確認單》及對應供應量的全額合法增值稅專用發票,具體開票資訊如下:

戶 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稅號):

地址:

電話:

付款方式:根據實際更新數量,及時或者定期結算支付一次。本合同所列貨物款項在甲方驗收合格及乙方提供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以轉賬方式匯至乙方銀行賬戶。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為乙方違約,應賠償壹拾萬元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2、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詢樣標準和合同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因拒收而耽擱的時間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時,每逾1日向甲方償付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逾期交貨超過20天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於甲方指定交貨之日因乙方的原因無法交貨,甲方有權以合理的條件購買替代產品。購買替代產品的價款與不交貨部分合同價款的差額為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按本款的約定賠償甲方損失。無論甲方是否購買替代產品,乙方應當按不交貨部分的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交付的裝置經檢驗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拒絕簽發《裝置交貨及驗收合格確認單》,並在檢驗不合格之日起七日內有權向乙方提出選擇以下解決方式:(1)拒收裝置;(2)若甲方仍願意購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裝置品質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甲方的損失等原因,減少裝置價款;(3)要求乙方限期替換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和品質的新裝置,並承擔和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損失;(4)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損失。

第五條 保修服務和技術支援

1、乙方對甲方所購貨物提供壹年的免費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為故意原因而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不能交貨處理。

2、保修期內,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合同產品發生故障或運轉不靈,甲方應首先撥打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援熱線,乙方應免費為甲方提供電話技術支援。在無法利用電話技術支援排除故障的情況下,乙方應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解決,直至故障裝置恢復正常執行為止,裝置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不超過2小時。

3、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免費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使用者裝置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貨商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15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通知與送達約定

1、本合同各方一致確認以下送達地址、聯絡方式為本公司有效聯絡通知、送達資訊:

甲方地址:

聯絡人/手機: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聯絡人/手機:

電子郵箱:

2、本合同各方一致約定,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向其他各方進行書面通知時,可採用EMS郵寄方式以上述確認的地址郵寄書面通知,也可採用上述已經確認的郵箱地址進行電子郵件通知。郵件寄出或電子郵件發出視為通知方已經履行完畢通知義務,被通知方不得以未收到郵件抗辯。

3、任何一方在本條第1款中已經確認的地址、電話、郵箱等資訊若發生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其他各方,否則因為該地址或資訊的改變導致郵件不能收到、被退回等的不利後果由改變方自己承擔,其他各方仍以原確認的資訊為有效送達資訊。

4、本合同各方一致確認如因本合同爭議發生訴訟或仲裁的,上述約定亦適用於訴訟或中仲裁文書送達。

第九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合同雙方經過充分自願商議,就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另外一方提起訴訟,追究其違約責任的,該提起訴訟一方所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訴訟擔保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鑑定費、差旅費)均屬於可以預見的損失,該損失均由違約一方承擔。

3、若一方惡意訴訟,濫用訴權,最終被駁回其請求的,另一方可以主張對方賠償其因應訴而產生的維權費,具體賠償標準參照上一款約定。

第十條、 合同期限及履行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截止20xx年7月30日。

2、本合同生效以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作出修改,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作補充規定。但是,對本合同做出的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並且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經過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修改或補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各方均確認其充分知曉並理解本合同中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及其相應的法律後果,並基於此種理解,簽署本合同。

第十一條、其他

1、與本合同有關詢價資料、談判檔案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方各持貳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無合同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裝置。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裝置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專案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並安裝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資訊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乙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輪(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船舶概況

船名:船型:

船籍:船級:

總長:型寬:

型深:總噸:

淨噸:載重噸:

建造廠家:建造年月:

其他:

二、產權/經營權

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該輪的完整的所有權。

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

四、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賬戶如下:

戶名:

開戶行:

人民幣(或美元)賬號:

五、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影印件交給甲方。

六、驗船

乙方已於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七、交船時間和地點

交船地點:

交船期限:(由甲方選擇)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不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刻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後,必須在天內接船。

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耗損除外。

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八、備件和燃料

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檔案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算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九、檔案

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擁有的該輪的其它技術檔案及時向乙方提供。包括: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船舶技術證書、電臺執照、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等。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檔案遞交給乙方:1、授權書;2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稅),甲方應在交船後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登出登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檔案遞交給甲方:1、營業執照影印件;2、授權書;3、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人和郵政編碼。

十、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十一、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登出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費用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煙囪標記及(船名)。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

十四、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個銀行工作日內退換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際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六、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旅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說明:本條款適合協議一方或者雙方均在上海的企業/個人使用,如果雙方均不在上海的企業,可以選定當地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訴訟。)

十七、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伍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9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就農產品供銷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嚴格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二、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農殘檢測、衛生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能通過國家質量安全體系認證和綠色食品認證。

三、交貨地點、方式:合同簽訂後於******************交易。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及費用。

五、結算方式:銀行匯兌或轉賬(人民幣結算)。

六、付款時間:交貨後按收、發貨確認數15天內付清,若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

八、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每天按********元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九、其他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況,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向澄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項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4.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項進行處理:

5.1雙方自行約定:

5.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5.2.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5.2.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____×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項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6.2分期付款

6.3其他方式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7.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7.1.1逾期在____天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7.1.2逾期超過____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7.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8.1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項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8.1.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8.1.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8.1.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8.1.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8.2交房延期條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8.2.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天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9.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1逾期不超過____天,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9.1.2逾期超過____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9.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0.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項處理:

13.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14.1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規定日期內需達到的使用條件。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處理方式。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天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5.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15.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7.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17.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17.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17.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項解決:

19.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籤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