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經營合同 篇1甲方: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合夥出資需要追加時,按第五條第一款出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週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應由佔出資比例50%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2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
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
乙
丙
簽約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協議同意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冊亨縣鑫民家禽養殖場(專案名稱),總投資為750萬元,甲方出資600萬元,乙方出資150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80%和20%。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登記和註冊工作,並由甲方擔任企業法人。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二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可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延期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經營原則,具體利潤分配和債務分擔情況如下: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新增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合夥補充協議。合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如果出現下列任一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3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麗之顏美容院"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裝置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東湖南路302-304號雅品美容院;
二、雙方協商確定,雅品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 70% ,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專案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20xx年1月18日將麗之顏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雅品美容院, 20xx年1月30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下月支付。
十四、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合夥經營合同 篇4為了繁榮市場,搞活經濟,增加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志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1、合夥企業的名稱為:
2、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
3、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二、合夥人的姓名、住所、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 、性別: 、住所: ,出資 萬元人民幣,用 出資,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合夥經營合同書。
2、合夥人 、性別: 、住所: ,出資 萬元人民幣,用 出資,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 ……
三、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如企業虧損亦按投資比例承擔風險責任。
四、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 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3、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4、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5、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6、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同範本《合夥經營合同書》。
7、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改變合夥企業名稱,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其他財產權利,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五、入夥與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對前合夥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當出現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全體合夥人同意、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合夥人可以退夥。
4、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合夥人為當然退夥。
5、當合夥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將其除名,並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退夥。
6、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財產情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的辦法,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7、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有繼承權,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從繼承之日起,即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資格。合法繼承人不願成為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合夥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合法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六、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合夥企業解散。
2、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清算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企業債務,返還企業的出資的順序進行清償。
七、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其他規定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年。
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火鍋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西餐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西餐點,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最新餐飲合夥經營協議[智庫|專題]。
第二條合夥名稱及經營地點:
合夥經營的西餐點名字為:帕尼尼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經營專案為意式簡餐,範圍還包括酒類銷售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由甲乙丙方選出參與經營者,共同決定其崗位工資。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 篇6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蘇果超市雙溝加盟店。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蘇果超市雙溝加盟一店、二店,總投資為1200萬元,甲出資400萬元,乙出資400萬元,丙方出資400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33%。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分別為:甲方泗洪縣雙溝鎮阿宇商貿超市。丙方泗洪縣客樂多商貿超市。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
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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